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企业所得税清算方法与填报技巧

出版时间:2009-1  出版社:周华洋、 阿宝 中国经济出版社 (2009-01出版)  作者:周华洋,阿宝 著  页数:560  

前言

2009年第一版前言2008,税动中国!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8年1月1日全面实施,配套的税收法规密集射出!1月“国发[2007]39号和40号”文下发,明确实施《企业所得税法》过渡优惠政策。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9号”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国税函[2008]44号”文下发《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及“国税发[2008]8号”文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内容概要

  本书急财会人员之所急,全面、系统、细致地从177项专题中,详细讲解了企业所得税的处理方法和纳税申报技巧。本书强调及时性,最新法规全有,后续法规即补;本书重在实用性,原理深入浅出,法规联系实际;本书旨在全面性,内容归纳完整,优惠政策详尽;本书立足操作性,填表方法易学,节税手段易用;本书兼及系统性,先原理后实务,案例详实连贯;本书具有新颖性,理论见解独特,实例解析精准。因此本书实为广大财务人员、税务干部、企业经理和院校师生的良师益友。

作者简介

周华洋,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现任北京中财讯财税筹划技术研究院院长、中央财经大学客座教授.中国财税咨询网总裁。中国企业财务精细化管理标准专家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兼秘书长,中国公认的纳税筹划实务派奠基人,企业“三基”、“三流”、“三性”纳税筹划方法的创始人.世界华人纳税筹划实战专家,被业界誉为中国企业财务做账第一高手。先后在《会计研究》、《财务与会计》等9种全国性刊物发表论文28篇,出版《避税行为与反避税查处技巧》、《最新税收优惠政策与企业税务会计操作》、《怎样合理避税》等12部专业书籍,其中《纳税筹划技巧与避税案例》被中南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选定为学习教材,(《会计难题的解决技巧与例解》被广西电大会计专业选定为学习教材,《最新关税纳税筹划实务》和《流转税纳税筹划技巧》被西南财经大学财税学院选定为学习教材。曾为风神轮胎、中国22冶、方太集团、中国航天集团、华北制药、北汽福田,中国农业银行、中油燃汽公司、新华联集团、微软(中国)有限公司、台湾国泰金融集团等300多家中外企业财税顾问,亲自为企业“把税临风”。

