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诞欢歌

出版时间:2004-2  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作者:[英] 查尔斯·狄更斯  译者:苗时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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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狄更斯所有作品中再版次数最多的作品。
金庸最喜欢的一部圣诞故事集。书中的一些情节已经成为欧洲圣诞节的固定风俗,而主人公斯克鲁济(scrooge)的名字也被收入字典,成为“吝啬鬼”的同义词。
本书精选狄更斯两部短篇小说,《圣诞颂歌》于1843年问世,是最受推崇的一部短篇小说。主人公斯克鲁济是一位商人,他成天与钱柜、账本和发票打交道,一生只知道攒钱,毫无人性。他克扣员工的工资,拒绝外甥的问候和祝福,不施舍分文给穷人。然而,平安夜出现的三个精灵带领他回到了过去、现在和未来的一些生活情境,并让斯克鲁济从自制的陷阱和枷锁中解脱出来,领悟到圣诞节的意义和生活的意义。他在圣诞颂歌奏响时开始了自己新的人生。
《教堂钟声》于1844年问世。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位名叫托比的脚夫。此人因为肉体和精神上的摧残而认同了富人对他们“天生就是坏人”的看法。铜钟精灵让他在新年钟声敲响之前做了一场噩梦。他终于认清了富人的伪善和自己应处的立场。作者抨击了压迫者,鼓舞了被压迫的民众。当教堂钟敲响的那一刻,他终于摈弃了谎言而投奔了真理。
圣诞颂歌奏响了,教堂钟声敲响了,让我们翻开书页寻找灵

书籍目录

一 圣诞欢歌
第一节 马莱的鬼魂
第二节 第一个精灵
第三节 第二个精灵
第四节 第三个精灵
第五节 尾声
二 教堂钟声
第一刻
第二刻
第三刻
第四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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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12条)

 
 

  •      第一次认真读狄更斯的作品,很显然,《圣诞颂歌》成功吸引我了。开篇的斯科鲁挤是这么自私贪得无厌的老恶棍,只认铜板却无一点同情心,他对办事员的苛刻压榨,对好脾气的外甥来祝他圣诞快乐的心意嗤之以鼻,每个人都不喜欢他,他除了钱,什么都没有。但他的老伙计老莱的鬼魂来找他,让他了解现实世界外的,还告诉他将有三个精灵会过来找他。就这样,私刻鲁挤见到了三个精灵带领他到“过去”“现在”“未来”,看到了关于自己的一切,旁人对自己的看法,以及未来自己死后的情况。这一切一点点鞭策他的良心,一夜间他的灵魂得到救赎。回到现实,也是圣诞节的那天,他成了仁慈宽容受人爱戴的私刻鲁挤。
       人,总是要遇到一些无法磨灭的刺激到心底深处,才能彻底脱胎换骨,才知道自己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在别人眼中是什么评价。身边的人就如我们的镜子,我们能从镜子中看到自己的样子。
       狄更斯的小说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即使是现在我们所处的时代,也能从中找到社会的缩影。对于人性,从来都是一个不过时的话题。现在的时代发展太快了,似乎经济物质的发展远远甩开了道德精神。我总能感觉到周围各种价值观在慢慢浮现,而且很多,其实已经扭曲,却俨然被人当成没那回事,习惯了,大众化了,让我们的下一代已经分不清是对是错了。狄更斯的小说,没有刻意去描绘,只是在讲故事,但到结尾,你能一眼就感受到他所传递的价值观已跃纸上。做一个仁慈宽容有爱心传递快乐慷慨的人,而金钱名利,不是最重要的。
       我们总要找到自己的信仰,找到自己的核心价值观,找到一颗喜乐平安的心。反省过去,珍惜现在,展望未来,是我看完这书最大的受益。
  •      今日圣诞幽灵首先用感人场景让斯克鲁奇主动为鲍保家祈求,然后幽灵说出斯克鲁奇曾经说过的话:这个国家人太多了,死几个没有关系。然后斯克鲁奇陷入愧疚自责中,幽灵再要求他以后不要说这样的话。这种对话方式以一定情景为背景,极其有说服力,是基于眼见为实,亲身感受,身临其境,引导对方去换位思考,再加上额外的讲解与批判,达到目的。未来幽灵带斯克鲁奇看到他的下场,昨日幽灵带斯克鲁奇回忆过去的善良和美好,今日幽灵让斯克鲁奇体会到与人交往,共度欢乐时光的美妙。从正反两面来劝诫,同时给予试体验的享受,斯克鲁奇最终成功改变。
       为什么每个人总是能看到别人的缺陷而看不到自己的?和斯克鲁奇做过生意的吝啬而富有的商人,嘲笑斯克鲁奇寒酸的葬礼,并且带不走一分钱,但是却想不到自己的结局将会无异与他。与此同时,斯克鲁奇听到他们讨论昨晚死去的“老魔头”,却想不到是自己。其实这也正常,如果都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且预想到将来的悲惨结局,谁都不会那样做。
       有时候恐怖来临和什么都不来相比更可怕,更让人心神不宁和手足无措。斯克鲁奇在等第二个幽灵的时候,已经做好准备看到任何可怕的事情,但时间到了,幽灵没来,他才感觉到真正的可怕,这也许就是为什么人们认为鬼神可怕的原因了吧,因为看不到,可以发挥无尽的想象,所以很多时候人们在极度危险的情况下,是自己把自己逼疯,从而主动放弃了生命。
       斯克鲁奇一直在猜想他们谈论的死去的老魔头是谁,其实读者很容易猜想到是他自己。读者已经猜出接下来的情节了,如果作者你还一直抓着不放,若是作者知道读者的猜想必与自己猜想不同也好,若是很浅显的结果,就显得作者非常脑残。但是名著到底是名著,才会对作者的笔法和构思牵强解释,指鹿为马。不过想到作者生活的年代已经距今很久远了,文学也一直在马不停蹄的发展,无论作者还是读者,思想和见识都大不相同,也情有可原。
      
