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1 出版社:复旦大学出版社 作者:梁咏 页数:205
内容概要
大规模开展对海外的直接投资,尤其是海外能源投资,对于中国企业来说仍是一个新领域。梁咏编著的《双边投资条约与中国能源投资安全》从促进中国企业开拓海外投资市场、大力发展海外能源投资的高度,对中外双边投资条约进行全面、深入的研究,并系统分析了我国如何建立和完善海外能源投资法律保障制度,以保障中国投资者在海外能源投资中的正当权益,捍卫中国能源安全。
《双边投资条约与中国能源投资安全》适合高等院校金融投资、商法等专业的师生作为辅助教材使用,也可作为从事海外能源投资实践的企业管理者的参考用书。
作者简介
梁咏,女,汉族,1979年7月生,江苏苏州人。1997年进入复旦大学法律学系学习,先后获得法学学士学位(2001年)、法学硕士学位(2004年)、法学博士学位(2009年)。2004年7月起在复旦大学法学院工作,主要从事国际经济法、国际投资法和国际贸易法的教学和研究。2003年10月获世川良一亚太青年学者基金资助,赴泰国清迈大学访问交流。2007年8月至2008年6月,获美国耶鲁大学福克斯国际学者项目资助,赴耶鲁大学法学院研修一年。近五年来,已在《法学》、《复旦学报》、《投资研究》、《法商研究》、《财经问题研究》、《国际商务研究》、《甘肃政法学院学报》等核心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二十余篇,其中多篇论文为人大复印资料《国际法学》全文转载。参编著作有:《劳动法》(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税务筹划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技术经纪与法》(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主要研究领域:国际经济法(国际投资法和国际贸易法)和国际劳工法。
书籍目录
引言
第一章 中国海外能源投资的理论与实践
第一节 中国能源安全的现状研究
一、能源安全概述
二、中国能源安全概述
第二节 中国海外能源投资的理论研究
一、中国海外能源投资的可行性研究
二、中国海外能源投资的必要性研究
第三节 中国海外能源投资的实践研究
一、中国海外能源投资的实践概述
二、中国海外能源投资的主要模式
第二章 中国海外能源投资法律风险概述
第一节 海外能源投资非商业风险概述
一、风险的一般定义
二、海外投资中的风险类别
第二节 海外能源投资著名实例与非商业风险探析
一、准入阶段的投资风险实例研究
二、运营阶段的投资风险实例研究
三、退出阶段的投资风险实例研究
四、中国海外能源投资法律风险评析
第三章 中国海外能源投资制度的法律渊源
第一节 多边层面的法律保障制度
一、全球性投资协定与中国
二、区域性投资协定与中国
第二节 双边层面的法律保障制度
一、中外双边投资条约发展概述
二、中外自由贸易协定中的投资专章规范
三、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四、其他双边协定
第三节 国内层面的法律保障制度
一、宏观政策和法律制度概述
二、投资准入阶段的法律制度
三、投资运营阶段的法律制度
四、投资退出阶段的法律制度
五、其他配套政策和制度
第四节 分析与思考
一、多边层面的法律保障制度的分析与思考
二、双边层面的法律保障制度的分析与思考
三、国内层面的法律保障制度的分析与思考
第四章 中外双边投资条约基本条款研读和定位研究
第一节 中外双边投资条约的基本条款研读
一、序言
二、定义条款
三、投资待遇条款
四、征收和国有化条款
五、投资争端解决条款
六、其他条款
第二节 中外双边投资条约的功能研究
一、双边投资条约的功能概述
二、中外双边投资条约的现实功能
第三节 中外双边投资条约的变迁及特点
一、中外双边投资条约的横向比较
二、中外双边投资条约的纵向比较
三、中外双边投资条约定位的变化
第五章 中外双边投资条约对能源投资的保障研究
第一节 中外双边投资条约中对投资定义的解读
一、投资定义及其发展
二、主要中外双边投资条约中对投资定义的规定
三、开放式投资定义对投资仲裁的影响
四、投资的特殊形态
第二节 国际投资仲裁实践对投资定义的发展
一、对投资定义作扩张解释的ICSID仲裁裁决研究
二、对投资定义作限制解释的ICSID仲裁裁决研究
三、ICSID仲裁裁决中对投资的其他界定标准
第三节 分析与思考
一、国际投资仲裁实践对投资定义发展的分析与思考
二、中国海外能源投资具体模式的分析与思考
第六章 中外双边投资条约对中国投资者的保障研究
第一节 中外双边投资条约中对中国投资者的界定
