出版时间:2009-5 出版社:海洋出版社 作者:刘岩 编 页数:173
前言
我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始建于20世纪90年代初,1999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颁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02年3月颁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明确: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储金。实行住房公积金职工按月从个人工资中拿出一部分,同时单位为职工再缴存一部分,共同构成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储金。住房公积金具有义务性、强制性、互助性、政策性的属性。住房公积金使用不以盈利为目的,坚持政策性、流动性、安全性相结合的原则。 经过十几年的不断创新发展,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城镇住房建设、改善职工住房条件、建立住房保障制度、推进住房金融体系建设、促进住宅与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随着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不断发展和住房资金归集与运用规模的迅猛增大,公积金管理机构的调整需要理顺到位。要管好、用好老百姓圆住房梦的钱,确保实现住房公积金经营、管理目标,必须建立一套完整、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此外,由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经营政策性房改资金的部门,与银行有许多相似之处,且国家住房政策性资金安全关系到民生住房政策落实到位,不出风险隐患,能够保障住房公积金安全的防范体系就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内部控制体系。所以,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控制管理及评价监督的研究和探索就显得格外重要。
内容概要
《住房公积金业务风险控制操作指南》内容为:随着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不断发展和住房资金归集与运用规模的迅猛增大,公积金管理机构的调整需要理顺到位。要管好、用好老百姓圆住房梦的钱,确保实现住房公积金经营、管理目标,必须建立一套完整、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此外,由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经营政策性房改资金的部门,与银行有许多相似之处,且国家住房政策性资金安全关系到民生住房政策落实到位,不出风险隐患,能够保障住房公积金安全的防范体系就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内部控制体系。所以,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控制管理及评价监督的研究和探索就显得格外重要。 近几年,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建立健全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及操作规范的同时,建立了内部审计监控机制。经过几年的探索和实践,现已形成了比较系统和完整的内部审计思路,促进了住房公积金的规范运营、规范管理。同时,在审计思路探索中,根据国家、省市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相关法规及中心前台业务办理的操作规程和办法,将公积金的前台业务的风险控制编制操作流程,明确了风险点控制的措施。这是住房公积金前台业务内部控制管理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环节。
书籍目录
第一章 住房公积金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正常单位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特殊账户和组合账户住房公积金个人开户住房公积金预、汇、补缴业务单位公积金缓缴业务单位公积金账户注销业务公积金缴存比例变更业务(一)公积金缴存比例变更业务(二)公积金缴存比例变更业务(三)公积金缴存比例变更业务(四)公积金缴存基数变更业务第二章 住房公积金账户维护管理单位公积金账户转移业务——跨办事处或代办银行间的转移单位公积金账户转移业务——同一办事处银行间转移个人公积金账户转移业务个人公积金账户托管业务个人公积金账户封存业务个人公积金账户资料变更业务——个人工作时间变更个人公积金账户资料变更业务——持有公积金卡修改个人资料个人公积金账户资料变更业务——无公积金卡变更姓名、身份证号码个人公积金账户资料变更业务——个人身份证号码被占用的修改自由职业者个人公积金账户管理业务——签订代扣代缴公积金协议自由职业者个人公积金账户管理业务——代扣代缴银行账号变更自由职业者个人公积金账户管理业务——代扣代缴协议变更军转干部个人公积金账户管理业务——签订代扣代缴公积金协议军转干部个人公积金账户管理业务——代扣代缴协议内容变更军转干部个人公积金账户管理业务——缴存比例变更军转干部个人公积金账户管理业务——缴存基数变更第三章 住房公积金提取购买(或租赁)住房现金提取公积金业务非购买住房现金提取公积金业务转账提取偿还商业贷款业务公积金授权提取业务个人公积金账户销户提取业务个人公积金提取系统信息修改更新业务姓名、房屋及贷款有关信息修改个人公积金提取系统信息修改更新业务身份证号码修改个人公积金提取系统信息修改更新业务新增公积金提取依据号码个人公积金提取系统信息修改更新业务公积金提取依据号码修改公积金提取登记簿系统信息修改更新业务第四章 个人住房政策性贷款商品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商品房组合贷款业务存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存量房组合贷款业务公积金贷款转按揭业务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现金提前部分偿还公积金贷款业务现金提前全部偿还公积金贷款业务转账提前部分偿还公积金贷款业务转账提前全部偿还公积金贷款业务公积金账户资金代扣偿还贷款业务第五章 操作流程的文件依据国家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银发[1998]190号大连市地方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规定大连市实施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办法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大连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一号)大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大房金管发[2007]1号住房公积金特殊提取审核业务操作规程大房金发[2005]36号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缴存公积金业务操作规程大房金发[2007]1号大连市城镇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试行)大房金管发[2007]2号大连市个人住房政策性贷款管理办法2003年大连市人民政府令第35号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转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大房金发[2005]55号个人住房政策性贷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大房金发[2007]35号个人住房政策性贷款特殊交易业务操作规程大房金发[2007]36号
章节摘录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辽宁省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和《大连市实施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办法》,结合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及大连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大连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负责大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和监督。管理中心各办事处、受委托银行负责承办住房公积金提取具体业务。 第四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可采取现金和转账两种方式。以现金方式提取的,除销户以外,提取金额均以百元为单位;以转账方式提取的,应符合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 第五条职工符合一项或多项提取条件,可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各次提取时间应间隔一年以上,但销户和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未全部还清的职工,其住房公积金应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借款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逾期未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职工,可以转账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不得以现金方式提取或将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其他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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