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8-12 出版社:阎学通 世界知识出版社 (2008-12出版) 作者:阎学通 著 页数:142
内容概要
《国际政治科学》致力于推进国际关系的科学研究,主要刊登国际安全、对外政策、国际关系理论、国际政治经济、外交学领域的论文,尤其重视与中国对外政策和东亚国际关系相关的研究成果《国际政治科学》倡导理论流派和研究方法的多样性,但是特别欢迎包括问题提出、文献回顾、逻辑推论和经验检验等研究程序完整的学术论文,同时适当刊出学术性较强的评论文章和书评。
作者简介
聂宏毅,1997年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炮兵工程学院获电子工程学士学位,2002年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获军事战略学硕士学位。2002至2004年在总参谋部办公厅工作。2008年在清华大学国际问题研究所获法学博士学位。著有《反制高技术主战兵器招法》(合编,2001年)。李彬,清华大学国际关系学系教授。1985和1988年在北京大学分别获技术物理学士和硕士学位,1993年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获理学博士学位。1993-1999年在北京应用物理与计算数学研究所军控室工作,1999年8月至2000年在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工作。最新著作为《军备控制理论与分析》(2006年)尹继武,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助理研究员。2007年在中国人民大学获博士学位。2006年在德国慕尼黑大学访问研究。阎学通,清华大学国际问题研究所教授。1982年在黑龙江大学获英语语言文学学士学位,1986年在国际关系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1992年在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获政治学博士学位。著有《国际关系分析》(2008年)、《中国崛起及其战略》(2006年)、《国际政治与中国》(2005年)、《国际关系研究实用方法》(2001年)、《中国国家利益分析》(1996年)。黄宇兴,清华大学国际关系学系本科生。2006年作为交换生在香港大学学习。宋伟,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讲师。2003年在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2007年获早稻田大学国际关系学博士学位。译著有《世界舞台上的国际政治》(合译,2005年)。左希迎,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硕士生。2007年在南开大学获国际政治学士学位。
书籍目录
作者简介中国在领土争端中的政策选择联盟信任的生成机制《战国策》的霸权思想及启示国家认同与共有观念——对社会建构主义核心概念的反思书评国家、体系与地区秩序——评《国家、民族与大国:地区战争与和平的来源》《国际政治科学》2008年匿名评阅人名单《国际政治科学》2008年全年总目录加强国际政治类期刊学术规范建设的倡议注释体例
章节摘录
中国在领土争端中的政策选择 内容提要:新中国成立后,中国能够同多数国家通过和平谈判方式顺利解决边界问题,但同印度、苏联和越南曾一度兵戎相见。在解决与陆地邻国边界问题上,中国为何有宽和与强硬两种不同的政策选择?作者发现,邻国的边界政策属性对中国的政策选择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影响。中国的政策选择是“强硬对扩张,宽和对现状”,即如果邻国奉行扩张性边界政策,中国的态度趋于强硬。反之,如果邻国奉行维持现状的边界政策,则中国的政策选择则倾向于宽和。这种选择有利于维护边境的长治久安,符合中国长远利益。对该原则的揭示是对国际上“中国威胁论”的理性回应。