书籍目录

第一章 2008年度所得税汇算新特点1.2008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关注焦点2.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的原理与方法3.新所得税法及其条例与原税法相比的重大变化4.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主要内容5.企业所得税纳税人范围的确定6.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的界定7.新企业所得税法中的法人概念8.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基本原则9.亏损企业申报原则及亏损的确认方法第二章 收入的确认方法及例解10.企业取得收入的种类及其内容11.非货币形式取得收入的确定方法及原则12.货币形式取得收入的确定方法及原则13.对于持续时间跨越纳税年度的收入的确认14.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的确认15.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收入确认16.“不征税收入”的具体规定17.商业折扣的处理与纳税调整18.现金折扣的处理与纳税调整19.有奖销售及捆绑式销售的处理与纳税调整20.计税营业额的税前减除处理与纳税调整21.分期收款方式销售收入的确认与纳税调整22.赊销方式销售收入的确认与纳税调整23.委托代销方式销售收入的确认与纳税调整24.配比原则在营业收入中的运用与纳税调整25.销售退回的处理与纳税调整26.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发出商品的处理27.混合销售的处理与纳税调整28.兼营行为的会计处理与纳税调整29.提供劳务收人的确认与纳税调整30.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的纳税调整31.利息收入的确认与纳税调整32.租金收入的确认与纳税调整33.销售不动产收入的确认与纳税调整34.转让土地使用权收入的处理35.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与纳税调整36.代购代销手续费收入的纳税调整37.销售包装物收入的纳税调整38.逾期包装物押金收入的纳税调整39.出租、出借包装物的会计处理和纳税调整40.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的处理与纳税调整41.在建工程试运行收入的处理42.自产自用产品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和新旧所得税政策对比43.将货物等分配给投资者的纳税调整44.将货物用于广告、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与纳税调整45.股权投资持有收益的税务处理46.股权投资转让收益的税务处理47.股权投资转让损失的税务处理48.境外投资收益的所得税处理49.接受捐赠收入的会计处理与纳税调整50.取得财政拨款的处理与纳税调整51.政府补贴收入的会计处理与纳税调整52.政府性基金的免税处理与纳税调整5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与纳税调整第三章 扣除的确认方法及例解54.允许扣除项目的范围55.合理性支出的界定与判断56.相关性支出的界定与判断57.成本费用中常见的作假手法58.成本的类别和具体内容59.费用的类别和具体内容60.税金的种类和具体内容61.损失的种类和具体内容62.其他支出的种类和具体内容63.限制扣除的种类及其比例64.工资薪金全额扣除的范围及其内容65.社保金扣除的范围及其内容66.资本化费用扣除的范围及其内容67.不得扣除的范围及其具体内容68.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69.职工福利费扣除的税务处理70.工会经费扣除的税务处理71.职工教育经费扣除的税务处理72.业务招待费扣除的税务处理73.住房补贴扣除的税务处理74.坏账准备及存货跌价准备的税务处理75.劳保费扣除的税务处理76.差旅费扣除的税务处理77.会议费扣除的税务处理78.其他费用扣除的税务处理79.车辆使用费的税务处理80.邮电费的税务处理81.总机构管理费的税务处理82.研究开发费的税务处理83.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税务处理84.销售费用的税务处理85.借款费用的税务处理86.汇兑损益的税务处理87.各项资产的计税基础88.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及税务处理89.企业所得税会计两种差异方法90.大修理支出的条件及税务处理91.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的税务处理92.生产性生物资产的计税基础及折旧年限与税务处理93.开办费的摊销年限及税务处理94.长期待摊费用的税务处理95.无形资产(含土地使用权)的税务处理96.投资资产的计税基础及扣除时间97.存货的计税基础及成本计算方法98.转让资产的成本扣除与税务处理99.资产评估增值的会计处理与纳税调整100.资产评估减值的会计处理与纳税调整101.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与纳税调整102.资产捐赠的会计处理与纳税调整103.整体资产置换的税务处理104.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的税务处理105.企业合并业务的税务处理106.企业分立业务的税务处理107.企业并购的纳税策略108.企业重组的纳税策略109.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的税务处理110.固定资产盘盈的税务处理111.出售无形资产收益的财税处理112.无法支付应付款项的税务处理113.罚款净收入的税务收理第四章 税收优惠政策的运用与例解114.减免税额的具体内容及税务处理115.抵免税额的具体内容及税务处理116.农林牧渔业的税收优惠117.港口、水利等基础项目税收优惠118.西部大开发的税收优惠119.民族自治地方的税收优惠120.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税收优惠121.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122.高新技术产业的税收优惠123.购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税收优惠124.购置节能节水专用设备的税收优惠125.购置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的税收优惠126.小型微利企业的具体标准及税收优惠127.安置残疾人员的税收优惠128.安置下岗失业人员的税收优惠129.农产品初加工的税收优惠130.研究开发费用的税收优惠131.技术转让所得的税收优惠132.创业投资的税收优惠133.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的税务处理134.预提所得税的免税范围135.境外所得减免税处理136.优惠政策的过渡及税务处理第五章 特别纳税调整的方法及例解137.特别纳税调整及加收利息的规定138.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判定标准139.独立交易原则的规定140.转移定价的形式及涉税处理141.特别纳税调整方法之一:可比非受控价格法142.特别纳税调整方法之二:再销售价格法143.特别纳税调整方法之三:成本加成法144.特别纳税调整方法之四:交易净利润法145.特别纳税调整方法之五:利润分割法146.成本分摊协议原则与处理方法147.预约定价的范围及税务处理148.资本弱化管理及税务处理第六章 纳税申报表的填报技巧及例解149.纳税申报表的使用对象及报送时间150.纳税申报表的表间结构及与附表的勾稽关系151.营业收入项目的填报152.各项扣除项目的填报153.利润总额项目的填报154.纳税调整后所得的填报155.应纳税所得额的填报156.应纳税额的填报157.《收入明细表》的填报158.《成本费用明细表》的填报159.《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的填报160.《弥补亏损明细表》的填报161.《税收优惠明细表》的填报162.《境外所得税抵免计算明细表》的填报163.《以公允价值计量资产纳税调整表》的填报164.《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跨年度纳税调整表》的填报165.《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明细表》的填报166.《资产减值准备项目纳税调整表》的填报167.《长期股权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的填报168.《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的填报169.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的填报170.《企业所得税扣缴报告表》的填报第七章 非居民企业纳税申报表的填报技巧及例解171.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填报(据实申报企业)172.非居民企业《营业收入及成本费用明细表》的填报(据实申报企业)173.非居民企业《弥补亏损明细表》的填报(据实申报企业)174.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表的填报(据实申报企业)175.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填报(核定征收企业)176.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表的填报(核定征收企业)177.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

