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条红鲱鱼

出版时间:2009年1月  出版社:群众出版社  作者:(英)多萝西·L·塞耶斯,Dorothy L. Sayers  页数:241  译者:唐克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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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我喜爱多萝西·L·塞耶斯的侦探小说,喜爱的程度可能会让那位杰出的小说家在坟墓里翻过身来。数年前,演员伊安·卡迈克尔主演了她的很多作品,后来我在加利福尼亚州亨廷顿海滩的的公共电视台上看过这些作品。我记得放映之前主持详细介绍了塞耶斯的生平与职业生涯:她早年从牛津大学毕业,翻译过但丁的作品。这些都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但给我印象更深的是她那位快乐的侦探彼得·温姆西勋爵,我把她的小说都找来读了了一遍。

内容概要

  如果你喜欢绘画和钓鱼,那戈洛里确实是个好去处,这里是画家们聚集的地方。天气好的时候他们画画或者钓鱼,剩下的时间他们会在酒吧里打发。坎贝尔是酒吧里不受欢迎的人。因为他的坏脾气。实际上,这个地方的所有居民都不喜欢他——他指责其他画家们是庸才,作为苏格兰人,他指责英格兰人没尽到对这个国家的责任;他纠缠别人的妻子;他开车撞倒了邻居的墙;他禁止别人在他家门口的池塘里钓鱼,尽管那个池塘并不属于他……总之,他得罪了很多人。彼得·温姆西勋爵亲眼见识了这个坏脾气家伙的所作所为,在一家酒吧里,因一言不和就要动手。第二天上午,人们发现坎贝尔死在他经常写生的地方,脑袋被人打破了。毫无疑问,他是被谋杀的。但他到底是什么时候死的呢?五个嫌疑人都提供了不在现场的证据。但坎贝尔真的是像看上去的那样,是在那天上午被谋杀的吗?温姆西勋爵又提出了疑问。

作者简介

  多萝西·L·塞耶斯,侦探小说黄金时代最伟大的侦探小说家.1893年生于牛津,是最早获得牛津大学学位的女性之一。1922年至1929年是一家广告公司的撰稿人。她塑造的贵族侦探彼得,温姆西勋爵成了世界上最受欢迎的小说人物之一。  多萝西·L·塞耶斯也以其宗教剧著名,尤其是《生来就是当国王的人》和翻译的但丁的《神曲》最具影响,前者在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播出后引起热议。塞耶斯于1957年逝世。

书籍目录

前言地图1 坎贝尔·奎克2 坎贝尔之死3 佛古森4 斯特拉坎5 沃特斯6 法瑞恩7 格雷姆8 戈文9 麦克里德夫人10 达西尔警长11 麦克菲森检察官12 佛古森的故事13 彼得·温姆西勋爵14 罗斯警员15 邦特16 检察长帕克17 彼得·温姆西爵爷18 史密斯·勒默绪利夫人19 沃特斯的故事20 法瑞恩的故事21 斯特拉坎的故事22 格雷姆的故事23 戈文的故事24 法瑞恩;佛古森;斯特拉坎25 格雷姆;戈文;沃特斯26 凶手27 彼得·温姆西勋爵28 彼得·温姆西勋爵29 彼得·温姆西勋爵30 彼得·温姆西勋爵小传

