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5-8 出版社: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作者:审计署外资运用审计司 页数:291
内容概要
中国审计署2003年7月1日印发的《审计署2003至2007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提出要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以审计创新为动力,以提升审计成果质量为核心,积极开展效益审计,全面提升审计工作水平。实际上,近年来我国审计机关已通过企业审计对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了监督,但这种监督大多是事后的,是结合在日常的财务收支审计之中进行的。我们认为,面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这一新课题,我们需要对民营化过程审计进行探索和创新,因为它的审计重点、目的、程序与方法都有特殊性,应将其与日常财务收支审计区别开来,以更好地对民营化过程进行监控与服务。
书籍目录
民营化审计最佳实务指南公私合资及授予特许权审计最佳实务指南经济监管审计最佳实务指南(草稿)公私合营风险审计最佳实务指南民营化之后的受托责任与审计经济效益与效益经济——英国国家审计署如何审计民营化、公私合营和经济监管出售悉尼机场——民营化过程审计案例帮助消费者从电信市场竞争中获益——经济监管审计案例
章节摘录
编制指南的理由 几乎在所有国家,对负责民营化的国有机构进行审计都是最高审计机关的责任。其中多数国家的最高审计机关在出售发生之前已全部或部分地接触过出售企业的账目。如果企业是国有的,在多数情况下,最高审计机关需要负责对该企业的账目进行财务审计。如果最高审计机关负有这种责任,则需要考虑这样一个事实,即对企业售前账目进行的审计使审计师面临的风险高于对所有制未发生变化的企业所进行的审计。这是因为企业出售各方将依赖于经过最高审计机关审计的财务信息。如果出售前企业经过重大重组,或会计处理变为准备将企业转到民营部门时,则对审计的需要更为迫切。基于这些原因,最高审计机关需要确保具备适当的商业会计技能,并对被售企业所在的行业和市场有必要的了解。 如果最高审计机关同时需要对出售过程本身进行效益审计,则最高审计机关所需要的技能可以分为两类: 第一类是有效完成所有复杂或高风险审计项目需要的效益审计的一般技能,包括对政治环境和政府机制的了解。正在进行经济转型的国家有一个特点,即在进行民营化的同时,与民营所有制有关的法规也在变化,具有很多不确定因素,如在整个出售过程会存在企业所有制、剩余的国有债务等问题。所以,最高审计机关需要得到很好的法律和商业方面的建议。民营化审计中要求运用这些复杂的知识行使专业判断。最高审计机关通常需要将该项工作分配给最能干的效益审计师,他们在运用不完整或不明确的数据进行艰难的评估方面富有经验,并专长于分析和商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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