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3 出版社:冶金工业出版社 作者:单春艳 页数:144
内容概要
本书系统地介绍和评述了国内外交通规划中公众参与的制度体系、实施方法和实践案例;在综述国内外实证研究文献的基础上,阐述参与型城市交通规划的评价理论和方法,提出了参与型城市交通规划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应用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对日本参与型道路规划案例进行了评价和讨论;在对天津市快速路规划中公众参与的现状进行评价的同时,对市民的参与意愿及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研究。
本书可供交通规划、城市规划、环境规划和管理、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领域的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阅读和使用,也可作为高等院校相关专业研究生的教学和科研参考用书。
书籍目录
第1章 我国交通规划中开展公众参与的背景
1.1 社会背景
1.2 法律背景
1.3 政治和文化背景
1.3.1 政治背景
1.3.2 文化背景
1.3.3 公共利益的界定
1.4 开展公众参与的目的
1.4.1 政府推动公众参与的目的
1.4.2 普通民众的目的
1.4.3 地方政府官员的目的
第2章 国外的参与型交通规划制度
2.1 美国的参与型交通规划制度
2.1.1 美国交通规划中公众参与的法律要求
2.1.2 美国交通系统决策体系
2.1.3 佛罗里达州的高效交通决策制定程序
2.2 日本的参与型交通规划制度
2.2.1 日本公共事业规划中市民参与的法律要求
2.2.2 本道路规划和评价体系
2.2.3 日本参与型道路规划程序
第3章 我国交通规划中的公众参与制度
3.1 我国交通规划的制度体系
3.1.1 城市规划相关的法律法规
3.1.2 我国城市规划体系
3.1.3 我国交通规划体系
3.2 城市与交通规划中公众参与的法律要求
3.2.1 国家的法律要求
3.2.2 省级法律要求
3.2.3 省会城市的法律要求
3.2.4 地方法律要求的区域影响因素
3.2.5 其他公众参与制度
3.3 交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制度
3.3.1 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法律要求
3.3.2 规划环评的工作程序与公众参与时机
3.3.3 交通规划环评中公众参与现状及问题
3.4 对我国交通规划公众参与制度的思考
3.4.1 公众参与开展的阶段
3.4.2 法律和行政体制的支撑
3.4.3 区域的差异性
第4章 交通规划中公众参与的评价方法
4.1 公众参与评价的一般方法论问题
4.1.1 评价类型及评价时间
4.1.2 评价目的
4.1.3 评价者
4.1.4 评价方法
4.2 公众参与的评价指标体系
4.2.1 实施公众参与的目的
4.2.2 公众参与评价的理论框架
4.2.3 评价指标文献综述
4.2.4 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4.3 评价指标体系的应用方法
4.3.1 不同评价时段的指标选取
4.3.2 不同评价者的指标选取
4.3.3 不同社会背景的指标选取
第5章 日本参与型道路规划的实证研究
5.1 横滨西北线的参与型规划过程
5.1.1 横滨西北线简介
5.1.2 公众参与实施体制
5.1.3 《概略规划》制定过程
5.1.4 公众参与方法
5.1.5 专家委员会的建议
5.2 构想阶段公众参与的评价方法
5.2.1 评价问题体系设计
5.2.2 调查范围和对象
5.3 构想阶段公众参与的评价结果分析
5.3.1 知晓率和知晓时间
5.3.2 参与行为
5.3.3 调查区域的适当性
5.3.4 基本统计结果
5.3.5 被调查者个人属性对评价结果的影响
5.3.6 市民对政府和参与型规划的态度的影响因素
5.4 研究结果的思考与启示
5.4.1 评价时间
5.4.2 调查区域范围
5.4.3 个人属性对评价结果的影响
5.4.4 对将来公众参与活动的启示
第6章 天津市快速路规划中的公众参与评价
6.1 研究对象
6.1.1 天津概况
6.1.2 天津市中心城区快速路简介
6.1.3 调查范围
6.2 天津快速路公众参与的评价方法
6.2.1 评价问题体系设计
6.2.2 调查样本
6.3 天津快速路公众参与的评价结果分析
6.3.1 居民评价的可行性
6.3.2 居民对快速路的认知
6.3.3 对项目公众参与实践的评价
6.3.4 居民参与意愿及方式
6.3.5 对公众参与制度重要性的认识
6.3.6 政府信任度和个人利益观
6.4 居民参与意识的结构方程模型
6.4.1 结构方程模型简介
6.4.2 关于“参与意愿”的一般性概念模型
6.4.3 天津快速路公众参与的评价模型
6.5 评价结果的思考与启示
6.5.1 公众参与的现状
6.5.2 居民的参与意愿
6.5.3 居民个人属性的影响
6.5.4 公众参与的方式
6.5.5 影响参与意愿的因素
6.5.6 本实例研究的局限性
参考文献
章节摘录
我国当前的城市规划体系极大地受到早期观念的影响。在计划经济阶段,政府在资源配置中发挥主导作用,城市规划是国家经济计划的延续和具体实施。在1979年我国实施改革开放政策之前,城市根据国家和地方各级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中提出的导则、前提和要求来制定城市规划。改革开放政策给城市规划带来了巨大的变化,它的功能从计划蓝图转向规划程序。 城市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大、中城市根据需要,可以依法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组织编制分区规划。城市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见图3-1)。编制各类专项规划应当依据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包括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中心城区规划。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应当以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以及其他上层次法定规划为依据,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角度研究城市定位和发展战略,按照人口与产业、就业岗位的协调发展要求,控制人口规模、提高人口素质,按照有效配置公共资源、改善人居环境的要求,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的区域辐射和带动作用,合理确定城乡空间布局,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城市总体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城市的发展布局,功能分区,用地布局,综合交通体系,禁止、限制和适宜建设的地域范围,各类专项规划等。城市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20年。城市总体规划还应当对城市更长远的发展作出预测性安排。城市总体规划应当明确综合交通、环境保护、商业网点、医疗卫生、绿地系统、河湖水系、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地下空间、基础设施、综合防灾等专项规划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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