章节摘录

  达西尔吃惊地盯着这个敏感的南方人,警员把帽子朝后推了一下,开始在头上挠起来。  “我们去找什么?”他义正词严地问道。  (彼得·温姆西勋爵把他要找的东西和理由告诉了警长,由于聪明的读者乐意自己补充这些细节,这里就省去不提了。)  “这么说,你的想法会非常重要。”达西尔说道,希望拨开重重迷雾,抓住那道首先出现的遥远的微光。  “重要?”温姆西说道。“当然重要。难以置信的、非常的、极度的重要。如果不重要,你以为我在你那块地狱般的花岗岩上爬个遍就是为了扎自己?”  这番话似乎给警长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他把自己的人叫到一起,让他们在小路、河堤和小河边寻找那个丢失的东西。与此同时,温姆西溜达到停在羊肠小道人口处草地上的那辆破旧的四座莫里斯车旁。  “啊,”罗斯警员说道,他伸直脖子、舔着手指头,准备在荆棘中继续搜索。“那是他的车,也许能在里面找到你想要的东西。”  “千万别抱希望,老弟。”温姆西说道。不过,他还是把车子仔仔细细地检查了一遍,主要检查了车子的后座。他对后座垫上的一块油污似乎特别感兴趣。他一边用透镜仔细检查着,一边轻轻吹着口哨。他继续检查,在驾驶座后面靠近转角的地方又发现了另一块油污。在车子的地板上有一块垫子,是折着的。他将垫子打开,从一只角看到另一只角,又发现了一块砂砾和油污。  温姆西掏出烟斗,若有所思地点燃。接着他在车子的袋子里搜寻着,搜到了一份这个地方的军用地图。他爬上驾驶座,在方向盘上展开地图,陷入了沉思。  过了不久,警长回来了,身上穿着衬衣,脸上热辣辣、红扑扑的。  “我们到处都搜过了,”他说,俯身去拧裤脚边的水。“没有找到,也许你现在可以告诉我们了,那个东西为什么那么重要?”  “噢?”温姆西说。“你似乎相当热,达西尔。我已经很凉快了,坐到这里来。那就不在那儿了?”  “肯定不在那儿。”警长强调道。  “那么,”温姆西说,“你最好去找验尸官——当然,你们这个地方没有验尸官。那就去找你们的检察官。你最好去找检察官,告诉他有人被谋杀了。”“被谋杀了?”警长说。  “是的。”温姆西说。“呃,呃,差不多吧,就是被人谋杀了。”  “喂,”警长说,“过来,罗斯。”  那个警员一路小跑而来。  “爵爷认为那个人是被人谋杀的。”警长说道。  “真的吗?”罗斯说,“啊,不可能。爵爷凭什么得出了这样的结论?”  “因为僵硬的尸体,”温姆西说,“因为你找不到那件东西,因为莫里斯车上的这些油污和死者的性格。他这个人,谁杀了他也许都会觉得自豪。”  “僵硬的尸体,”达西尔说,“这是卡梅伦医生的事。”  “我承认,”医生插进来说道,“这件事让我感到迷惑。如果不是有人看见这个人今天早上十点钟之后还活着的话,我可以说他死了差不多十二个小时了。”  “我也会这么说,”温姆西说。“另外一方面,你们看看那幅画,画的时候用了速干的柯巴脂,可现在还非常湿,虽然太阳这么大,空气这么干燥。”  “啊,”医生说。“那我只好被迫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就是水的寒气使尸体过早地僵直了。”  “我没有强迫你。”温姆西说。“我认为他是在半夜被人谋杀的。我不相信那幅画是他画的,我认为那幅画并不能说明它想说明的问题。坎贝尔是绝对不可能在今天早上来这里画这幅画的。”  “为什么不可能?”警长问道。  “原因我已经告诉你了,”温姆西说,“还有一个小小的原因——它本身不说明什么问题,但却能支持这个结论。整个这件事看起来——有意让别人看起来——好像坎贝尔在画画的时候站起来,向后退着端详自己的画时,失足掉了下去。