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9-5 出版社:中国计量出版社 作者: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页数:233
前言
中日两国恢复邦交30多年来,特别是近10年来,在中日两国政府高层的大力推动下,两国双边贸易合作获得了长足、全面发展,两国相互成为重要经贸合作伙伴,给双方都带来了重要利益。 根据海关总署公布的数据显示,2006年中日贸易总额达2073.6亿美元,突破2000亿美元大关,中日经贸依存关系日益深化。数据显示,中日贸易额1972年为10.4亿美元,2002年突破1000亿美元,而迈上2000亿美元的台阶,只用了短短4年。同时,随着贸易额的不断上升,中国对日出口商品结构明显改善,机电产品5年问出口增长88%。海关统计数据显示,2006年前3个季度,机电产品占对日出口比重由2001年的28.5%上升至41.29,6。然而,中国对日出口中存在着自主品牌少、在中低档徘徊时间长、市场占有率高的商品饱和、对外资企业依赖过高等问题。有分析人士曾指出,实现机电产品在贸易结构中的主导地位只是第一步,实现机电产品从低端向高端的提升是中国的长远目标。 实现中高端产品对日本的出口,突破其技术贸易壁垒是至关重要的一步,而便捷、高效地通过其产品合格评定程序是必须经过的第一关。日本对于机电产品实行以强制认证和自主检查为主的技术评价制度,对于进口到日本的产品更是严格执行技术要求,对于违反规定的产品制造、进口和销售商则进行严厉处罚。日本的机电产品管理制度有其历史形成的根源和发展的轨迹,一方面表现出了其带有贸易保护色彩的一面,同时又反映了日本政府保护国民安全、健康,促进产业发展的另一面。本书将对此管理制度进行系统的分析和介绍。 中国企业在面对日本有关合格评定制度时,首先应全面、正确地掌握日本政府的相关法律及其附属的法规要求,同时还要了解有关的产品技术条件和办理相关手续的程序要求,这些都是构成整个日本政府对于机电产品管理制度的基础性知识。然而,对于国内大多数企业而言,他们普遍缺乏应对日本政府产品管理系统运作方式的经验,较少具有国际性大公司的背景,主要是靠自己的力量去研究和摸索应对技术壁垒的方案,因此需要有这方面的书籍加以指导。由于机电产品种类众多,具体的技术标准千差万别,本书也只能提供和讲解基本的原则和示例。根据这些原则和示例,企业能够正确地理解日本政府的相关产品管理思路,并可以有效地突破技术壁垒,制定出适合自身特点的应对方案。 此外,本书还系统地介绍了目前认证机构开展日本电气用品强制性认证的情况,针对企业普遍关注的认证机构的基本认证工作程序和办事方法进行了讲解,可以指导企业更便捷地获得产品出口的“通行证”。 本书编者来自日本电气用品强制性认证的认证机构和检测实验室,他们具有多年的国际认证工作以及具体的产品生产、检测经历,对于日本的产品监管制度进行了长期研究,积累了丰富的案例和经验。
内容概要
本书旨在帮助企业尽快地将电气产品打入日本市场,突破技术壁垒,制定出适合自身特点的应对政策。 本书主要介绍了日本的电气用品管理制度,日本电气用品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实施,电气用品的合格评定程序——PSE认证,获取电气用品PSE认证的流程,电气用品对日出口的流程,标准解读及案例分析。书末附有相关的法规简介和资料。
书籍目录
第一章 日本电气用品的管理制度 1.1 日本市场准入制度 1.2 日本的产品安全管理法律体系 1.3 日本电气用品管理制度的沿革第二章 电气用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实施 2.1 电气用品系列法规概述 2.2 电气用品系列法规解读 2.3 电气用品管理的有关规定第三章 日本电气用品的合格评定程序——PSE认证 3.1 日本电气用品合格评定程序的发展过程 3.2 合格评定的方法——PSE认证制度 3.3 合格评定的对象——电气用品的分类及解释第四章 获取电气用品的PSE认证 4.1 获得PSE认证的流程介绍 4.2 获得PSE认证的其他便捷方式 4.3 PSE获证后的变更第五章 电气用品的对日出口 5.1 电气用品出口流程 5.2 制造商和出口商须知 5.3 事业申报 5.4 电气用品出口日本市场情况简析第六章 标准解读及案例分析 6.1 按摩器产品的认证 6.2 电线电缆产品的认证 6.3 配线器具产品之器具开关的认证 6.4 配线器具产品之插头插座的认证 6.5 配线器具之开关控制器的认证附录 附录1 非特定电气用品产品目录(338种) 附录2 事业申报的有关规定格式 附录3 日本进出口制度与进出口贸易政策法规简介
章节摘录
日本虽然将消费品归为一个主要类别,但是目录中的产品管理并不是采用一套通用的合格评定程序和生产、进口手续,而是还要根据具体产品的特点去判定其必须符合的各种要求。下面就以(一般)家用电气用品出口至日本的监管为例来对此进行说明。 当企业生产、进口或销售家用电气用品时,需要根据产品的特点接受多种法律、法规的监管,具体有: (1)食品卫生法家电产品中,如榨汁机、煮咖啡器、电饭煲等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器具,要受《食品卫生法》的监管。这些产品进口通关时,须提交《食品等进口申告书》并接受卫生检查。 (2)电气用品安全法 该法对基于此法规定的“电气用品”都设定了国家承认的技术标准,并且在制造、进口、销售等各个环节都要求产品符合该标准。《电气用品安全法》的具体要求将在后文中重点讲解。 (3)关于合理使用能源的法律(节能法) 根据此法要求,当进口商需进口一定数量以上的法令指定的特定电气用品时,其有义务使其产品的节能率满足相关法令中规定的最优化要求。 (4)家庭用品品质标示法 根据此法要求,当产品属于《电气机械器具品质标识规程》规定的17种产品时,厂家有义务标明使用说明和注意点等注意事项。 (5)电波法 对于使用10kHz以上的高周波电流的特定家电产品,根据种类的不同,制造商或进口商需办理型式确认或型式指定的手续。其中,型式确认适用于微波炉、电磁诱导加热式调理器等,型式指定适用于超声波清洗剂、移动式对讲机等产品。 (6)输水管道法对于类似于内嵌式洗碗机之类的直接和输水管道连接取水的家电产品,有可能对输水管、其他器械或其他的家庭造成影响,因此该类产品还必须符合厚生劳动省规定的输水管道法。 (7)建筑基准法洗碗机、洗衣机等家电产品,通过集体住宅排水时,有可能会给配水管、其他器械或其他的家庭造成影响,因此必须按照该法的规定,实施间接排水。 (8)特定家庭用机器再商品化法(家电再利用法) 对于家庭用家电产品,本法规定制造者或进口商有义务回收和再利用。目前涉及的对象产品有电视、冰箱、空调、洗衣机和冰柜5种。 (9)公平竞争规定 家电产品的竞争规定虽然有任意性,但是根据《非正常赠品及不正当标示防止法(赠品标示法)》、《关于家电产品的公平竞争规定》和《关于家电制造业的赠品限制的公平竞争规定》,制造商或进口商必须标注制造商名称及住址、商品名、式样、注意事项、修理事项、保修期间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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