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12 出版社:新华出版社 作者:百名法学百场报告会组委会办公室 编 页数:254
内容概要
该书以我国目前部门法的划分为编排体例,采用一问一答的形式,深入浅出,准确简明地回答了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广大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法律问题。本书的出版成为“双百”活动深入一般百姓的有益尝试,使“双百”法治宣讲活动更好地服务于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服务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实践。
书籍目录
宪法类14问 1.怎样理解坚持党的领导与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的关系? 2.为什么我国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3.为什么说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 4.为什么我国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而不能搞西方式的“三权分立”? 5.为什么我国要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而不能搞西方式的多党制? 6.为什么我国建立的是单一制国家,而不搞联邦制? 7.为什么我们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8.为什么说新疆“75”乌鲁木齐事件既不是民族问题,也不是宗教问题,而是分裂与反分裂的政治问题? 9.为什么宪法要保护私人财产权? 10.为什么《选举法》要逐步实现选举权的城乡平等? 11.如何理解中国公民政治参与的途径? 12.如何理解宪法下的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以及民族关系问题? 13.公权力的边界如何确定?为什么说“户外广告新政”等诸多政府行为是违法的? 14.如何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民商法类13问 15.我国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取得和转让? 16.城市住房土地使用权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有什么区别? 17.如何从法律上认识“同命同价”? 18.悬赏广告的效力如何? 19.如何理解“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规则? 20.如何正确行使夫妻共有财产权利? 21.我国婚姻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法律要求有哪些? 22.登记错误的情况下,真正的权利人应当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3.业主将其住宅“住改商”,需要哪些条件? 24.商品房预售中业主为什么要及时申请预告登记? 25.业主对区分建筑物享有哪些权利? 26.恶搞域名,网服公司是否应承担侵权责任? 27.“人肉搜索”披露他人信息是否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行政法类14问 28.行政诉讼被形象地叫做“民告官”,谁可以告,可以告什么,又不可以告什么? 29.为什么说孙中界事件中的“钓鱼执法”行为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 30.什么是有限政府?从行政许可法第13条看“有限”政府与“有为”政府之间的关系? 31.行政不作为能否引起国家赔偿? 32.公民如何获取政府信息?政府如何把握“公开”与“保密”的尺度? ……经济法类15问社会法类14问刑法类15问诉讼法类15问附录
章节摘录
(一)权利享有主体不同 城市住房土地使用权享有的主体没有限制,不管是城市居民还是农民均可以作为城市住房土地使用权的享有主体。而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则必须是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宅基地使用权是根据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特点,专为农民集体组织的成员设定的权利,因此如果不是该集体组织的成员就不能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目前在司法实践中,有关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的争议就涉及这个问题,如果农民将农村房屋转让给城市居民,除非城市居民的户口转为该集体组织的农村户口,否则合同无效。因为宅基地使用权为无偿使用,带有一定的社会福利或集体组织成员的团体福利性质,是农民生活的基本保障,如果任何人都能取得宅基地使用权,那么,势必会形成一个宅基地使用权的交易市场,而这个交易市场的存在将会威胁到农村的稳定,影响社会的安定,这也是目前立法主张宅基地使用权不得交易的主要原因。但是,由于目前“农转非”现象的存在,很多农民子女人城,并转为城市户口,但仍然依照继承法继承农村房屋,就造成这样一种现状,城市户口的居民拥有宅基地使用权。我国实行“房地一体”的政策,由于这与现实法律规定有矛盾之处,农村集体组织要收回宅基地使用权,但宅基地上有房屋,因而在实践中引发了诸多矛盾,这也是造成目前农村房屋权属混乱的原因。 (二)权利客体不同 城市住房土地使用权的客体限于国有土地,同时权利主体享有的客体数量没有限制,但是外国人在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数量上有所限制。城市住房土地使用权的主体已享有城市住房土地使用权的,还可以取得城市住房土地使用权,在面积上无限制。而宅基地使用权的客体则限于集体土地,并且是经依法批准划拨给个人建造住宅使用的集体所有的土地,在耕地上不得建造住宅。如果农民已经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则不能再申请批准第二个宅基地使用权,根据灶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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