但他的调色板和刮刀却还放在凳子上。如果他在画画的话,调色板应该夹在他的拇指上,刮刀或者刷子应该在他的手里,好根据需要,随时做些小小的调整。我不是说他没有把这些东西放下来的可能,而是说如果我们在他的尸体旁边找到调色板,在山坡的半道上找到刮刀看起来会自然得多。”  “啊,”罗斯说。“我见过他们画画。半睁半闭着眼睛向后退着,然后又拿着刷子向前跑去,好像在投标枪一样。”  温姆西点点头。  “我的推测是这样。”他说,“今天早上,凶手用坎贝尔的车子把他的尸体运到了这里。他戴着坎贝尔的软帽,穿着他那件脏兮兮的格子花呢斗篷,这样,从这里经过的人就会把他当成坎贝尔。后座上放着那具尸体,尸体上面放一部自行车,座垫上的污渍就是自行车上的。他用这条毯子盖在这些东西上面,所以毯子上也有污渍。按我的推测,他把尸体拖出来,扛在肩上,从那条羊肠小道磕磕绊绊地来到小河边。把尸体放在河堤上用垫子盖起来也有可能。然后,他仍然戴着坎贝尔的帽子,穿着他的斗篷,坐下来炮制那幅画。当他画到足以让人以为是坎贝尔在这里作画时,他脱掉斗篷,摘下帽子,把调色板和刀子放在凳子上,骑上自行车走了。这个地方人迹罕至,一个人只要时机选择得当,也许就可以轻而易举地犯下十几桩谋杀案。”  “这个推测非常有趣。”达西尔说。  “你可以检验一下,”温姆西说。“如果今天早上看见坎贝尔的人跟他说过话,或者离他很近看清了他的脸,那这个推测就站不住脚了。但如果他们只看见了他的帽子和斗篷,尤其是如果他们注意到了车子后面有个体积很大的东西是用毯子盖着的,那么这个推测就成立了。注意,我不是说绝对有自行车,而是说,如果我是那个凶手的话,我就会用自行车。如果你通过透镜来仔细查看这个污渍,我想你还可以看到车胎的痕迹。”  “我没说你不正确。”达西尔说。  “很好。”温姆西说。“现在让我们看看这个杀人犯下一步会干什么。”他拍打着地图,动作让人难忘,两个警察俯身跟他一起看着地图。  “他只有一部自行车,不管这部自行车是帮了他还是妨碍了他的手脚,他都必须制造某种不在现场的证明。他也许不会搞得非常复杂,但他要尽快让自己从这个地方脱身。我认为他不会急于在牛顿·斯特沃特或者克里镇现身。向北也没什么地方可去——那就只能去拉格和柯尔·莱茵周围的山里。他也可以去格伦·土尔,但去那儿没什么意义,他必须原路返回。当然,他也许会沿着克里河回到东岸的米尼格夫,避开牛顿·斯特沃特,穿过乡村,到新戈洛里。但这段路很长,而且会一直让他在离现场非常近的地方游荡。在我看来,他最好的路线是回到大路上来,朝西北方向,经过巴格里南、凯恩德里、克里塞德和德鲁邦,穿过巴黑尔的铁路。这段路大约是九到十英里。走得快的话要一个小时。考虑到这段路有些崎岖不平,那就假定一个半小时吧。假定他在十一点完成那幅画,那他到巴黑尔的时间就是十二点三十分。从那儿他可以乘火车到斯特朗雷和波特·帕特雷克,甚至到格拉斯哥。当然,如果扔掉自行车的话,也许会搭公共汽车。如果我是你的话,我就会沿着那个方向去找。”  警长扫了一眼他的同事,只见他们投来赞许的目光。  “我的爵爷,你认为谁最有可能犯罪?”他问道。  “呃,”温姆西说,“我认为有非常正当的作案动机的人有好几个。但凶手必须是个艺术家,一个聪明的艺术家,那幅画必须达到坎贝尔的画的水平。他必须会开车,必须有一部自行车,或者能搞到一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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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11条)