关键词 领土争端 边界政策属性 政策选择领土争端素来是战争与冲突的根源之一,从早期殖民主义的开疆拓土到帝国主义的蚕食瓜分,再到民族国家的独立兴起,无不伴随着领土争端与边界纠纷。我国是世界上陆地邻国最多的国家,具有极其复杂的地缘战略环境。到目前为止,虽然已与12个邻国正式解决了边界问题,但中国22000多公里的陆地边界仍然存在着一些争议领土,这些争议领土能否顺利解决,对于中国的和平发展来说,是一种潜在的历史压力。它不但极易招致国际社会对中国崛起的敌视和防范,更会对整个民族心态和中国外交带来新的挑战。新中国成立至今,已同大多数邻国通过和平谈判、互谅互让的方式顺利解决领土和边界争端,①然而在同印度、苏联和越南的边界问题上,和平谈判、互谅互让却一度被武装冲突所取代。为什么中国在处理与邻国的陆地边界争端时会有宽和与强硬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中国处理领土争端的方式受哪些因素主导和影响?中国的发展是否如西方所渲染的“中国威胁论”一样会对国际社会造成威胁?本文将运用权力转移理论考察中国在处理领土争端问题上态度成因的主要影响因素。一、已有解释与不足目前关于中国处理陆地领土争端态度成因的剖析散见于国内外的一些研究成果,且大多是针对中国与某个邻国所进行的国别研究。从已有的研究文献来看,有关中国处理领土边界争端问题的态度成因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土争端问题上的态度。主要有三种类型:第一种是“民族问题影响”论。美国学者罗伊·阿纳达·比卡什(Roy Ananda Bikash)从国内政治的视角解释了国内政治作为一个主要因素如何影响不同的边界争端,造成边界冲突和战争。①他的研究认为,当两个国家之间存在跨国界的种族联系时,种族冲突会对既存的边界稳定产生分裂性影响,进而提升战争的危险,因此国家间边界战争的根源之一是两国间是否有跨国界的种族问题。第二种是“意识形态影响”论。这种观点认为,争端双方意识形态的差异,直接影响国家在争端地域的态度。②比如,有学者认为中苏边界冲突是意识形态的考虑影响了国家利益,由意识形态争执危害到国家关系的结果。苏联总想改变中国政治走向,毛泽东又针锋相对地斗争,两国便陷入长期的军事对峙状态,边界冲突的危机也就无法消除。但若依这种观点来检视中印和中越关系,会发现印度和越南当时并没有改变中国政治走向的企图,中国却与印度和越南在边界问题上兵戎相见。可见,意识形态对领土争端的态度,虽然在特定的时期内可能会有一定的影响,但并非是中国态度成因的根本性影响因素。第三种是“双层博弈影响”论。香港岭南大学简鹏涌(Chien.peng Chung)教授在其博士论文中运用罗伯特·帕特南(Robert Putnam)的双层博弈理论,分析了国内政治对外交的影响以及外交对国内政治的影响,把决策者个人因素、国家内部因素和国际体系因素三个层次综合起来,从内政和外交互动的视角进行分析。③他认为要理篇国家如何对外部环境进行解读和做出反应,必须分析体系的压力是如何通过单位层次的中间变量,诸如决策者的观念、一国政府机构的能力及政府与社会的关系等得到传递,并最终决定_国对外政策的。这种解释并未关注到邻国的对外政策对决策者造成的影响。从以上三种解释方式的简要分析可知,“内政论”解释模式对边界争端态度问题上的民族问题、意识形态及国内政治因素给予了过多的关注,认为这些“内政”因素最终决定了中国在领土争端问题上的态度,并且将研究重点放在中国一方,对影响中国态度的邻国政策因素涉及较少。(二)转移论这一解释类型包括两种,其中一种是“战争转移理论”解释。这种解释认为一场危机的化解必须依靠战争来解决,当一国国内政治不稳时,该国通常会运用战争来转移国内民众的注意力;领土争端问题容易激发民众的爱国热情,一国通常会通过发动与邻国的战争来激起民众的爱国主义热情,争取民众的支持,巩固其政权。另外一种是“和平转移理论”解释,也称“政权稳定需要妥协退让型”。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教授傅泰林(M.Taylor Fravel)指出,中国在处理边界领土争端中的态度主要取决于中国国内政权的稳定性,如果国内政权不稳,则中国在处理边界领土争端时倾向于采取妥协来维持国内政权的稳定性。①按照傅泰林的结论,在中国政权稳定性只有一种状态的时间段,应该只有一种政策选择。