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9-9 出版社: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 作者:牧铃 页数: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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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牧工老金退休,阿蓬依依不舍,深受感动的场长只得特许它跟着“退休”。在城市,阿蓬因不能适应闹出了笑话,又因逮住飞贼而受到敬重……好容易被挑申当上动物演员,却因救火负伤失去了当主演的机会。 阿蓬伤愈后,老金毅然携狗回乡下老家录护林员,阿蓬成了防偷猎、盗伐的“护林犬”,神奇而丰富的山林生活给它带来新的快乐。 在一场与与疯豺遭遇的惨烈斗争后,阿蓬发现自怀的儿女被垂死的母豺偷换。围绕是否收容红豺义子,阿蓬夫妇几近反目。后经主人调停,善良的阿蓬尽释前嫌,充当了红豺的义父和教练,使幼豺健康成长。幼豺回归山野之前竟然“恩将仇报”咬伤义母,阿蓬又经受了新一轮的考验……
作者简介
牧铃,40年前真的干过牧童,领着一群奶牛和两头牧犬,在南方的山区牧场兴高采烈地度过了少年时代。后来,当衣民当工人当教师……眨眼之间自己成了"爷爷",回头望望,最难忘怀的仍然是牧场上那绿色的风。于是,忍不住常常给孩子们写写牧场故事。在小读者的鼓励下,居然一本接
书籍目录
第一部 从城市到山林第二部 豺犬恩仇第三部 义父与教练
章节摘录
第一部 从城市到山林 1. 场部的双排座小卡车把他们一起送往南方的那座小堀市,在一排居民楼前停下。汽车喇叭把老人的儿子、儿媳和孙子都唤出了大门。 老金乐得合不拢嘴。上次回家他刚为儿子操办婚事呢,一转眼,孙子都这么大了!他赶紧蹲下,向胖孙子张开双臂。 小胖子犹豫地看看老人满是粗茧和皲裂的大黑手,忽然尖叫着逃向妈妈:“不,我不要爷爷抱,爷爷好脏!” “傻!”儿媳挤出一脸笑,“乖乖,去亲亲爷爷,爷爷要给小宝大钞票,好多好多!” 老牧工脸上掠过一丝尴尬,摸出张百元大钞。孙子扑上来就抢。“就一张?”小家伙喊,“不,我还要我还要!” “干吗——带了条老狗?”往车下搬行李的儿子皱着眉头问。 “不老,它还不到四岁,跟咱小宝一般大。” 跑过来看狗的小宝被跳下车的阿蓬吓了一跳,哇地哭了。儿媳扯开小宝,用尖鞋跟狠狠踹了阿蓬一脚:“真讨嫌哪,这老脏狗!” 老金脸上的笑僵住了。儿子就不再吭声,虎着脸,把老人的东西乒乒乓乓扔了一屋角。 吃晚饭时没见儿媳妇和孙子。“小宝呢?”老金问。 “回姥姥家了。”儿子说。说罢自己也走了。 往后他们都住姥姥家,只有周末,才例行公事地到“脏爷爷”这边来一次。老金就得为那一顿团聚的午宴忙上两天——买菜、炸鸡、煎鱼、炖肉…… 吃饱喝足,儿孙们匆匆离去,留下老牧工独自守着满桌残羹剩菜,一声不响地坐上好久。接下来的大半个星期里,他和阿蓬就吃这些剩菜,直到再次上街为周末的午宴采购。 老金几乎没有按牧场的标准为阿蓬做过专门的饭食。他舍不得倒掉的,全进了阿蓬的食盆。 这些阿蓬不计较,它在吃喝这档子事上向来不怎么讲究。令它难以适应的是人车拥挤的街市,而且每次出门,老金都要给它拴上链子。阿蓬对此十分反感。 第一次看见老金拿链子走近,阿蓬退到了屋角。