 
 

  •     说说塞奶奶这个人。
        她是个教职人员的女儿(书里那个忘东忘西的教区长就是以她老爹为原型的),有过法国家庭教师,之后是寄宿学校和牛津大学,不过,多萝西女士可不是严谨无趣的女学究。她表面天真纯朴,又长于诱惑,在大学期间追求者甚众。不过她第一段认真的感情却发生在29岁,对方是个叫做John Cournos的记者和小说家,不过,她显然所托非人,这位Cournos先生不但声称不相信婚姻,还强迫多萝西和他同居,而在她终于忍痛和他分手后,他竟声称,那些不结婚的话,是对她“忠贞程度的测试”,显然这段感情让多萝西遍体鳞伤,多干年后,在《剧毒》里,她几乎如实记载了这段经历,而她笔下的Harriet Vane,则有极为强烈的自传性质,当然,最后这个书中的自己,嫁给了自己心目中的完美男人,这或许就是小说家的特权吧:-D
          
          在此之后,多萝西和一个叫做Bill White的人有过一段情缘,这人是个汽车推销员,也不是做丈夫的材料,而这段感情也不过是为了疗伤。可意外的是,多萝西有了身孕,在30岁上,她生下一个儿子,送给她表亲抚养,这件事连她父母都不知道。三年后,她和离异的记者Atherton Fleming结婚,后者还收养了她的私生子。这段婚姻初始完满,可是随着多萝西名声日益显赫,两人的隔阂越来越深, Fleming开始酗酒,经常性地劈腿,知道1950年他的猝死,这段痛苦的婚姻才终于结束。最终,在Busman's Honeymoon里终于修成正果、那种百转千回的天赐良缘,最终也没有降临到多萝西身上。
          1957年的冬日,多萝西猝死在圣诞节的前夕,她死之后,人们才知道,她的“侄子”John Anthony是她的儿子。
         有些人抱怨塞奶奶的书不如阿婆的好看,这点我同意,后者的可读性确实比前者高。因为这两个风格不同,塞奶奶是学者,她的每一本书背后都有严谨的学术内涵,有强烈的宗教情怀,但也会被人指责为“冗长、枯燥、太多的细节”(最后这一条尤其明显,我看sayers的书,心急的话,是会跳过一些描写段落的,看阿婆的就绝对不敢,因为那会遗落线索......);而阿婆更多是娱乐式的,令读者爱不释手,大呼过瘾(当然最自得其乐的,是老太太自己.......),不过,就像你不能把钱德勒的书仅仅当成悬疑作品一样,看塞奶奶的书,也不要只看谋杀案,当成对博学的头脑的赞叹比较好(Sayers的其他欧洲译本,一般都会有连篇累牍的注释,我还见过一本法译《九曲丧钟》上附上圣诞演奏的简谱。)
         塞奶奶有许多脑残粉,包括Sinclair Lewis(美国第一个诺奖得主),他称《九曲丧钟》是“四大必读”之一。在MWA(不解释了,相信推理迷都知道)百大的Favorite Murder Weapon里,大钟排名第三,榜首是速冻小羊腿——Roald Dahl某短篇《XX怪客》(本人实在是记不清了%>_<%),有些童鞋可能认出来了,这厮就是《查理和巧克力工厂》的作者,身为儿童文学家竟然如此吓唬小朋友,实在是行径可耻......而.第二名是福尔摩斯系列的蛇(不知道是哪篇的闭门思过去......)。
         还有C. Northcote Parkinson(此君就是管理学经典《帕金森定律》的作者......)写过一本很搞笑的小说,名叫Jeeves,里面我们的彼得爵爷、波洛和布朗神父同时出场(+_+) ,他们之间应该不会效率低下的问题吧~~
         最后引用多萝西的座右铭:
        "The only Christian work is good work, well done"
      
  •     塞耶斯大体风格上和阿婆有些相像,但是阿婆的故事非常紧凑,虽然也用了很多篇幅描写涉案的形形色色的人,用细节刻画人物性格,但不会喧宾夺主,细品之下,每个情节,都是为案情服务的。
      已经看过塞耶斯的三部作品,第四部正艰难阅读中。她的作品与其说是小说,不如说更像影视脚本。至少刚看的两部是这样。书中人对话太多,跳跃太厉害,一段对话里,一会是跟A说,一会是跟B说,一会又有点自言自语(也因此对翻译要求很高,看群众版看的我吐血)。
      第二,她过于看重时间线。还是我这么幸运正好赶上都是这样的书?不在场证明当然重要,但如果总是将不在场证明的正确与否放在破案的第一要务上,很容易让人审美疲劳。
      第三,她比阿婆唠叨。这让书更生活化,也更不那么艺术。白开水固然养人,但生活中的白水已经够多了,看本侦探小说,还这么稀释,就真的没意思了。
      第四,侦破故事有两种风格,一种是美剧型的,剧中人和我们一样不知道凶手谁,假设,推翻,再假设,再推翻,直到找到凶手。另一种是福尔摩斯型的,书中侦探已经知道凶手是谁,只不过需要一些细节来确认自己的看法。而这本书我很疑惑温西到底从什么时候知道凶手是谁的?应该是很早,后半本书在我看来,其实都可以不要。
      
      怒!什么时候我才能改掉不管写什么都要列一二三四的毛病!
      