一、中外双边投资条约中对自然人投资者的界定
二、中外双边投资条约中对法人投资者的界定
第二节 特殊的中国投资者研究
一、国有企业的投资者主体资格研究
二、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者主体资格研究
第三节 ICSID仲裁实践对投资者中国属性界定研究
一、多边协定中对投资者国别属性界定的要求
二、ICSID仲裁实践对国籍界定的发展
三、ICSID仲裁实践对投资者中国属性的界定研究
第四节 分析与思考
一、中外双边投资条约中的中国投资者定义的分析与思考
二、关于完善基于商业目的活动的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的分析与思考
三、关于投资者的中国属性界定标准的分析与思考
第七章 中外双边投资条约对能源投资全程的保障研究
第一节 投资准入阶段的法律保障研究
一、投资准入法律制度的内容
二、投资准入保障之研究
第二节 投资运营阶段的法律保障研究
一、投资待遇保障之研究
二、防范征收和国有化保障之研究
第三节 投资退出阶段的法律保障研究
一、资金转移保障之研究
二、防范东道国动乱保障之研究
第四节 分析与思考
一、关于投资准入保障的分析与思考
二、关于投资运营保障的分析与思考
三、关于投资退出保障的分析与思考
第八章 中外双边投资条约对投资救济机制的保障研究
第一节 中外双边投资条约对投资保险机制的保障
一、中国海外投资保险机制的规定
二、中外双边投资条约中关于海外投资保险机制的规定
第二节 中外双边投资条约对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保障
一、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机制概论
二、中外双边投资条约中对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规定
三、最惠国待遇条款对争端解决事项扩张适用的研究
四、中外双边投资条约中全面接受ICSID管辖权的研究
五、运用外交保护机制解决投资争端的研究
第三节 分析与思考
一、完善中国海外投资保险机制的分析与思考
二、完善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分析与思考
第九章 中外双边投资条约与中国能源投资安全
第一节 中外双边投资条约保障中国能源投资安全的必要性研究
一、中外双边投资条约对保障中国能源投资安全的重要贡献
二、现行中外双边投资条约中待完善的内容
第二节 中外双边投资条约保障中国能源投资安全的实践性研究
一、“和谐世界”理念指导下的中外双边投资条约发展
二、中外双边投资条约发展中的重点内容
三、中外双边投资条约与其他法律制度的互动研究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
章节摘录
二、主要中外双边投资条约中对投资定义的规定 中外BIT第1条一般规定“适用范围”或“投资、投资者的定义”,界定协定保护的投资与投资者。缔约国尤其是更多处于投资者母国地位的缔约国通常会考虑投资的形式、投资的时间、投资的位置等三个具体因素,以免“搭便车”(Free-rider)的情况出现。与此同时,缔约国尤其是更多处于东道国地位的缔约国通常会要求投资与东道国法律的一致性。研读中国与主要海外能源流向国签署的24项BIT后,可以将中外BIT中的投资定义基本归纳如下。 (一)投资的形式要求 主要中外BIT中的投资定义存在下列三种定义模式。 1.开放式(Illustrative List)投资定义 开放式投资定义,又称非穷尽列举式投资定义,是指在BIT中列举出构成投资的各种类型,并且规定这种列举是非穷尽的。这类投资条约通常采用“包括但是不限于”或者“主要是”之类的表述。例如,2006年中国一俄罗斯BIT第1条将“投资”规定为“缔约一方投资者依照缔约另一方的法律和法规在缔约另一方领土内所投入的各种财产,特别是,包括但不限于:(1)动产、不动产及任何财产权利;(2)股份、股票及其他形式的对商业组织的参股;(3)与投资相关的金钱请求权或其他具有经济价值的行为请求权;(4)知识产权,特别是著作权、专利、商标、商名、工艺流程、专有技术和商誉;(5)法律或法律允许依合同授予的商业特许权,包括勘探、耕作、提炼或开发自然资源的特许权。”此外,该条中还明确投资财产的形式发生变化,不影响投资的性质,但要求该变化不违反东道国的法律和法规。研读的24项中外BIT中,有19项BIT采用了开放式投资定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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