章节摘录

对该原则的理解的误区有二,其一是重纳税调增、轻纳税调减,损害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对于需要纳税调增的项目,会计服从税法的纳税调整原则,可谓是深入人心,例如三项费用、广告费、业务宣传费等。而对会计同税法不一致的纳税调减项目则视而不见。例如2007年汇算清缴依然适用旧税法:2007年的财务通则规定,不再计提职工福利费。很多地方的就认为,既然企业会计没有计提,也就不能享受14%的计提扣除政策。实际上,《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已经明文规定了,企业可以按照计税工资的14%计提职工福利费。2007年的会计制度规定不能计提职工福利费,而税法规定可以计提福利费。这是典型的会计同税收的差异,在纳税问题上不一致的,会计要服从于税法,应当允许计提职工福利费在税前扣除。部分地区不允许2007年度汇算清缴扣除职工福利费是错误的,是对纳税调整原则的片面理解。而对纳税调整原则的片面理解还有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折旧年限为10年,税法规定最低折旧年限为5年,这也属于会计制度同税法规定的差异,一部分观点认为既然税法规定的是最低折旧年限,就不允许企业对会计同税法折旧年限不同进行调整,也是错误的。最低折旧、摊销年限作为企业拥有的合法权利,无论企业会计制度选择的折旧年限长于还是短于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都应该允许进行纳税调整。其二是税收同会计的差异要调账。这个误区在1994年税制改革初期比较常见,现在大部分人都已经明白,纳税调整原则是对纳税问题的解决方案,会计同税收的差异,无须调整账目。2.第二层含义:税法上同会计制度上均有明确规定,且规定一致的,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一般来说会计制度有明确规定,税法对此表示赞同的,不需要专门明确,出于强调或者补充的目的,税法可能再次重申对该业务的处理规定。但是这并不表明,税法对于会计制度持赞同态度的,都需要以税法的名义进行再确认。3.第三层含义:税法上没有规定的,会计制度则构成税法的有效组成部分。经常有人反映,某某业务税法没有明确规定,不知是否允许在税前扣除。实际上我国目前的税法基本原则就是纳税调整的理念,在会计同税法不一致的情况下,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税法不需要也没有必要全方位的对纳税问题重新规定一遍,如果税法没有明确规定业务如何进行处理的情况下,会计制度就构成税法的有效组成部分。例如免租期内是否确认收入,税法没有明确规定,会计做了明确规定,就应当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免租期内确认租金收入。4.第四层含义:我国新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基本设计理念源于“纳税调整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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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企业所得税清算方法与填报技巧》税法解读精准,案例分析详实,重点难点突出,全面系统实用。177个问题与例解,全面解决新企业所得税清算问题,为企业用好政策用足政策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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