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11 出版社:复旦大学 作者:邓正来 页数: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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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为了引导中国学者加强对中国本身的理论研究,我们特设立了一个常规性的栏目:“主题研讨:重新发现中国”。“重新发现中国”不仅需要中国学者自己的努力,更需要从国外学者的相关论述中汲取理论视野和理论资源。基于此,我们在本卷中编发了一辑“西方大师看中国”的文章。约瑟夫·奈、乌尔里希·贝克、马克·沃伦、古德蒙-赫内斯、迈克尔·斯彭斯、王国斌、杰弗里·亚历山大与汉斯·安德森、鲁克·范·兰根霍夫、古斯塔夫‘杰拉茨及堤林剑等来自不同国家的11位不同学术背景的西方理论大师从不同视角对当下中国进行了批判性的检视。他们的某些认识或许肤浅,但作为对当下中国的理论检视,它们至少能为我们深入认识当下中国的问题提供某种理论参照。这组文章原系复旦大学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与《瞭望东方周刊》合作组织的一组文稿,现集中刊发于此,望能对我们进行中国深度研究提供某种借鉴或参照。
书籍目录
卷首语:重新发现中国主题研讨:重新发现中国·西方大师看中国如何正确看待中国崛起? 中国之于世界的使命为何? 中国式“治理驱动型民主”中国正在进行全世界最大的社会试验从“汉学”到“中国研究”之变中国应对“地域差异”:一个值得西方深入研究的课题中国崛起挑战美国对华话语体系社会科学“中国时代”到来中国正在应对“双重身份”困境中国崛起后重思东亚政治模式本刊专论:聚焦“邓正来问题”“话语权争夺”的知识悖论法律秩序背后的价值危机辨析邓正来的中国问题意识中国研究、区域研究和文化研究——反思人文社科学术范武“邓正来问题”:应该的问题?应该的解决方案?关于“可欲”、“正当”、“德性”的反思社会转型期法治建设的合法性和内在坚持“邓正来问题”是否存在?中国元素与一般法理学法学理论多元与法律职业权威建构的关系主体性与中国法治实践的主体性主体性中国,还是责任中国? 全球化时代背景下中国法学的问题意识全球化与中国法学的回应当代中国法学的犬儒主义色彩法学研究的特殊性与普遍性问题“困”与礼法的精神“情理”与中国法律理想图景邓氏学派及其学术正面塑造性力量新道统论为现代中国法学奠基“否定性”的理想图景“转型法哲学”出场的一些前提性认识——我对“邓正来问题”的阐发理路致谢与回应:关于《中国法学向何处去》的若干问题学术专论哈耶克货币非国家化理论的自然实验——以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国共政权货币竞争为例嘹望文明:在共同生活中收获智慧构筑安全——关于比较文明研究的一种社会学分析生活世界与炼金术[甲子篇]——体悟、解释之流变海外专论传播政治经济学:十年磨一剑后的新图貌去学研究课程纲要书评思考叙事:记起巨变中的个人——读《寻路中国:从乡村到工厂的自驾之旅》学者诗思“知识团结”与上海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发展——《上海学术报告》(2010)序言《中国社会科学论丛》稿约
章节摘录
正是在这样的知识语境中,我提出了新道统论作为一种法哲学的主张,其内在旨趣在于为现代中国法学作奠基。作为一种法哲学的理论,它不仅要回答现代性问题,而且要回答中国性问题。何以中国?这是根植在两百多年来中国“知识引进运动”中的最深刻的问题,然而却是被遮蔽、被掩盖、甚至被遗忘的问题。法学家们很少关心这个问题,规范及其相关问题是法学家们研究的中心。然而,如果不对中国问题进行通透的思考,我们决不可能建构起现代中国法学及与之相应的现代中国法制来。 我结合金岳霖、钱穆、余英时、季卫东等学人的研究成果,从比较文化史的角度将中国看成是一个意义独特的文化体,其基本范型为道论,它区别于西方思想如希腊理念论之处在于,如果说理念论作为一种西方思维是一种二分思维,总是将世界看成是二元对立从而形成非历史的思维的话,那么道论思维作为中国思维,它有四个特点,第一为历史性,第二为世俗性,第三为循环性,第四为整体性。道论思维是中国在所谓轴心时代形成的,是中国思想的第一次突破,形成了中国思想的基本特点。此后中国思想经历了经学阶段(秦汉至宋)、理学阶段(宋至晚清),当下正在经历它的法学阶段,它是中国思想从晚清以来的又一次巨大的知识变迁。这就是我体悟到的中国思想中的道之三变,首变为经,次变为理,再变为法。 道统论分成两个方面,其一是道,其二是统。道指的是作为一种思想的特质具有相对稳定性,上述四个特点也可以看成四大原则是道的内在规定性,而统指的是思想的延续性。如果我们这样来看中国的思想历史,那么我们看到的是,虽然中国思想经历了巨大的变迁,但中国思想依然是中国思想,在其根本点有着自身的同一性,其根本之处就在于中国思想始终在道论的延长线上。有人将道仅仅看成是儒家之道,或者是道家之道,然而,儒家也好,道家也好,都是片面的,实际上它们和中国其他思想派别一样,都不过是道论思维之树上的文化果实而已,因为只有道论才体现着中国文化之树的全体。因此我们不能简单地将道统视为儒家之道,虽然道统一词主要是由儒家从唐代开始提出并由宋明理学加以阐明的。从道统论的视野看,宋明理学在当时相对于经学而言是一种新道统,因为它提出了以理学知识为中心的世界观,然而从今天的视野看,宋明理学已经或正在成为一种旧道统,它正在被一种以法学知识为中心的世界观所取代。然而必须指出的是,道统这个词从一开始就被滥用着,一直到今天。从韩愈开始就将道统混同于学统与政统,到了当下所谓新儒家如牟宗三等人那里,也是道统与学统不分。我之所谓新道统论其最大区别于宋明理学之处就在于彻底将三者严格区分开来,道统的归道统,政统的归政统,学统的归学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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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大师看中国(中国社会科学论丛夏季卷2011年6月总第35期)》(作者邓正来)收录了《全球化时代背景下中国法学的问题意识》、《全球化与中国法学的回应》、《当代中国法学的犬儒主义色彩》、《法学研究的特殊性与普遍性问题》、《“困”与礼法的精神》、《“情理”与中国法律理想图景》、《邓氏学派及其学术正面塑造性力量》、《新道统论为现代中国法学奠基》等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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