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2 出版社:余啸波 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 (2012-02出版) 作者:余啸波 编
内容概要
《上海检察文库•检察实务丛书2:公诉实务教程》以公诉工作的诉讼进程为主线,共分“公诉制度概述”、“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刑事审判监督”和“死刑案件办理”五个部分,立足司法实务的实际需要,从公诉理论、公诉制度到公诉技巧、公诉谋略,从公诉工作应遵循的基本规律到公诉人审案与出庭的程序规则等,完整系统地阐述了公诉工作各个环节的要点与难点。
书籍目录
第一章 公诉制度概述 第一节 现代公诉制度简介 一、现代各主要国家公诉制度的演变 二、不同法系公诉制度的基本特点分析 三、现代各国公诉制度基本内容比较 第二节 公诉制度基本原理 一、公诉与公诉权概述 二、我国公诉权的诉讼职能定位 三、我国公诉权的运行机制 四、公诉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 审查起诉 第一节 审查起诉概述 一、审查起诉的概念与意义 二、审查起诉的内容 三、审查起诉的程序 第二节 公诉案件的受理与分配 一、公诉案件的受理 二、公诉案件的分配 第三节 审查起诉的权利义务告知 一、权利义务告知的概念和诉讼意义 二、权利义务告知的内容和要求 三、权利义务告知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第四节 审查起诉中阅卷 一、阅卷的基本要求 二、阅卷审查的基本内容 三、阅卷的思路和方法 四、阅卷笔录的制作 第五节 听取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意见 一、听取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意见的意义 二、听取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意见的基本要求 三、接待当事人委托的人的阅卷 第六节 审查和复核证据 一、审查起诉中的证据制度 二、审查和复核证据的基本方法与要求 三、讯问犯罪嫌疑人 四、询问证人、被害人的程序与方法 五、书证、物证及其复制件收集与审查判断 六、勘验、检查笔录的审查判断 七、鉴定结论的审查判断 八、视听资料的审查判断 九、电子证据的收集与审查判断 第七节 补充侦查和要求侦查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需的证据材料 一、审查起诉中的补充侦查 二、要求侦查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 第八节 审查起诉的决定 一、决定提起公诉 二、决定不起诉 三、退回侦查机关(部门)处理 四、审查起诉的期限与中止 五、涉案款物的处理 第九节 审查报告、起诉书和不起诉决定书的制作 一、审查报告的制作 二、起诉书的制作 三、不起诉决定书的制作 第三章 出庭公诉 第一节 出庭公诉概述 一、出庭支持公诉的概念和任务 二、法庭审理中公诉人的角色定位 三、出庭公诉的举证责任 第二节 出庭前的准备 一、出庭前准备的概念和意义 二、出庭前准备的内容 第三节 宣读起诉书 一、宣读起诉书的诉讼意义 二、宣读起诉书的规范要求 三、宣读起诉书应当注意的问题 第四节 法庭讯问和询问 一、法庭讯问、询问概述 二、讯问被告人的策略与方法 三、询问被害人、证人、鉴定人的策略与方法 四、应对被告人翻供、证人翻证的策略与方法 第五节 法庭示证 一、法庭示证的概念与要求 二、法庭示证的方法 三、法庭展示证据的注意事项 第六节 法庭质证 一、法庭质证概述 二、对被告人辩解的质证 三、对辩方证人证言的质证 四、对其他辩护证据的质证 第七节 法庭辩论 一、法庭辩论概述 二、法庭辩论的基本方法 三、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及法庭答辩的具体方法 四、法庭辩论中的常用技巧 第八节 量刑建议 一、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权的概念及性质 二、量刑建议的效力及意义 三、检察机关提出量刑建议的基本原则 四、检察机关提出量刑建议的工作程序 五、量刑事实的证明 六、对法院判决的监督 第九节 出庭支持公诉的其他问题 一、公诉的变更、追加和撤回 二、申请延期审理 第十节 出庭形象和语言 一、出庭形象要求 二、出庭语言要求 第四章 刑事审判监督 第一节 刑事审判监督概述 一、刑事审判监督的概念、内容和意义 二、公诉活动与刑事审判监督的关系 三、刑事审判监督的原则 第二节 刑事审判活动监督 一、刑事审判活动监督的概念和意义 二、刑事审判活动监督的范围和内容 …… 第五章 死刑案件的办理
章节摘录
版权页: 第一节 现代公诉制度简介 从历史进程看,相对于审判机关和警察机关,检察机关产生的时间要短许多,而且与审判权和侦查权产生、发育和存续的稳定性相比,公诉权属性具有变动性的特征,公诉制度在当代各国也呈现出多样性的特点。分析、比较不同国家公诉制度的形成及内容构造,有助于我们深化对有中国特色公诉制度的理解和把握:一方面,国家制度观念对公诉制度的产生和变化起着重要的引导作用,它为公诉权的产生与运作提供了价值定位和逻辑框架;另一方面,公诉制度的真正基础是公诉实践而不是国家制度观念。可以说,一个国家的公诉制度是国家制度变迁与国家制度观念,以及公诉制度实践、理性构建与自然演进对立统一的过程。 受篇幅所限,本节将重点考察欧陆、英美及社会主义国家中部分具有典型意义的国家和地区的公诉制度。有关我国公诉制度的特点,本书将在后文作专门阐释,故此处仅概要叙述我国公诉制度的产生及发展。 一、现代各主要国家公诉制度的演变 公诉,相对于自诉而言,是指由专门的机构代表国家提请法院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制度。这一制度滥觞于法国,后被英美法系和以苏联为代表的社会主义国家普遍借鉴和采纳,成为当今世界各国刑事司法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以法国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公诉制度 在法国历史上,作为后来专司公诉权的检察官,最初的职能是国王及贵族的私人代理人,其参加诉讼并不具有公诉的性质。1670年,法国国王颁布刑事敕令,明确规定:在最高审判机关设置检察官,称总检察官,下设检察官于各级法院内部。这是大陆法系国家检察机关设置实行审检合署的开端。该敕令同时规定,检察官的职责不仅仅限于通过诉讼保护王室利益,而且具有对一切刑事案件行使侦查和起诉的权力。以此为标志,法国的检察官制度基本形成。法国大革命期间,法国制宪会议于1790年将原来的国王代理人分为两种:一种是仍由国王任命的国王委员,专门掌管向法院请求法令的适用与判决的执行;一种是由人民选举的公诉官,专门掌管在刑事法院进行追诉辩论。由此,现代刑事诉讼程序的控审分离原则确立下来,以检察官为主体的现代公诉制度随之诞生。特别是1808年拿破仑颁布《刑事诉讼法典》,明确采用控诉原则,原来为王公财产利益执行私权追诉的家臣正式蜕变为为国家公共利益追诉犯罪并执行公诉的官吏,从而开创了现代公诉制度的先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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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检察文库•检察实务丛书2:公诉实务教程》在编写过程中,每章注意选择典型案例以及处理方法为示例。书后附有“庭审问题处置方法释疑”与“常用公诉法律文书格式示例”,以增强《上海检察文库•检察实务丛书2:公诉实务教程》的规范性和实用性,努力做到理论与实务相结合、知识与经验相结合、广度与深度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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