  •     毫无疑问查尔斯·狄更斯是一个图样图森破的作家。
      
      一个半世纪以前,狄更斯穿过伦敦较为富裕的街区,来到泰晤士河畔。面前所出现的是一片破败凋零的景象:垃圾成堆,阴沟纵横,妓女、扒手和乞丐在街上随处可见。他触景生情,回忆起时常困扰自己睡眠的噩梦。无力还债的担忧像幽灵似地萦绕着狄更斯的心头,令他担惊受怕。就在他拖着疲惫的身躯返回家的途中,心中突然一亮:写一个圣诞故事,他要给那些与自己有着相同的经历、苦难和追求的人写这样一个故事,于是有了《圣诞颂歌》这本书。
      
      大概接下来的故事是,新作大卖,稿费来了,狄更斯也火了、有钱了,上了作家富豪榜了,不用沦落到那“垃圾成堆,阴沟纵横,妓女、扒手和乞丐在街上随处可见”的地方去了。没人知道狄更斯先生是真的有慈悲心,还是靠着别人的慈悲心泛滥赚了这一票钱,以及这种赚钱方式和他笔下描写的资本家吝啬鬼有什么本质不同。
      
      以及,他为什么不在这本书上署上他所有邻居、同事、门前乞丐的名字,大家都是共同作者,这样的慈悲是不是更加身体力行一些,而不仅仅只是说说而已。
      
      大概生活总是充满悖论的,就比如说,小时候觉得雷锋做好事不图回报是个傻子,长大之后才幡然醒悟雷锋才是真正的聪明人。
      
      聪明人流的眼泪都是流给你看的,跌倒也是做给你看的。
      
      作家写了一本本诅咒金钱的书,然后另一只手数卖书赚的钞票。
      
      而且,历史从来都不是过去。
      
      如果你从北京三环以内的街区出发,朝着东西南北任一个方向一路向前,穿过城乡结合部一直到看不见人的地方,大概就可以觉悟,一个半世纪之前的英国,其实就是现在的中国。
      
      就是在这种时代,不管“垃圾成堆,阴沟纵横,妓女、扒手和乞丐在街上随处可见”的状况存不存在,这种充满了人道主义的施舍精神就总是有市场,而且人们理所当然的认为这种慈悲心是对的,只不过人们只是愿意给孩子买这样一本书,然后继续对北京街道边跪地乞讨的可怜人视而不见罢了。
      
      事实上,不知道有没有人认真的想过,圣诞老人每年送出的礼物,究竟是谁生产出来的?如果圣诞老人自己生产,那么他为什么不把如此高效的生产技术送给世人?如果圣诞老人不是自己工作,那么他从什么厂家那里把一件件礼物偷来抢来?
      