汪汪!它抗议。 老金便扔了链子蹲下,搂着它的脖子说了好多非戴链子不可的道理。阿蓬听不懂那些道理。等老金再次拿起锁链,它干脆钻进床底下。它信服老金,可是在原则问题上却不肯让步! 老金只得把它倒锁在房间里,独自出了门。 阿蓬被关了三天禁闭。除了给它送饭和训练它上卫生间,连老金都不跟它在一起。 第四天上,阿蓬妥协了。那天老金刚打开房门,阿蓬就主动叼起锁链送到老金面前。 老金意外地接过锁链。阿蓬那凄凄的眼神把他吓了一跳。不就拴根链子吗,弄这么悲悲切切干啥呢?他不知道链子在阿蓬心上曾经制造过多大的创伤,可他被牧犬那似乎要流泪的神情弄得不忍心了。 “不拴,阿蓬,咱不拴。”老金把锁链子扔进床底,“不拴,好不好?大不了,咱哪儿也不去……” 阿蓬却又叼起那根铁链子固执地递到他手中。那意思再也明白不过了。 老金叹了口气,给它拴上,牵着它走出去。 阿蓬看着头顶上被楼房逼得只剩窄窄一线的蓝天,贪婪地吸了几大口气,把周身关节尽量地拉直了一遍。那些多日没使上劲儿的骨节,便发出喀巴喀巴的声音,就像要准备跟谁干仗时那样。 老金不禁紧张了几分。他将锁链在手上又多缠绕了一转。 2. 他的担心纯属多余。阿蓬在街市上走得很拘谨。这座小城里牵狗上街的人不多,如此罕见的强壮牧犬必然引来许多目光。所有的人都远远绕开它。阿蓬似乎明白人家对它的畏惧,也尽量目不斜视,以免吓着这些城里人。 可有一天,当老金领着它来到菜市场的另一角时,阿蓬表现出少有的激动。它使劲儿吸吸鼻子,突然纵身挣脱了老金,蹿入一个充当屠宰场的敞棚。 敞棚一角拦着十来头山羊。两名屠工,正当着这些山羊的面把一头肥羊揪出来,按上了屠案。 咩——咩!肥羊拼命叫唤。 一名屠工用膝盖跪住羊头,从案桌上拿过一把尺许长的放血刀。刀尖刚刚抵上肥羊的胸口,他就被从旁边冲来的阿蓬撞了个趔趄,当的一声,长刀掉在满是血污和羊毛的水泥地上。 阿蓬毫不迟疑,扑向另一个按住羊的屠工。那人呀的一声松了手跳到一边。肥羊赶紧跑到羊栏外,紧靠着它那些吓傻了的同胞。 阿蓬背对着羊栏,冲屠工们咧开嘴,发出威胁的低吼。 “哪来的疯狗!”惊魂稍定的屠工骂骂咧咧,去拾地上的长刀。阿蓬嗖地蹿过去,把那人吓得一个后坐仰倒下去,它便站在那儿,守护住长刀不许人接近。 “阿蓬!”老金气喘吁吁追了进来,拾起脏污的铁链子,用力把阿蓬拽开。 阿蓬勉强地回到老金身边。它不放心地看看那些羊,又怒视着两个屠工。“汪,哐哐!”它拽直了锁链发出警告。 老金忙拢住它,再三向人家赔不是。 “怪了怪了,你的狗干吗不许我宰羊?”跌倒的屠工站起来擦着橡胶套裤上沾的血污,奇怪地问,“你家里喂了羊吗?” 老金告诉他们阿蓬是牧犬,而且在保护羊群的战斗中舍生忘死独战群狼负过重伤。这一解释,两名屠工非但不生气了,反而对阿蓬赞叹不已。 “原来是一场误会!”屠工拾起刀子,“你叫阿蓬吧——阿蓬,咱们俩‘不打不相识’,从今儿起,我结识你这个狗朋友了——了不起的义犬哪!”他转向老金, “老伯,往后阿蓬要吃肉啥的,尽管来找我们——我叫大郑,他是小王。” 小王早割好一块羊肉包好,非要老金带回去喂狗不可。 老金只得谢绝,说阿蓬从不吃羊肉,又反复道过歉,拽着阿蓬离开了屠宰间。大郑小王送到敞棚口,阿蓬冷不防回头恶狠狠地“汪”了一声,那两位就被吓得“钉”那儿了。 3. 走了好远,老金心里还在怦怦乱跳。他们分场没有养肉用羊,连吃的羊肉,都是从别的分场送来的。在从未见识过宰羊场面的阿蓬眼里,羊是必须保护的对象。于是那股新鲜羊血味儿激发了它的战斗意识…… 幸亏它没把屠工当狼咬!