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1970-1 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作者:袁继红
内容概要
社会科学解释研究是当代科學哲学持別是社会科学哲学领域关注的一个重要课超。这种研究,既为在当代科学哲学背景下重新审视和推进科學解释的研究提供了启示,又可为自然科学方法论和社会科学方法论的有故融合提供了新的进路。《社会科学解释研究:规律/规范、原因/理由与社会科学解释》以规律/规范、原因/理由与社会科学解释的关系为主线,围绕关于社会科学解释的自然主义观和反自然主义观的争论,讨论社会科学的本质,社会科学规律的地位、因果性与规范性、意向性与社会科学解释等重要问题,最后尝试给出一种新的社会科学解释模型。
书籍目录
导论 问题背景及论证思路 第一章关于社会科学的界定 第一节历史的考察——专业化社会科学学科的产生 第二节逻辑经验主义的社会科学观 第三节科学哲学内部对证实标准的批驳 第四节诠释学对逻辑经验主义社会科学观的批判 第五节融和的趋势 第六节结语 文献综述 第二章科学解释经典模型及其困境 第一节科学解释经典模型:覆盖律解释模型 第二节覆盖律解释模型面临的困境 第三节科学哲学对覆盖律解释模型的修正 文献综述 第三章覆盖律解释模型在社会科学中的运用 第一节普遍规律、解释概要和逻辑经验主义的统一科学观 第二节亨普尔对意向性解释的批判 第三节推广覆盖律解释失败的启示 文献综述 第四章规律、原因与社会科学解释 第一节罗伯茨:不存在社会科学规律 ……
章节摘录
三、社会科学解释都归结为意向性解释吗? 具体到社会科学中,亨普尔只是着重处理了意向性解释,而在意向性解释中,信念和期望到底是行动的原因还是理由,需要进一步的考察。因为,虽然亨普尔的策略不成功,但是德雷主张的合理解释也是无法实现的。德雷要求研究者以旁观者的身份观察行动者的信念和期望,类似于要求价值中立原则,第一章已经指出这是不可能的。因此,德雷主张给出理由的解释也不可作为我们否定亨普尔后立刻接受的立场。 除了意向性解释,实际上社会科学还有大量的功能解释。社会科学的功能解释是作为主要的独立的解释类型,还是和覆盖律解释相容的?亨普尔似乎将功能解释、动机解释都归为目的论解释,而且始终局限在信念、期望与行动之间的考察。实际上,目的论解释暗示了一种个体主义的取向。我们由温奇的分析可知,理解一个人的意向是需要理解这个人所在的社会制度或社会规范。维特根斯坦也论证了私人语言的不可能,因此虽然意向与行动看似属于对个人的理解,实际需要在行动所在的社会系统的整体框架下考虑。这样,对社会规范在意向性行动中的解释地位出现了分歧。 个体主义来自诠释学传统。比如韦伯,他认为社会事件由文化事件构成,而文化事件的规定包含两个基本的要素,那就是价值和意义,这二者又是与人的期望、信念联系在一起的。按照这种方式理解,信念、期望应该作为行动的理由,社会行动研究的关键就在于理解社会组成成员的信念、期望等意向以及各成员遵从的规则、习俗或制度等。但是,源自于实证主义的群体主义方法论却采取不同的方式看待社会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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