  •     当年冲着休劳瑞大叔看过几集万能管家,里面的男仆机智得体啥都能摆平,衣食无忧的绅士们也就剩下了无所事事没事找事的份儿。说不定温西爵爷真就是无事忙俱乐部的成员哦,“我想人生最大的乐趣就是四处游荡,观察另外一些正在工作中的人。看看那些拿着电钻机开垦伦敦的人是多么受欢迎啊。公爵的儿子,厨师的儿子,形形色色人的儿子——人们在那里一站几个小时,忍受着耳鼓剧烈的疼痛——为什么?很简单,就是你享受着游手好闲的乐趣而其他人则在工作。”所以呢,和三女杰里另两位相比,也许赛耶斯的书不如阿婆的诡计惊人,不如铁伊的有余味,但若是能把自己也放在三十年代英国乡村那样的环境里,把读这本书当作钓鱼,画画猜字谜之外另一种打发时间的手段,那么,能和温西爵爷一起东游西逛喝喝下午茶听听吐槽和被吐槽,顺便调查一下这起美丽的弃尸案,也算是一样有趣的消遣。
      
      只是,身处八十年后的现在,在习惯了快节奏重口味的我看来,赛耶斯的书像黄瓜三明治,盛名在外,真吃到嘴里,清新是清新,到底还是无味了点。
      
      另要赞一下新星的翻译和封面。当年群众的翻译看着就像在做语文考卷里的选词填空或是排语序题,听人说是因为赛耶斯的书本来就难翻译,新星的这本倒是翻得很顺畅。看完了整本书再看封面,发现别有深意啊~~
      
  •     Dorothy L. Sayers《五条红鲱鱼》读后(不泄底)
      By Forhidng/OFplusAND
      书名:
      五条红鲱鱼
      Five Red Herrings
      作者:
      Dorothy L. Sayers
      多萝西•L. 塞耶斯
      这是我阅读的第二本多萝西.塞耶斯的作品,第一本是《谁的尸体》,读后印象不深,只影绰地记得似乎该书古典推理风格很稀薄,总体感觉更像是当代的犯罪小说。而当本书《五条红鲱鱼》的书名中固有性的本格特质微妙地触动了我眼底的视神经杆和视神经锥时,华丽而又切题的封面(新星出版社版本)反而在我做出阅读决定的过程中退居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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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质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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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埋设红鲱鱼,然后从中推理出凶手,是古典推理中对推理爱好者这些敏锐猎犬屡试不爽的缱绻之槛。众名家都有运用此手法的代表作,比如阿加莎•克里斯蒂。虽然本作表面也只是延用了这个古典本格推理的经典定式布局,但是由于本作红鲱鱼设置的特点,给作者带来了新的挑战。比如阿加莎•克里斯蒂的许多作品中,红鲱鱼不止五六条,但是每条红鲱鱼都各不相同,他们可能来自不同的家族,有着不同的年龄、辈分、经济状况、社会地位、性格特征等,这样每条红鲱鱼具有较高的辨识度。但是本作中,多萝西•L. 塞耶斯的几条红鲱鱼,有着相同的性别、不显著的年龄差别,居住在同一区域,有着完全一样的职业(画家),业余有着相同的爱好(钓鱼等),经常混迹于相同的场所和区域,甚至被怀疑的谋杀动机也差不多(当然有一位的动机稍显不同)。因此,一眼看去,似乎除了名字不同之外,其它方面都是那么雷同。为了让每条红鲱鱼都有谋杀死者的动机(不管这个动机是否充分),作者主要通过第一章中酒吧聊天的只言片语告诉读者,每条红鲱鱼都与死者有过一段不愉快的经历,但在之后很少提及。因此,每条红鲱鱼似乎都只是被人物名字符号化了的推理要素,而这些符号化了的推理要素之间的区分度似乎无法满足读者阅读推理神经的娱乐要求,因此,许多读者会觉得人物不鲜明,或者是需要花点力气才能区分谁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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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炫博的零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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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红鲱鱼多方面的同质化,作者必然要设置推理的破冰之钥。小说开头就提到了包括死者和红鲱鱼在内的绘画风格不同,让我对于作者可能的油画技法的炫博介绍和每个人画风区别的巧妙布置有所期待,最终的推理虽然也涉及到了这方面,但是其实与油画知识关系不大,关键部分的推理其实可以归属为日常推理,然后这些日常推理的推理点密度就当今的读者看来,显得比较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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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粗犷飘逸的时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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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日常推理的要素外,本作以大量的篇幅布置了一个时刻表诡计。日本的时刻表推理的地理延伸可以很广,水陆空多栖线路也可以相互纠结。因此本作中多列火车以及多种交通工具的运用,从现在角度来看,也不会觉得过于惊艳。同时,本书的多条时刻表线路的分布地理属于比较松散的,时间上的浮动范围也不是很苛刻,而最后该时刻表诡计的破解也相当的直截了当,因此看惯了日本精致纠结的时刻表,本作的时刻表属于比较粗犷的类型。但是,由于地理名词的不熟悉,同时本书也没有线路地图,而本书的时刻表又牵涉到一些支线,并且对于这些时刻表的描述在书中也比较分散,因此读者想要完全抓住书中时刻表推理的思路,也是要费点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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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重解答的不重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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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书在设置了多条红鲱鱼之外,也设置了多重解答,但是阅毕全书,多重解答的兴味并不是很浓。本书虽然有多重解答,但是多重解答的答案只涉及了之前的部分线索,同时也只覆盖到了涉案的部分地区和时间,因此,虽然各版本的解答都有证据,也有推理,但是却没有散发出太多的逆转趣味。其实,每一个解答版本更像是整个案件的一个碎片或一条直线,需要通过拼凑整合而不是逆转来解释整个真相。
      
