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8-7 出版社:海洋出版社 作者:吕文硕,吕晓伟 主编 页数:172 字数:130000
前言
侵权纠纷是经常发生的一种法律纠纷,在法律纠纷中占有很大的比例。公民依法享有哪些民事权利?公民合法权益被他人侵犯后,应该如何维权?公民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应该承担哪些责任?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有没有时间限制?等等,这些都是侵权纠纷双方应该明白的问题。在现实生活中常常出现合法权益被侵犯不知如何依法维权和侵犯他人权利而拒不承担法律责任的现象,这对纠纷的解决、社会的和谐是非常不利的。为了提高广大农民朋友的法律意识,培养广大农民朋友的社会主义法律思维方式,给广大农民朋友解决侵权纠纷提供法律帮助,我们编写了《给农民朋友讲民事侵权》一书。该书以侵犯人身权案例为主,选取了四十余个有代表性的侵权案例,用以案说法的方式,向读者尤其农民朋友讲解了有关处理民事侵权纠纷的法律知识,重点介绍了侵权责任的追究和责任担当问题。
内容概要
《给农民朋友讲民事侵权》以侵犯人身权案例为主,选取了四十余个有代表性的侵权案例,用以案说法的方式,向读者尤其农民朋友讲解了有关处理民事侵权纠纷的法律知识,重点介绍了侵权责任的追究和责任担当问题。为了增强可读性,我们在案例的介绍和评析方面采取了农民朋友喜闻乐见的语言风格,在“生动有趣、通俗易懂、简明实用”方面下了很大功夫,希望对于广大的农民朋友,能够起到“一看就懂、一学就会、一用就灵”的效果。我们相信,这《给农民朋友讲民事侵权》会帮助读者尤其农民朋友提高权利意识、维权意识和责任意识,使他们明白既要依法尊重他人权利又要善于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的道理,对他们正确处理民事侵权纠纷,维护自己合法权利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
作者简介
吕文硕,男,1947年生,黑龙江省海伦市人,江苏科技大学教授。多年从事法学、思想政治理论的教学和科研工作。兼做律师工作。曾主编《法学基础教程问题解答》、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案例评析》、《人生要论》等近十部著作,发表相关论文几十篇。近年来关注农民及农民
书籍目录
案例1:顽童射伤伙伴,监护人依法担责案例2:精神病人造成他人损害谁担责案例3:侵权人诉讼时已满18周岁,应否承担民事责任案例4:父母离婚的未成年人致人损害谁担责案例5:学生装鬼神,吓坏同学谁担责案例6:老师碰伤学生眼,学生获赔2000元案例7:偷吃水果中毒谁担责案例8:吃鱼中毒谁负责案例9:高压电击伤少年谁负责案例10:耕牛踢伤行人谁负责案例11:被追狼狗咬伤路人谁负责案例12:高楼坠物伤人,找不到肇事人怎么办案例13:液化气爆炸砸坏邻人轿车,应由谁赔偿案例14:啤酒瓶爆炸伤人,该谁赔偿案例15:顾客在酒店滑倒摔伤谁负责案例16:窨井“吞人”,该谁担责案例17:少亮一盏灯,赔了5万元案例18:冒用他人名义做人工流产,侵犯他人姓名权案例19:盗用他人名义做广告的代价案例20:擅自展出裸体肖像,侵害他人肖像权案例21:由爱变恨,侵犯肖像权案例22:“骂人”犯法要赔偿案例23:汇报工作如实谈,并非侵犯名誉权案例24:丈夫工伤高位截瘫,妻子获赔“性福”损失费1万元案例25:便衣警察抓贼“看走眼”,无辜公民被枪击案例26:白衣天使没经验,世纪婴儿仅活16天案例27:医生手术打电话,医院赔偿5万元案例28:驾私车出公差,发生交通事故谁担责案例29:四次转手未过户,交通肇事谁担责案例30:.乘客无票搭车受伤,由谁赔偿案例31: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由谁赔偿案例32:紧急避险致人损害,险情引起者抓不到怎么办案例33:防卫过当致人损害要赔偿案例34:雇工侵权,责任谁担案例35:雇员劳动受伤,雇主应否赔偿案例36:工人干活遭雷击,致伤谁负责案例37:“死伤概不负责”条款有效吗案例38:拉架被打伤谁赔偿案例39: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谁担责案例40:为人帮工,意外受伤谁负责案例41:侵害人下落不明,受益人适当补偿案例42:一块宅基地,邻里闹纠纷案例43:堵塞通道因情断,不料侵犯相邻权案例44:两棵栗树和一堵墙引发的纠纷案例45:事过8年还要承担责任吗案例46:超过诉讼时效,260万索赔被驳回案例47:农民工能够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案例48: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和标准
章节摘录
高楼坠物伤人,找不到肇事人怎么办【案情介绍】俗话说: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2004年4月23日,从乡下来儿子家串门的张大爷在小区里散步,走到小区4号楼3单元楼下时,不想祸从天降,被楼上突然掉下的一个花盆砸破了头,流了不少血,晕倒在地上,幸好周围的群众打120把他送到医院抢救。张大爷头部多处损伤,医院的诊断为头颈部外伤。经抢救,张大爷保住了性命,但却因这个意外的伤害住了7天医院,花费了3 000多元钱。在遭受花盆袭击后,张大爷的家人立即拨打了110报警,随后110指挥中心指示辖区派出所到了现场。对周围及楼层住户进行了了解和逐户调查,最后圈定花盆是从此楼中窗户冲着事发地方向的4号楼3单元住户处落下来的,但民警询问这几家住户,竞没有一户愿意对此承担责任。找不到肇事人,张大爷将4号楼3单元阳台放置花盆的6户居民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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