但案例表明,中国在同一种政权稳定状态下与邻国的领土边界处理上对应了两种不同的态度。如中国先后以宽和的方式分别与缅甸、尼泊尔、蒙古、巴基斯坦和阿富汗解决了边界问题,但在同一时期处理与印度的边界争端时则诉诸了一场边界战争。这两组案例在时间上具有很大的重叠性,却对应着两种不同的态度。由此可知,政权稳定性只是影响中国态度成因的一个干预变量,不具有普遍性。(三)“平衡论”这种解释模式主要包括三种类型。第一种是“现实主义威胁平衡论”。美国学者阿尔贝-沃福(Albert B.Wolf)认为,1949年中国成立后在与一些邻国边界领土争端问题上采取宽和态度,是缘于中国对来自不同方向的威胁感知,即配置其资源以平衡感知到的威胁。①第二种是“权力平衡理论”解释。埃里克·海尔(Eric Hyer)认为,中国解决与邻国的领土争端主要是为了地区的权力平衡,如为了制衡正在崛起的大国或平衡地区性的威胁。第三种是“利益平衡论”解释。兰德尔·施韦勒(Randall L.Schweller)阐发的“利益平衡论”理论③将国家的类型分为两类:现状国家(狮子型和羊羔型)和修正主义国家(狼型和豺型)。他认为,从国家层次来看,一国是选择制衡还是追随,主要取决于该国为捍卫现状所愿意支付的成本与改变现状所付出的代价之比。修正主义国家往往愿意支付极大的成本甚至不计成本去改变体系;现状国家(特别是现状的主要维护者狮子型国家)则愿意为维护现状而支付较高的代价。从体系层次来看,体系的稳定取决于现状国家的力量与修正主义国家的力量对比。若体系中修正主义国家的力量大于现状国家的力量,则体系趋向不稳定;反之,则体系趋向稳定。按照这种观点,国家在领土争端中盼政策行为是由利益决定的,利益决定了国家选择冲突还是合作。毋庸置疑,在“平衡论”解释模式中,权力、威胁以及利益在对国家行为的形成上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影响,但这种由“均势”理论所衍生出的“平衡论”解释模式并未说明导致国家产生这种失衡感的直接外部原因,因而只解释了“然”的问题,但未解释“所以然”的问题。(四)制度论这类解释主要有两种。第一种是“政治制度论”,以布兰查德(Jean—MarcBlanchard)④和保罗.胡思(Paul K.Huth)⑤为代表。他们认为,领土边界作为一个特殊的空间,彰显着国际政治中一定的法律政治秩序;边界为决策者提供了许多珍贵的政治功能,是制度的彰显与体现,因而会影响决策者的态度。在他们看来,民主国家在处理领土争端问题上更倾向于采用和平的手段,而非民主国家则更倾向于采用非和平的手段。第二种是“法律制度论”,以斯蒂芬·科克斯(Stephen A.Koes)①和马克·扎克(Mark W.Zacher)②为代表。他们认为,领土问题、边界争端问题的解决主要看相邻国家边界是否已通过法律清晰界定下来,如果两国的边界缺乏国际法的支持,则爆发战争的可能性就会大增。这种解释模式认为,国际机制是避免冲突的重要保障。在解释中国态度成因上,这种观点只关注静态的边界,缺乏对邻国政策变化对中国态度影响的分析。综上所述,已有的文献关于领土争端态度成因的解释过多地强调中国一方,而忽略了互动的另一方对中国政策选择的影响。且这些研究多数是从外国的视角来分析中国与邻国的领土争端问题,更多地是关注中国的崛起引发的领土争端问题,缺乏从中国视角进行分析,对促成中国态度成因的直接原因挖掘不够。在综合以往研究基础上,本文基于中国的视角提出“邻国政策属性论”的分析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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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政治科学》属于2008年4月第16期,由清华大学国际问题研究所出版。聂宏毅、李彬,中国在领土争端中的政策选择尹继武,联盟信任的生成机制阎学通、黄宇兴,《战国策》的霸权思想及启示宋伟,国家认同与共有观念左希迎,国家、体系与地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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