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7 出版社:公安部治安管理局、 公安部第一研究所 群众出版社 (2012-07出版)
内容概要
《国外治安管理概览丛书:国外私人调查和保安业管理》分为国外私人调查和保安业管理概况、国外私人调查和保安业法规两部分,主要内容包括:美国:高度发达的私人侦探和保安业、加拿大:日益发展的私人调查和保安业、日本保安业法等。
书籍目录
上篇 国外私人调查和保安业管理概况 美国:高度发达的私人侦探和保安业 加拿大:日益发展的私人调查和保安业 俄罗斯:逐渐职业化的私人侦探和保安 法国:监管严格的私人侦探和保安业 英国私人调查和保安员:警察力量的有益补充 德国:高度职业化的私人侦探和保安 日本:管理规范的保安和侦探业 新加坡:高标准、严要求的私人保安业 下篇 国外私人调查和保安业法规 美国纽约州1992年保安法(普通商业法第7—A条)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商业和职业法第11.3章(私人侦探) 加拿大安大略省2005年私人保安和调查服务法 加拿大安大略省2005年私人保安和调查服务法实施细则 俄罗斯私人侦探和保安法 俄罗斯内务机关监管私人侦探和保安业务及许可证发放工作细则 俄罗斯内务机关发放和延期私人保安员资格证办法 俄罗斯私人保安员专业技能考核办法 法国规范私人安全活动的法律 法国关于监视、看管、资金运输和人员保护企业的标志、人员制服、 文件和装备使用的政令 法国适用于国家铁路公司和巴黎独立运输公司的政令 法国关于从事监视、看管、资金运输、人身保护活动的企业领导人员和 雇员职业能力的政令 英国2001年私人保安行业法 德国营业法第34a条(关于保安业) 德国保安业规则 日本保安业法 日本保安业法实施细则 新加坡私人保安业法 附录世界知名保安公司简介 美国Xe公司 美国Guardsmark公司 G4S公司 以色列BENI TAL国际安全公司 瑞典Securitas公司
章节摘录
版权页: 插图: (2)中止雷业的制度 当保安业经营者、保安员违反《保安业法》、依该法颁布的命令、都道府县公安委员会规则的规定,或违反与保安业务有关的其他法令规定时,都道府县公安委员会在认为此行为有可能严重妨碍保安业务的正常实施,或保安业经营者违反了《保安业法》第48条的指示时,可命令该保安业经营者在6月内全部或部分中止在该公安委员会辖区内的一切与保安业务相关的业务。 此外,《保安业法》还对听证和行政程序法的不适用情况作出了特别规定,并为保障该法能够有效实施,还对其他一些可能会出现的问题及相关惩罚办法作出了细致的规定。 2.侦探业 (1)报告及检查制度 根据日本《侦探业法》的规定,公安委员会可以向侦探业经营者要求提交关于其工作情况的报告或资料,或让警察进入侦探业经营者的营业场所,检查其工作情况或账簿、文件及其他物件,或向有关人员提出问题。 (2)中止营业的制度 公安委员会认为侦探业经营者违反《侦探业法》,或者违反与侦探业务有关的其他法令的规定并有可能会对侦探业务的规范运营明显造成危害时,或侦探业经营者违反有关指示时,可以命令该侦探业经营者在6月内中止该营业场所的全部或部分侦探业务。 此外,当有不符合经营条件者经营侦探业时,公安委员会也可以命令其终止营业。 (四)权利叉务 1.保安业 日本《保安业法》明确规定,保安经营者及保安员在执行保安业务时,该法不会授予其特别权限。不仅如此,还要求其在充分注意这一点的同时,不得侵害他人的权利与自由,不得干涉个人或团体的正当活动。也就是说,保安员所拥有的权限与普通公民完全相同。 2.侦探业 日本《侦探业法》规定,已提交申报的侦探业经营者不得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经营侦探业;如果欲与委托人签订侦探业务的合同,则应获得由该委托人作出的书面保证,其不会将与该侦探业务相关的调查结果用于犯罪行为、违法的差别对待及其他违法行为;在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前,应交付委托人一份关于合同中的重要事项的书面文件,并对其进行说明;在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后,应交付委托人一份明确记录有该合同内容的书面文件;在得知与该侦探业务相关的调查结果是用于犯罪行为、违法的差别对待及其他违法行为时,不得开展该侦探业务;不得将侦探业务委托于侦探业经营者以外的人员进行;没有正当理由,不得泄露通过开展工作而得到的秘密,不再是从事侦探业务的人员时,也同样应当保守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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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治安管理概览丛书:国外私人调查和保安业管理》由群众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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