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历史学家迈克尔•H•亨特(Michael H. Hunt)1987年出版的专著《意识形态与美国外交政策》(Ideology and U.S. Foreign Policy)一书,是以历史发展为轴,通过文化分析的方式突破、扩大“意识形态”一词所具有的内涵,分析不同时段的政治家的外交特点,探讨了决定美国外交政策的核心价值体系,可以说是为我们提供了释读、研究美国外交意识形态同外交政策关系的范例。
【补充】① 意识形态的相关内容
意识形态一词的最初是由18世纪末法国哲学家德斯蒂•德•特拉西(Destutt de Tracy)1796年在其论文《关于思维能力的备忘录》提出(idélogie,法文),其将希腊语中的“理念”与“逻格斯”合成,试图用来描述他所希望建立的一门有关对思维、观念与感知的系统分析的新学科,从而帮助理解人类自身。根据英国学者约翰•B•汤普森(John B. Thompson)的观点,作为处于法国大革命时期的思想家,德斯蒂•德•特拉西深受启蒙思想的影响,面对雅各宾派的恐怖统治,认为“可以通过对观念作系统分析为基础的哲学与教育联合活动来加以抵制:这就是在革命时期可以遵循启蒙运动的遗产” ,他将这一新科学的命名为idélogie,即“观念学”。由此可见,“意识形态”一词的最初出现是一个学术名词的范畴,而并不带有感情色彩。
② 美国外交意识形态
同多数西方国家一样,美国在长期阶段对意识形态持否定态度。美国学者雷迅马也在其著作《作为意识形态的现代化》中指出,“对许多研究美国对外关系的学者来说,‘意识形态’这个概念一向只限于对处于美国挑战和遏制下的共产主义世界的研究” ,而王晓德先生也指出,“在很多情况下,‘意识形态’是指对美国人根本价值观构成威胁的敌对国家或势力所信奉的思想体系或价值观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