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案说法

出版时间:2010-5  出版社:中国工人  作者:刘俊 编  页数:207  

内容概要

单位非法用工,职工能得到《劳动法》保护吗?民办高校的教职工能否适用《劳动法》?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铁饭碗”吗?在约定的服务期内,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能正常提升该怎么办?工资能以实物形式发放吗?怀孕女职了能否被辞退……     本书将一一为你解答!带你走出工作中的法律迷宫,帮你解决工作中的法律困扰!

作者简介

刘俊(1956~),男,四川省阆中市人,1983年7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现西南部法大学),留校从事劳动法和房地产法教学科研工作。曾任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系副主任、主任等职,现任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主要社会兼职有:重庆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重庆市人政府决策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重庆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重庆市土地资源与房地产学会副会长,中国对外贸易经济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公开出版的主要著作有:《中国法律咨询全书》、《中国法律百科全书》、《中国经济法律百科全书》、《劳动法学》(法学专业全国统编教材)、《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研究》等;主持和参与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十余项;公开发表的主要学术论文主要有:《论流质约款的再生》、《土地所有权权利结构的重构》、《论土地征用的公共性目的》等。

书籍目录

1.单位非法用工,职工能得到《劳动法》保护吗?2.民办高校的教职工能否适用《劳动法》?3.出租车公司与出租车司机之间是劳动关系吗?4.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人就是劳动者吗?5.家庭保姆是否受《劳动合同法}的保护?6.事业单位的人员是否适用《劳动合同法》?7.为包工头干活受伤,应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8.同在一个单位工作就不能谈恋爱吗?9.劳动关系建立的标志是什么?10.因伪造毕业文凭而被解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吗?11.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可否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扣押劳动者证件?12.用人单位可以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吗?1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铁饭碗”吗?14.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用人单位拒绝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于法有据吗?15.连续工作满十年就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吗?16.与用人单位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劳动者是否即可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7.劳动合同何时生效?18.缺乏必备条款的劳动合同就是无效合同吗?19.可以任意约定试用期吗?20.试用期工资可以随意约定吗?21.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是否可以随意解雇劳动者?22.在约定的服务期内,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能正常提升该怎么办?23.服务期超过了劳动合同期限,怎么办?24.劳动者服务期未满欲离职,应如何支付违约金?25.不签订保密协议是否就可以不保守单位的商业秘密?16.用人单位可以与哪些人签订竞业限制协议?27.平时向劳动者发放的工资中可否包括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28.劳动合同中哪些情形下可以约定违约金?29.劳动者支付丁违约金是否就免除了劳动者的违约损害赔偿责任?30.单位许诺的高待遇未兑现,劳动者该怎么办?31.用人单位免除自己法定责任的合同条款有效吗?32.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放弃法定权利的条款吗?3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效力如何?34.劳动合同部分条款无效是否会导致整个劳动合同无效?35.因劳动合同的无效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何种责任?36.被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劳动报酬,劳动者该怎么办?37.工资能以实物形式发放吗?38.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就劳动报酬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39.实行计件丁资制的劳动者该如何算加班工资?40.职工拒绝管理人员的不合理的工作安排,会被扣工资乃至解除劳动合同吗?41.单位领导换了,原来签订的劳动合同就要作废吗?42.用人单位合并或分立,原劳动合同是否仍然有效?43.客观情况发生了变化,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约定吗?44.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调整劳动者岗位吗?45.协商解除合同后还能要求重新安排丁作吗?46.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辞职吗?47.劳动者应该怎样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48.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能否解除合同?49.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损害劳动者权益,怎么办?50.怀孕女职了能否被辞退?51.试用期已过,发现职丁不符合录用条件可否解除劳动合同?52.牵涉刑事案件的职工可以被解雇吗?53.职丁医疗期满后能否被解除劳动合同?54.仅以不胜任工作为准就可以被解雇吗?55.女职工在合同期满后怀孕的,能否被辞退呢?56.用人单位裁员需要符合哪些规定?57.工伤职工能否被辞退?58.处于医疗期内的职工能被解除劳动合同吗?59.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发现患有职业病,该怎么办呢?60.劳动合同期满后未续签书面劳动合同仍在原用人单位继续了作的,可否随时终止劳动关系?61.职丁遭遇丁伤,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能否终止劳动关系?6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于“终身劳动合同”吗?63.职下主动辞职,还能否得到经济补偿金?64.没有签汀书面劳动合同也能获得经济补偿金吗?65.协商解除合同还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66.用人单位非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该如何维护自身权利?67.职丁辞职后,用人单位扣押职丁的档案怎么办?68.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约定的不一致,应该以哪个为准?69.违反集体合同订立程序,集体合同是否有效?70.总公司的集体合同是否适用于分公司的员工?71.因集体合同发生争议,该如何解决?72.“小时工”受劳动法保护吗?73.非全日制用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吗?74.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做兼职吗?75.非全日制用工中的试用期条款有效吗?76.对处于孕期的非全日制工作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吗?77.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报酬应该符合最低工资标准吗?78.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支付时间是如何规定的?79.用人单位需要为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吗?80.女职工权益受侵害,应该如何维权?81.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有哪些?82.发现违法用丁行为,应该向什么部门举报?83.因拖欠职工丁资发生的纠纷应当先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吗?84.劳动争议诉讼中的举证责任怎么分配?85.劳动争议仲裁及诉讼如何收费?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章节摘录

插图:《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这些条款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法律之所以规定劳动合同必须具备这些内容.是因为这些内容有利于明确双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特别是对劳动者有着重要作用,发生劳动争议后便于举证。如果劳动合同缺乏必备条款,确实会对劳动合同的履行造成一定影响,但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效力。对于欠缺的条款,可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根据合同目的、用工习惯、合同其他条款及已履行情况等予以确定。劳动行政部门有权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责令用人单位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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