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7-8 出版社: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07-08出版) 作者:高丽萍,马克和 编 页数:125
内容概要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推荐教材配套用书:税法习题集(第2版)》是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推荐教材《税法》(第2版)的学习配套用书,也可作为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考试、会计职称考试学习用书,以及在职财会、税务人员业务学习、岗位培训的参考书。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推荐教材配套用书:税法习题集(第2版)》主要包括各章学习重点、难点释疑、典型题例分析、练习题四部分。其中练习题具有题型多样、选题典型、题量及难度适中、给教学和自学留有选择余地等特点,使学生能够了解税法的基本理论,更好地掌握税额的计算与缴纳等实务技能。同时,为使学生更好地掌握所学内容,检验所学知识的牢固程度,还增加了自测题一套。
书籍目录
第一章 税法基本原理 第二章 增值税 第三章 消费税 第四章 营业税 第五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六章 关税 第七章 企业所得税 第八章 个人所得税 第九章 资源类税 第十章 财产类税 第十一章 行为类税 第十二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 附录:自测题
章节摘录
版权页: 插图: (三)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负税人和纳税单位 纳税人,是“纳税义务人”的简称,又称纳税主体,是指税法中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是构成税法的基本要素之一。纳税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在实际纳税过程中,与纳税人相关的概念有:代扣代缴义务人、负税人、纳税单位。扣缴义务人,是“代扣代缴义务人”的简称,是指税法规定的有义务从持有的纳税人收入中扣除其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的企业、单位或个人。负税人即最终负担税收的单位和个人。税法中并没有负税人的规定。纳税单位,是指申报缴纳税款的单位,是纳税人的有效集合。所谓有效集合,就是为了征管和缴纳税款的方便,可以允许在法律上负有纳税义务的同类型纳税人作为纳税单位,填写一份纳税申报表。 纳税人与负税人可能是一致的,也可能是不一致的。关键在于纳税人缴纳税款后是否将税款转嫁或转移给第三者。如果纳税人通过一定的途径把税款转嫁给别的单位和个人负担,纳税人就不再是负税人;如果纳税人未能把税款转嫁出去,则纳税人同时也就是负税人。扣缴义务人一定不是负税人。纳税单位仅仅是为了征管和缴纳税款的方便,而将法律上负有纳税义务的同类型纳税人作为一个纳税单位进行纳税申报。 (四)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和税目、计税依据 征税对象又称“课税对象”、“纳税客体”,是指税法中规定征税的目的物,也就是对什么征税,是征税的客体。是区分不同税种的最主要标志,体现着各种税的征税范围,是确定税法其他要素内容的基础。征税范围是指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的具体内容范围,是国家征税的界限。税目是各个税种所规定的具体征税项目。计税依据又称“征税基础”,是指税法中规定的据以计算各种应征税款的依据或标准,是征税对象在量上的具体化,是计算每种税应纳税额的根据。分为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两种。 征税范围与征税对象密切相关,是征税对象的进一步补充和划分;税目和计税依据是征税范围的进一步具体化。税目是征税对象在质上的具体化,计税依据则是征税对象在量上的具体化。 (五)我国税率的形式 我国现行税率的基本形式有: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和特殊税率。①比例税率,可以分为统一比例税率、差别比例税率、幅度比例税率,其税额与征税对象成正比关系。②累进税率,可以分为全额累进税率和超额累进税率、全率累进税率和超率累进税率等。我国现行税法运用的有超额累进税率和超率累进税率两种。③定额税率,又称“固定税额”、“单位税额”,是对征税对象计量单位直接规定固定的征税数额的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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