      如果世界真的如这等小人书中大是大非,大概活着也没有什么趣味了吧。
      
      如果施舍是可以带来财富的,大概我们早已如同耶稣说的那样,不管昨天做了什么坏事,今天也和他一起在乐园里了吧。
      
      无论如何,对于这种童话故事,我们不妨在读的时候顺便想一想,究竟它满足了人性中的什么,才居然没有和各种乌托邦小说并列在一个书架上,大概这也就是这个节操满地的社会里,人心上最后一块遮羞布吧。
      
  •     虽然这本书主要描写的是一个吝啬鬼变得善良的一个故事,开始时他he liked being on the edge of people's busy life,同时还说,there are too many people in the world,so it's goog thing if some of theme die,觉得这几句话写的很逼真,但是故事中的内容主要是三个幽灵带领scrooge再回首他的或者他人的过往,终于悔改。我们一直再向前走,追随自己认为的最重要的东西,那或许是金钱或许是权力,但是或许我们在前进的过程中早已迷失了自己,那些看似重要的东西当你回首时似乎只是过眼烟云,虚无缥缈,而只有内心的快乐才是最实在的,我一直觉得过去就是过去,人生是前进的,没有必要回味过去甚至有些逃避过去,这本书让我重新思考过去所经历的事情我们需要思考,反省内心,发心内心深处的渴望,才不会再回首时痛苦。
  •      狄更斯从不刻意去抚慰人的心灵。当然他更不担当起审视人类灵魂这一职责,他的小说甚至总是远离人类的精神领域,多么高贵的探索,他却从不涉足。跟陀思妥耶夫斯基和雨果比起来,他的主人公从没有片暇的功夫被神困住,他们从不挣扎,不在宗教前摇摆;跟福楼拜和巴尔扎克比起来,他麾下的人物,虽经历困苦,却没有被卷入命运巨大的洪流而不能自制。所以,他成了影响最深远的现实主义,生动而富戏剧性。
       狄更斯作品中的小朋友、年轻人总能从困境中脱险,甚至是这个老头子斯克鲁奇,也能从坏心肠中脱险,变成善人。狄更斯的视觉下,人们更多的在奔忙,共同协商某个突发事件如何善终;或者高朋满座,享受你来我往的交际生活,他们群居,然后扎堆出现。
       实则,我想说,狄更斯是十足的浪漫主义,他小说中的人物困苦后终能守得云开见月明。狄更斯会给读者留下世界美好这个结尾,就像圣诞颂歌一般,听起来我们都会开心。这也许跟童年的颠沛流离有关系,在习艺所长大的他,在伦敦的迷雾和湿滑的石板路上奔跑过的大卫或者奥利弗都更务实一些。狄更斯不负责经营深刻,没工夫探究玄虚。他讲的故事虽情节曲折,实则不复杂,他会说:“哦,没关系,孩子们,小奥利弗现在没有粥吃,但是,过些日子啊,他就会有牛肉和松饼,还有奶酪、鹅肝酱、葡萄酒,他其实是有钱人家的孩子呢。”狄更斯只管给你最温情的触摸,只要别认死理儿计较那有多戏剧化。他无疑还是幽默的;他会想出这样的赌注“如果是真的,我就吃掉我的脑袋”;狄更斯更关注孩子的世界,只有他会粗鲁而又细腻的概括出“在我眼里,只有粉脸和肉脸的小孩”。我始终觉得,跟讲美人鱼的安徒生比,狄更斯更适合献给孩子们。
       如果和《小飞侠》或者《哈利波特》比,斯克鲁奇的故事,太过古老和普通,没有科技含量,没有太多幻想,没有魔法,没有和宇宙的神秘接轨,但是,在未来的某个夜晚,我们若想讲给孩子们什么故事,一定要记住它,因为狄更斯是最欢快和温情的。当我们用最温柔的声音讲述这个故事时,在同孩子一起翻看生动的插画时,狄更斯会摇曳着成人和孩子心中共同的梦,苦难殆尽,朝霞初升。
      
  •     书做得很漂亮,收录了两位插画家的作品,其中一个是线描,另一个似乎水彩或水粉翻印成了黑白,可惜了。英文部分用了类似老式打字机的字体,颇有古意。
      但是翻译啊。。。百度了一下,看来是一位活跃于民国时期的作家/翻译家,所以稍微可以容忍遣词造句上跟今人的不同。读起来实在称不上顺畅,追求翻译质量的可以跳过了。
  •   傻逼.
  •   翻译感觉还可以啊~狄更斯本来就是上上个世纪的作家啊~
  •   同意楼上...
  •   好吧,果然在网上发言要谨慎,不然两年后还会被挖出来鞭尸。我错了……
  •   哈哈 真是两年前的呀...木有鞭尸只是表愚见:)
  •   个人感觉而已嘛~~~木有别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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