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9-9 出版社:工人出版社 作者:彭帅 页数:154
Tag标签:无
前言
2009年年初,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挑战,推动解决农民工就业和生活方面遇到的突出问题,工会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了“千万农民工援助行动”,以就业援助为重点,通过开展职业培训、岗位援助、创业指导、维权服务、生活帮扶等措施,对1000万名以上农民工实施援助。这是工会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加强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是帮助农民工实现就业的关键环节,是实施“千万农民工援助行动”的重要内容。 加强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是提高农民工素质的重要途径。农民工作为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出来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是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农民工队伍,是巩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保持和发展工人阶级先进性的客观要求。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产业的转型升级,企业对职工的技能要求越来越高,提高农民工素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日益凸显,迫切要求我们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对农民工的就业技能培训,进一步提升他们的就业能力和竞争能力,满足农民工提升自身素质的迫切愿望,把农民工的人力优势变成人才优势,把数量优势变成质量优势。 加强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是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重要保证。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既包括对农民工劳动经济权益和民主权利的维护,也包括对学习权、发展权的维护。在一定意义上讲,维护他们的学习权、发展权,提高他们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竞争能力、创业能力,是对农民工权益的根本性和长远性维护。加强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关于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的政策措施的具体举措,有利于引导农民工学习业务、钻研技术,熟练掌握所从事工作岗位的操作技能和专业知识,使他们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实现自身价值,其合法权益的实现有更加坚实的基础和保证,符合广大农民工的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 加强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是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加强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为企业摆脱困境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是打造现代化创新型企业的重要根基。农民工分布在国民经济各个行业,在加工制造业、建筑业、采掘业及环卫、家政、餐饮等服务业中已占从业人员半数以上,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内容概要
本书是中华全国总工会“‘千万农民工援助行动’就业技能培训指定教材”系列图书之一,属于“基础培训”的内容。本书内容包括农民工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和其他用工形式、劳动者的权益维护等5个方面99个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常识性问题。本书适合各地农民工培训基地、学校以及企业使用,也适用于劳动就业部门及工会组织开展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指导和普及教育工作。
书籍目录
劳动合同的订立
1.什么是劳动合同;为什么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2.什么是劳务合同;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是回事吗
3.什么是劳动者
4.什么是用人单位
5.什么是劳动关系
6.事业单位在编制外聘用劳动者,要不要签订劳动合同
7.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能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件吗
8.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缴纳押金吗
9.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将哪些情况告诉对方
10.劳动合同在什么时候订立
11.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什么形式
12.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守哪些原则
13.劳动合同订立要经过哪些程序
14.什么是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分哪几种
15.什么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6.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7.什么情况下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8.什么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9.劳动合同从什么时候开始生效
20.劳动合同文本由谁保存
21.劳动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22.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明确怎么办
23.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是多长I
24.怎样确定劳动者试用期内工资-_
25.什么是服务期?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订立服务期协议
26.劳动者不遵守服务期约定,会有什么后果
27.什么是商业秘密?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签订“保密协议”吗
28.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保密条款,需要给劳动者经济补偿吗
29.劳动者违反保密义务的约定,要支付违约金吗
30.用人单位可以与哪些人员约定保密义务
31.只要双方自愿就可以约定违约金吗I
32.哪些劳动合同是无效的
33.无效劳动合同应当由谁来确认
34.劳动合同确认无效后劳动者劳动报酬如何支付
35.劳动合同中不得结婚、生育的条款,有效吗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1.劳动合同履行应当遵循什么原则
2.劳动者正常的工作和休假时间是怎样的
3.用人单位应怎样安排劳动者加班,如何支付加班费
4.劳动者拒绝违章作业是否违反了劳动合同
5.用人单位发生变化,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吗
6.用人单位合并或者分立,对劳动合同有影响吗
7.用人单位分立,对劳动合同有影响吗
8.什么是劳动合同变更
9.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可以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吗
10.变更劳动合同有哪些程序
11.可以通过口头形式变更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双方协商一致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2.怎样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什么条件
4.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被随时解雇吗
5.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想走就走吗
6.在用人单位出现哪些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单方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7.劳动者有什么过错,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8.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需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9.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搞经济性裁员
10.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要履行哪些程序
11.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应当优先留用哪些人员
12.用人单位对哪些劳动者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13.什么是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14.在哪些情况下劳动合同期满后不得终止
15.什么是经济补偿
16.在哪些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17.怎么计算经济补偿
18.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19.什么情况下,劳动者要向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20.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应履行哪些手续
集体合同和其他用工形式
1.什么是集体合同
2.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有什么不同
3.集体合同的订立程序是什么
4.用人单位不履行集体合同怎么办
5.什么是劳务派遣
6.劳务中介与劳务派遣是一回事吗
7.被派遣劳动者劳动报酬怎么确定,谁来支付
8.被派遣劳动者有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吗
……
劳动者的权益维护附录
章节摘录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第十四条第三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第二款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九条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18.什么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在以下几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以完成单项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2)以项目承包方式完成承包任务的劳动合同; (3)因季节原因临时用工的劳动合同;
编辑推荐
《农民工应知道的99个劳动合同常识》是“千万农民工援助行动”就业技能培训指定教材。专为各级工会发挥优势,整合社会培训资源,根据企业用工需求,对农民工开展就业培训使用。 《农民工应知道的99个劳动合同常识》适用于短期基础性培训。
图书封面
图书标签Tags
无
评论、评分、阅读与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