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12 出版社:《中国海洋年鉴》编纂委员会 海洋出版社 (2010-12出版) 作者:《中国海洋年鉴》编纂委员会 页数:449
内容概要
《中国海洋年鉴2010》是我国海洋界唯一的综合性、资料性、史册性工具书,于1982年首次出版,到2010年已连续出版了17卷。本年鉴旨在客观记载、全面反映我国海洋事业发展状况以及国家涉海各部门、各行业、各地区每年度的最新进展和主要成就,可为国内外全面了解我国海洋事业的发展提供翔实的史料。本年鉴由国家海洋局主办,国务院涉海各部、委、局与沿海省、区、市协办,《中国海洋年鉴》编辑部编辑,海洋出版社出版。 《2010中国海洋年鉴》所刊载的内容,主要是2009年度我国海洋事业的?展情况,少数资料由于事件的连续性而在时间上有所跨越。 《2010中国海洋年鉴》分设九大部分:①综合信息;②海洋经济;③海洋管理;④沿海海洋管理和海洋经济;⑤海洋公益服务;⑥海洋科技、教育与文化;⑦极地与国际海底;⑧海洋国际交流与合作;⑨附录。 《2010中国海洋年鉴》所刊载的内容分别由国家涉海和沿海地区海洋主管部门和单位提供。资料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中国海洋年鉴》的编辑出版得到了国家涉海各部门、各行业、各地区的大力支持和热情帮助,得到了海洋界众多领导和专家的指导和鼓励。在此,我们对所有为本年鉴编辑出版工作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表示衷心感谢。 本年鉴刊载的内容涉及国家涉海有关部门、行业和地区,如在框架安排、资料搜集和处理等方面有疏漏或不妥之处,恳请各位领导、各界专家和广大读者批评指正并提出宝贵建议。
书籍目录
2009年我国海洋工作综述2009年我国海洋工作综述综合信息特载国家主席胡锦涛致中国南极昆仑站建成的贺电要管好用好海洋站在新起点谱写蓝色辉煌为推动海洋事业发展献策宋健同志的贺信国家海洋局局长孙志辉在《中华海洋本草》首发式上的讲话教育部副部长陈希在《中华海洋本草》首发式上的致辞卫生部副部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在《中华海洋本草》首发式上的致辞加强海洋管理谱写蓝色辉煌纪念中国极地考察二十五周年宋健同志的贺信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在纪念中国极地考察二十五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摘录)坚持科学发展再创极地辉煌同心协力 共建和谐海洋加强管理 促进海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2009年大事记2009年大事记海洋法规和文件选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海洋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工作规则2009年海域和海岛管理工作要点海域使用统计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海洋环境监测评价工作的意见国家海洋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海域使用项目审批工作的意见国家海洋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海域使用论证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评审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渤海石油勘探开发活动定期巡航执法检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海洋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的考于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海洋标准化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海洋局关于加强围填海规划计划管理的通知国家海洋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实施细则海洋经济海洋经济概况综述海洋经济运行特点主要海洋产业概况区域海洋经济运行情况海洋渔业综述渔业基本情况海水养殖表1全国不同类型养殖面积情况表表2全国海水养殖产量(按水域和养殖方式分)表3全国海水养殖面积(按水域养殖方式分)海洋捕捞表4全国海洋捕捞产量(按海区和渔具分)远洋渔业表5远洋渔业生产情况水产品加工表6海洋水产品加工情况海洋渔业管理海洋油气业综述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概况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概况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海洋油气业务概况海洋油气资源海洋石油天然气资源中国石油海洋油气资源海洋油气勘探中国海油海洋油气勘探中国石油海洋油气勘探海洋油气开发工程中国海油海洋油气开发工程中国石油海洋油气开发工程中国石化海洋油气开发工程海洋油气生产中国海油海洋油气生产中国石油海洋油气生产海洋油气科技中国海油海洋油气科技中国石油海洋油气科技海洋矿业综述海滨砂矿资源海滨砂矿生产海域采砂用海管理办法海洋盐业综述海盐生产统计资料表12009年制盐工业企业产值、收入情况(现价)表22009年制盐工业企业利润税收情况表3原盐分品种产量表42009年全国原盐生产能力表52009年全国海盐区盐田面积及单产情况海洋化工业综述石化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石油和化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潍坊修建全国最大的海洋化工基地-海洋生物医药业综述概况海洋电力业综述海洋风电生产2007年我国沿海地区风力发电厂分布情况表海水利用业综述沿海地区发展概况海水利用技术规划政策海洋船舶工业概况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发展概况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发展概况海洋工程建筑业综述沿海港口改扩建跨海桥梁及隧道海洋石油平台和工程滨海休闲娱乐设施其他重大海洋工程项目海洋交通运输业综述海洋交通与运输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沿海港口节能减排推进双边海运合作沿海港口建设与生产大连港营口港河北港口青岛港上海港广州港海南港滨海旅游业综述概况滨海旅游带海岛资源概况滨海旅游山东半岛滨海旅游天津滨海新区滨海旅游河北滨海旅游辽宁大连滨海旅游浙江三门滨海旅游广西北海滨海旅游邮轮游艇旅游海岛旅游辽宁长山群岛旅游……海洋管理沿海海洋管理和海洋经济海洋公益服务海洋科技、教育与文化极地与国际海底海洋国际交流与合作附录
