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8-10 出版社: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 作者:詹姆斯•密尔 页数:131 译者:吴小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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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尽管系统的自由主义理论和思潮产生于近代西欧,但其思想渊源却可以追溯到古代希腊。最先明确表达个人自由理想的正是古希腊人。“事实上也是如此,西方表达自由观念的源头也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代。伯里克利最早就提出了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政治个人主义的原则;德谟克里特认为,语言、风俗习惯和法律这些人类建构并不具有禁忌的神秘性质,而是人的创造,不是自然的而是约定俗成的,而我们对这些人类建构是负有责任的;而苏格拉底更是强调,我们必须相信人类的理性,同时又要提防教条主义。
内容概要
本书为明天文库.传播学系列之一。原文作者詹姆斯.密尔是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英国一位著名的功利主义哲学家,他于1811年发表该文,其最大的贡献在于在对出版自由的讨论中,从政治和法律的角度推进了西方表达自由思想体系的发展,在某中程度上推动了英国近代宪政制度的形成,并对西方20世纪关于自由的讨论起到一定的引导作用。他将出版自由置于公共空间和私人空间两个范畴加以考察,推动了英国近代表达自由思想体系的发展。 全书包括原文的英文全文、中文翻译、相关学术文章和作者生平传略。此次中文的首次出版相信能对西方表达自由思想研究领域中的断层加以补充。
书籍目录
西方表达自由观念的演变及其界碑译者序论出版自由LIBERTY OF THE PRESS詹姆斯.密尔传略《论出版自由》的历史背景与当代发展参考文献后记
章节摘录
本文旨在指明对出版业的哪些行为应通过立法予以禁止,我们相信这些被禁止的行为范畴将会比在《论政府》①和《论法学》②两篇论文中所确定的范畴大大缩小。 在涉及个人权利受到侵害或政府执政发生动荡的问题上,出版业几乎无一例外地被用作为工具。出版可能造成的侵害实际上几乎是伴随着整个社会领域内的规范缺失而产生的。 然而,我们并没有必要对出版业的每个侵害行为或造成的每次动荡逐一定义,那样就会又多出一部惩罚法典来。本文首先对下列常规案例中的侵害行为进行描述,然后再在出版业被作为特殊工具的案例中重新审查。 如果为了防止权利遭到破坏,而必须对造成若干侵害的每种手段都进行分类定义的话,那么这部惩罚法典就无休无止了。通常情况下,这些手段或方法并非关键,而侵害行为本身及对侵害的警觉程度才是本文考察的根本目标。如果一个人被要挟并遭到抢劫,我们要关心的并不是他被用手枪还是用匕首要挟的。在给小偷、骗子或是杀人犯定罪的时候,没有必要列举他们作案使用的所有手段和方法,而只要准确地描述他们所造成的伤害本身就足够了。我们的目标是防止侵害的发生,而不只是去关心所使用的是什么样的方法。方法不是问题的关键。
编辑推荐
詹姆斯·密尔的《“论出版自由”是继弥尔顿《论出版白由》后,英国近代表达自由思想体系中最具贡献的文献之一,也是英国宪政形成过程中一个重要的思想标的。该文涉及了弥尔顿和洛克等人所未能回答的些问题,例如:什么是对政治自由真正的威胁,公民、政府和出版业的关系如何,出版侵害出于何种动机以及如何防范……具有理论的历史推进意义。 《论出版自由》包括原文的英文全文、中文翻译、相关学术文章和作者生平传略。此次中文的首次出版相信能对西方表达自由思想研究领域中的断层加以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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