又幸亏碰上两位通情达理的屠工。 往后可得小心在意,别让这“战斗意识”说来就来的家伙再惹出什么祸来…… 还算好。第二次闻到血腥味儿阿蓬只是吸鼻锉牙而已,没有采取什么过激行动。老金有意识地磨它的性子,偏要带它去看宰鸡杀羊。他知道阿蓬难受,可是这一关非过不可——要做一条城市狗,先得学会忍受,别任着性子胡来! 见多了,阿蓬果然麻木了些。一个月不到,老金再没见阿蓬咧嘴锉牙,而且奔走的步子也变得更斯文了——以前老是阿蓬拽着他小跑,现在呢,任他在菜摊肉案前怎么磨蹭,阿蓬也有耐性陪着。 时间变得一钱不值。“磨”和“泡”成了生活的主要内容。阿蓬必须学习适应这种生活。 不再咧嘴锉牙的阿蓬修养日益提高。有个扫街的人似乎对狗有着深仇大恨,见了它总要抽上几扫帚。阿蓬一声不吭忍受着。它的忍耐连老金都感到不可思议。 在牧场时,无故挨了打,它是要恶狠狠地提出抗议的;被惹火了,它还会毫不客气地夺下人的武器。可现在,它似乎对什么都不在乎啦。 没有了愤怒,没有了抗争的勇气,阿蓬还能算一条牧犬吗?老金摇摇头。就像他,一个远离了畜群的老头儿,尽管牧场还给他发工资,人家也还称他一声老牧工,但他早不是牧人了。他成了一个多余的人,家庭和城市的累赘…… 不想让阿蓬闷得难受,老金领它上阳台侍弄盆花。花蜜的甜香令阿蓬回忆起牧场,它情不自禁吠上几声。对面楼窗打开了。 “谁家的疯狗乱咬?”有人声色俱厉地喝斥。 老金忙搂住阿蓬,迫使它安静下来。没法子啊,老伙计!这是城市。城里人能忍受那些把人震得心窝子突突乱跳的音乐,却不能容忍一条狗的几声发泄。老金将阿蓬拴到单元大门边的院墙下。那些进进出出的男女开始都吓得尖声怪叫。后来见阿蓬不咬人,又肆无忌惮地踢它打它。 孩子们拿阿蓬当作游击战的假设敌,用橡皮筋拴上“纸弹”,远远朝它射击。阿蓬闭上眼睛承受着,不咬不吠。它知道吠叫会给老金惹来麻烦。小学生们玩累了,才停止攻击一哄而散。 4. 日子变得老长老长。有时,阿蓬睡过两觉,醒来,还没过完上午。大多数日子它是睡不安稳的,人和车,机器声和嘭嚓嚓,这一切混合成比雷声更吵人更持久的喧嚣,使它老梦见自己在大街上被车被人追着打着。 深夜,噪声和汽油味儿汇聚的热潮才稍稍有些消退。阿蓬松了口气。老金会趁临睡前替它解下链子,让它到围墙内的狭小空间里自由走动。阿蓬便尽量不出声地松散一下筋骨,动作轻缓得也像一条老狗。
媒体关注与评论
牧铃是个喜欢冒险的人,小时候就爱上树掏乌窝、下河捉泥鳅,长大了经常独自一人跑到深山老林去寻觅新鲜有趣的动物故事。他交了很多动物明友,残疾豺、瘸腿豹、瞎眼狼等等。他尊崇动物中的强者,更怜悯动物中的弱者,其实他才是真正的“丛林守护神”。牧铃和牧犬,也就一字之差,我的感觉,那只名叫阿蓬的牧犬,就是牧铃心灵的投射和人格的再现。所以才会写得那么好看,所以才会让人一翻开书就爱不释手。 ——沈石溪 在书中牧铃平静地写到,“那边是人类的世界,这边却是野生动物的天堂”。城市从来不是牧犬的归宿,阿蓬和主人一起离开城市,回到无边的山林。同样,被牧犬养大的红豺最终离开人类的庇护,走入荒野,那里才是它们的世界,无论是它们还是我们,命定之中,不管走出多远,最终都要踏上归乡的路,回到属于自己的森林、草原和青翠的牧场。 ——黑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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