章节摘录
版权页:插图:有居民海岛的开发、建设应当优先采用风能、海洋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和雨水集蓄、海水淡化、污水再生利用等技术。有居民海岛及其周边海域应当划定禁止开发、限制开发区域,并采取措施保护海岛生物栖息地,防止海岛植被退化和生物多样性降低。第二十五条 在有居民海岛进行工程建设,应当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生态保护设施优先建设或者与工程项目同步建设的原则。进行工程建设造成生态破坏的,应当负责修复;无力修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并可以指定有关部门组织修复,修复费用由造成生态破坏的单位、个人承担。第二十六条严格限制在有居民海岛沙滩建造建筑物或者设施;确需建造的,应当依照有关城乡规划、土地管理、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未经依法批准在有居民海岛沙滩建造的建筑物或者设施,对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生态系统造成严重破坏的,应当依法拆除。严格限制在有居民海岛沙滩采挖海砂;确需采挖的,应当依照有关海域使用管理、矿产资源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严格限制填海、围海等改变有居民海岛海岸线的行为,严格限制填海连岛工程建设;确需填海、围海改变海岛海岸线,或者填海连岛的,项目申请人应当提交项目论证报告、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申请文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的规定报经批准。本法施行前在有居民海岛建设的填海连岛工程,对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生态系统造成严重破坏的,由海岛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门会同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生态修复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第三节无居民海岛的保护第二十八条 未经批准利用的无居民海岛,应当维持现状;禁止采石、挖海砂、采伐林木以及进行生产、建设、旅游等活动。第二十九条 严格限制在无居民海岛采集生物和非生物样本;因教学、科学研究确需采集的,应当报经海岛所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门批准。第三十条从事全国海岛保护规划确定的可利用无居民海岛的开发利用活动,应当遵守可利用无居民海岛保护和利用规划,采取严格的生态保护措施,避免造成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生态系统破坏。开发利用前款规定的可利用无居民海岛,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项目论证报告、开发利用具体方案等申请文件,由海洋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无居民海岛的开发利用涉及利用特殊用途海岛,或者确需填海连岛以及其他严重改变海岛自然地形、地貌的,由国务院审批。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审查批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三十一条经批准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的,应当依法缴纳使用金。但是,因国防、公务、教学、防灾减灾、非经营性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和基础测绘、气象观测等公益事业使用无居民海岛的除外。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海洋主管部门规定。第三十二条经批准在可利用无居民海岛建造建筑物或者设施,应当按照可利用无居民海岛保护和利用规划限制建筑物、设施的建设总量、高度以及与海岸线的距离,使其与周围植被和景观相协调。第三十三条无居民海岛利用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和排放。无居民海岛利用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禁止在无居民海岛弃置或者向其周边海域倾倒。第三十四条临时性利用无居民海岛的,不得在所利用的海岛建造永久性建筑物或者设施。第三十五条在依法确定为开展旅游活动的可利用无居民海岛及其周边海域,不得建造居民定居场所,不得从事生产性养殖活动;已经存在生产性养殖活动的,应当在编制可利用无居民海岛保护和利用规划中确定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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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中国海洋年鉴》由海洋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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