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主的法度

出版时间:1994-11  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作者:吴云贵  页数: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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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伊斯兰教是两世兼重的宗教,而尤为重视现实的人生世界。它力图根据时代和外部环境的变迁,不断地增强自身的活力,因而至今仍然生机勃勃。它对当今人类生活的影响涉及政治、经济、法律、教育、思想意识、伦理首先、民俗习尚各个领域,故此国外有些穆斯林学者常以“理想的社会制度”、“完美的生活方式”来描述伊斯兰教信仰,强调其丰富的内涵。伊斯兰教之所以具有如此广泛的影响,’概因它是一种源远流长、千姿百态的宗教文化,而它的核心内容之一便是以认主独一为基础,包罗万象的伊斯兰教法。所以,欲深入了解伊斯兰文化传统,就不能满足于对伊斯兰教法的一知半解,而必须有系统的知识。这是伊斯兰教这一“政治文化”的特色所决定的。

内容概要

本书以简明的语言,介绍了伊斯兰法的起源,民法、商法、刑法、婚姻家庭、遗产继承等法律规定的内容,不同教派、学派的法学理论观点,以及现代法制改革的趋向和内容。

书籍目录

前言一、伊斯兰教法的产生和发展 1.教法的基础——《古兰经》 2.四大哈里发时期的司法实践 3.倭马亚王朝的司法实践和司法制度 4.早期教法学派与圣训派 5.教法学理论和教法学派的定型二、中世纪伊斯兰教法的体系和司法制度 1.婚姻家庭 2.遗产继承 3.商事交易 4.瓦克夫法 5.刑事法规 6.法庭与审判程序 7.什叶派教法体系三、近现代伊斯兰教法的改革 1.改革的历史背景 2.商法、刑法和民法 3.婚姻家庭法 4.遗产继承法 5.瓦克夫法 6.司法制度的改革 7.教法理论体系的修订 8.原教旨主义的教法主张

章节摘录

    一、伊斯兰教法的产生和发展    1.教法的基础——《古兰经:》    伊斯兰教法最初是在《古兰经》律例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律例”,指的是经中具有法律内涵的经文。律例大体上可分为两类:关于宗教礼仪、制度的,关于社会立法的,按其内容分别称为民事、商事、刑事等律例。早年阿拉伯人的法治观念正是伴随着伊斯兰教的兴起而逐步形成的,而法律制度则是社会不断进化的产物。    我们知道,伊斯兰教于7世纪产生于今沙特阿拉伯的麦加城。它是当时阿拉伯半岛上一座繁荣的商业中心。伊斯兰教的兴起在阿拉伯社会发展史上是个重大事件,从此古阿拉伯人结束蒙昧状态,步人了社会文明史。它的兴起契合了阿拉伯社会由分散的部落联合为统一的民族国家的历史进程,而推动这一进程的历史人物则是伊斯兰教的创始人、先知穆罕默德(570-632)。他在创教、创建新政权过程中所展现的巨大的号召力,首先是来自由天使传达的、独一真主安拉的“启示”,亦即后来被奉为“天书”的《古兰经》经文。所以,《古兰经》不仅是伊斯兰教的根本经典,也是早年麦地那穆斯林民族共同体(乌玛)的最高章程,成为立法、行教、建国的根本依据。穆罕默德时代:《古兰经》尚未编辑成书,而只限于口头相传,每逢遇到重大疑难的问题,便有安拉的启示“下降”于穆罕默德,于是问题便迎刃而解。由于这些启示是奉真主之命而传达下来的,而蒙昧时代的阿拉伯人的知识生活和精神生活一向是以部落宗教为中心的,因而它们对毫无知识传统的早年信徒是有感召力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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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4条)

 
 

  •   书写的很好,很值得一读,送货很快
  •   比市面上卖的好多了,都是经典
  •   老吴的书不错
  •   质量还不错,服务态度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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