      总的来说,本书遵循了古典推理的框架,构建了融合了多个古典推理要素的故事,不过可能对于现在的推理读者,略显寡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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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介绍
      简介
      一名画家某日午后浮尸河中,是意外还是谋杀?有六个嫌疑人都乐于见到他死去,到底谁是真正的凶手?……
      
      作者简介
      多萝西•L.塞耶斯,侦探小说黄金时代一个不朽的名字,以其塑造的贵族神探彼得•温西勋爵为人熟知。同时她还是杰出的诗人、剧作家、翻译家、神学研究者。
      一八九三年,塞耶斯出生于英国牛津一个牧师家庭,很小便开始学习拉丁语和法语,十九岁考入牛津大学,专修中世纪文学,是第一批获得牛津大学学位的女性之一。毕业后她先是任职于出版社,后成为广告公司撰稿人。在此期间,她开始酝酿写作侦探小说,并于一九二三年发表了首部作品《谁的尸体》(Whose Body?),彼得•温西勋爵首次出场。此后,塞耶斯为这位贵族业余神探创作了十多部小说,温西勋爵成为广受读者喜爱的侦探人物。他幽默风趣,出语不凡,学识渊博,爱好收藏珍本书,喜欢品酒、弹钢琴,有个聪明、体贴的男仆,算得上是塞耶斯心目中理想的男人形象。最初他多少有些喜欢卖弄,爱出风头;随着作品的不断问世,塞耶斯让他的个性逐步得到发展,成为一个越发稳重、成熟的形象。最终,温西勋爵在一九三七年的《巴士司机的蜜月》(Busman 8 Honeymoon)中退场,此后只偶尔出现于短篇小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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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链接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c1c39a70100jjeo.html
      http://hi.baidu.com/hughmajun/blog/item/532787311e8c6aa55edf0e98.html
      
  •     《五条红鲱鱼》没有铁伊的小说张力,铁伊的小说即使看了结尾对书的阅读也没有影响,还是继续吸引一读再读。这本书我忍不住看了结尾再回头看就觉得乏味,人物不鲜明,就像A B C D E F,换个名字也可以,象逻辑思考题,告诉你ABCDEF说了什么做了什么,其中有真有假,你判断吧,温西勋爵看不出高贵来,还觉得这人很残酷。无情的刺探别人。没有我们亲耐的格兰特先生贴心。她的侦探书只此一本好了。还有个乌龙,我匆匆看的结局是错的。是另个画家杀的,嘿嘿,一点不影响。她不过是告诉人们一个结局而已,谁都可以。
      
      
      
      
      
      
  •   同时出场的,难道不是Leo Bruce的《三个侦探》么?呵呵
  •   Case for Three Detectives是讽刺这三个人,不过换了名字嘛~~
  •   哦,Jeeves我也想起来了,的确是
    个人很喜欢《三个侦探》,呵呵
  •   其实,每一个解答版本更像是整个案件的一个碎片或一条直线,需要通过拼凑整合而不是逆转来解释整个真相。
    ——赞同
  •   是啊~或许我的智商跟不上,反正读着没有太大的吸引力,投入不进去,略有枯燥的感觉
  •   铁伊脑残粉表示强烈同意l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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