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3 出版社:复旦大学出版社 作者:李迎生 页数:433
内容概要
《复旦博学·社会工作系列:当代中国社会政策》是国内第一部系统研究当代中国社会政策的著作,由十五章组成,其中《导论》讨论了社会政策的内涵、类型、发展取向等理论问题及中国社会政策的来龙去脉,是全书的总论,便于读者从总体上把握全书。第二至六章涉及对我国当今在就业、分配(主要从与社会政策的关系、着重从再分配角度加以分析)、教育、医疗、住房等不同领域社会政策的分析,第七至十三章涉及对我国当今针对老年、儿童、妇女、农民工、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贫困人口等不同群体社会政策的分析,属于我国社会政策的主要内容(方面)。第十四、十五两章是从社会政策主体角度展开的分析,其中“社会互助政策”讨论了我国通过国家与社会结合解决社会政策问题的努力及发展方向,“第三部门政策”讨论了民间组织在社会政策实施中的作用及相关政策。 《复旦博学·社会工作系列:当代中国社会政策》可以作为社会政策、公共政策、社会工作、社会学、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等专业各层次学生(硕士生、博士生及高年级本科生、进修生)教材,也可作为公共管理、行政管理、政治学、人口学、劳动关系等专业各层次学生(硕士生、博士生及高年级本科生、进修生)的参考书,还可作为上述相关专业教学、研究工作者及党、政、群等实际部门工作者的参考书。 《复旦博学·社会工作系列:当代中国社会政策》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07ASH002)“社会政策改革与创新的基础理论研究”的最终成果之一。
作者简介
李迎生,男,1962年生,安徽省桐城县(现桐城市)人,法学(社会学)博士。现任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及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者(2006)。曾任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工作系首任系主任,国务院学位办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论证专家组副组长(2007-2009),人大复印资料《社会学》月刊顾问。现任国务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评估专家组成员,“中国社会保障论坛”(中央34部委主办)专家组成员,人大复印资料《社会工作》月刊主编,中国人民大学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院研究员,北京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研究院学术咨询专家,北京社会建设研究院研究员,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理事,中国社会学会社会政策专业委员会理事,中国社会学会社会福利研究专业委员会理事,中国残疾人事业研究会理事,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常务理事,《甘肃社会科学》学术咨询专家,《残疾人研究》(中国残疾人事业研究会会刊)编委,人大复印资料《社会学》、《社会学文摘》、《社会工作》(南昌)学术委员。在《中国社会科学》、《社会学研究》、《新华文摘》、《中国人民大学学报》、《人民日报》等中外学术刊物发表论文一百余篇,出版约30部(含多人合著)著作,主编《社会工作概论》(国家“十一五”规划教材)等教材,主持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10余项(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社会政策改革与创新的基础理论研究”;教育部重大项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社会政策研究”等),获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成果一、二等奖多项。
书籍目录
第一章 导论第一节 社会政策的内涵、类型及发展取向第二节 中国社会政策的历史发展第三节 中国社会政策改革的必要性与迫切性第四节 中国社会政策改革的方向第二章 就业社会政策第一节 就业社会政策概述第二节 中国就业社会政策的历史演变第三节 中国当前的就业社会政策第四节 发展中的中国就业社会政策第三章 收入分配政策第一节 收入分配政策概述第二节 中国的收入分配政策第三节 中国的收入再分配政策第四节 中国收入分配政策改革展望第四章 教育社会政策第一节 教育社会政策概述第二节 中国教育社会政策的历史变迁第三节 中国当前主要的教育社会政策第四节 中国教育社会政策的发展创新第五章 医疗社会政策第一节 人人享有卫生保健与医疗社会政策第二节 中国医疗社会政策的历史沿革第三节 中国医疗社会政策的现状第四节 中国医疗社会政策的发展前景第六章 住房社会政策第一节 住房福利与社会政策第二节 其他国家及地区住房社会政策的经验与启示第三节 中国住房社会政策的发展和现状第四节 加快构建新型的住房福利体系第七章 老年社会政策第一节 银色浪潮与老年社会政策第二节 中国老年社会政策的发展演变第三节 中国老年社会政策的创新与发展第八章 儿童社会政策第一节 儿童社会政策概述第二节 中国儿童社会政策的历史与现状第三节 中国儿童社会政策展望第九章 妇女社会政策第一节 妇女社会政策概述第二节 妇女社会政策的发展演变及其理论基础第三节 中国当前的妇女社会政策第四节 中国妇女社会政策的发展第十章 农民工社会政策第一节 农民工问题的由来和现状第二节 农民工社会政策的发展演变第三节 中国当前的农民工社会政策第四节 农民工社会政策的创新和发展……第十一章 残疾人社会政策第十二章 游泳乞讨政策第十三章 反贫困社会政策第十四章 第三部门政策第十五章 社会互助政策
章节摘录
收入的经济利益是利益最为基本、最直接、最主要的体现,对利益的追逐往往表现为对收入的追逐。在财富和利益的总量即收入总量总是有限的或是稀缺的条件下,收入分配行为对于广大社会成员的生存与发展,对于社会的稳定与变迁具有非常重要作用。因此,美国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威廉·刘易斯明确指出:“收入分配的变化是发展进程中最具有政治意义的方面,也是最容易诱发妒忌心理和混乱动荡的方面。”① 从收入分配的具体形态来看,其表现为一定的分配对象按照一定的原则、规则和方式,在不同社会主体之间进行划分配给的动态经济过程。在市场经济或经济市场化的经济体制下,作为收入分配的对象,是指那些被提供到分配领域,进入具体分配运行之中的社会财富和利益,它既可以是实物形式的,也可以是价值形态的。其数量构成,从总体和宏观层面来看,表现为特定时期一个国家范围内新创造的社会财富和利益,即国民收入,亦称“社会净产值”、“国民所得”。从个体和微观层面来看,表现为一定时期内的个体新增成果或收入,即企业收入和个人收入。 从分配的具体流程看,社会成员个人可持有收入的形成通常需要经过初次分配与再分配,乃至第三次分配等多个流转环节。 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是分配对象在参与生产过程的生产要素(如劳动力、资本、土地和技术等)之间进行的分配,分配标准就是各生产要素所有者和政府对生产的参与状况和贡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初次分配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的是市场机制,每个人所得到的分配份额由市场机制及其一切偶然因素来决定。国民收入经过初次分配形成三种原始收入,即劳动者因提供生产要素以工资的形式获得的报酬收入,企业在扣除其固定资产消耗和其他运营成本及税收后的净营业盈余形成的经营收入,政府利用国家权力对货物和服务的生产和再生产所征收的生产税和进口税形成的初次分配收入。 由于市场机制调节作用下的分配结果往往具有不公平性,国民收入经初次分配之后还要在整个社会范围内进行分配,即进行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国民收入的再分配是指在初次分配结果的基础上,出于公平和均衡发展原则,政府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通过税收、财政支出等途径对所积聚的财政收入进行分配,以满足不直接参与生产的各个社会部门和各类社会阶层的需要,使其获得相应收入的过程。与初次分配市场处于主导地位不同,在再分配过程中,国家(政府)成为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主要主持者。自二战以来,在凯恩斯主义的影响下,收入再分配已经成为政府行政管理的重要职责。很明显,政府的各项社会政策都在不同程度上具有再分配的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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