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7-10-01 出版社: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出版社 作者: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生处 编 页数:137
内容概要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生手册》主要讲述了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的学生应遵守的一些行为准则以及学校的管理规定,从获奖评选方式、学生的行为规范、住宿的管理规定等等。
书籍目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生申诉管理规定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生退宿租房居住管理规定国防生教育管理规定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学生证、校徽管理的有关规定普通本科生自费出国审批程序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普通本科生档案管理规定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生公寓住宿管理规定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优秀班集体”评选办法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校园计算机网络管理暂行规定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瀚海星云BBs站管理规则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校园网络用户行为规范“校园一卡通”卡管理实施细则图书馆读者和借阅管理办法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章节摘录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 (校学字[2007]23号) 为加强学生违纪处分工作的管理,切实做好违纪学生的教育、帮助工作。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违反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法令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以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被司法机关判处罚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包括缓刑)以上刑罚或送劳动教养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二)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情节恶劣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三)被处以治安拘留者,给予记过或者留校察看处分; (四)被处以治安警告或治安罚款者,根据情节,给予严重警告或者记过处分; (五)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或其他有关法规,组织、参加未经批准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处分。对其他参加人员或者以提供信息、资料、财物、场地等方式支持上述活动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处分。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和悔改态度,分别处理如下: (一)故意散布谣言,破坏社会和校园稳定的,给予警告以上直至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处分; (二)宣扬邪教,经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以上直至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处分; (三)在校内进行宗教活动.经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以上直至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处分; (四)将枪支、弹药或者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擅自带人学校或者带出实验室、仓库等规定保管场所,造成严重公共安全隐患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处分; (五)在重点防火单位或场所擅自使用明火,造成严重公共安全隐患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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