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3 出版社:复旦大学出版社 作者:袁发强 编 页数:240
内容概要
自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颁布以来,我国仲裁机构总数已超过202家。然而,特殊的组建渠道和方式决定了我国仲裁机构具有浓厚的行政色彩和地方色彩。各地仲裁机构严重依赖于政府。仲裁机构的自主性、创新性和竞争力差,仲裁机构的社会认可度低。全书内容包括六章和一个调研报告。主要讨论我国商事仲裁机构的性质与特点、仲裁机构与仲裁协会的关系、仲裁机构与仲裁庭的关系、仲裁员资格与对仲裁员的动态监督和不同仲裁机构之间的合作与竞争等。本书在对我国部分仲裁机构进行调查的基础上,通?分析我国仲裁机构运行现状,探讨未来发展趋势和方向。本书认为十几年来,政府在组建各地仲裁机构中已经发挥了“扶上马,送一程”的作用,但继续将仲裁机构作为事业单位,并对其日常工作管理参照行政机关管理的方法已经严重阻碍我国仲裁事业的深入发展。在修改和完善我国仲裁立法时,应当考虑政府逐步退出财政支持,实现仲裁机构独立运行、自我管理与行业自律的局面。
书籍目录
导言
第一章 中国商事仲裁机构的性质与特点
第一节 商事仲裁机构的特点
第二节 我国商事仲裁机构的法律性质
第三节 仲裁机构运行机制
第二章 仲裁机构与仲裁协会
第一节 全国性仲裁协会的性质
第二节 仲裁协会的组建
第三节 仲裁协会与仲裁机构关系模式构建
第三章 仲裁机构与仲裁庭
第一节 仲裁机构与仲裁庭
第二节 仲裁机构在仲裁庭组成中的作用与误区
第三节 仲裁机构与仲裁庭的裁判权
第四节 机构仲裁的发展
第四章 仲裁员制度
第一节 仲裁员的资格
第二节 仲裁员的指定
第三节 仲裁员的监督
第四节 仲裁员的报酬
第五章 仲裁机构日常工作人员管理
第一节 我国仲裁机构工作人员的性质和地位
第二节 仲裁秘书的职能与作用
第三节 仲裁秘书管理
第六章 仲裁机构之间的竞争与合作
第一节 商事仲裁机构间的独立性与竞争性
第二节 仲裁机构服务的区域性与国际性
第三节 仲裁机构联合与兼并的可行性
课题组调研报告
参考文献
附录
章节摘录
版权页:仲裁机构去行政化,虽然也是从仲裁机构与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入手讨论仲裁机构的独立发展,但是,去行政化的目的在于寻找适合仲裁机构发展的与政府关系的平衡点,而非单纯要将仲裁建设成不切实际的所谓民间组织。仲裁机构行政制约性的深重,以及民间组织立法的缺陷,已经证明完全民间组织化的道路在当前情况下是不切实际的。《仲裁法》颁布前,我国的国内仲裁主要有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房地产系统、科委系统等组织系统下的多种仲裁形式,但不论哪种形式,都毫不例外地附于行政机关,带有很强的行政仲裁色彩。1995年《仲裁法》虽将商事仲裁机构剥离于具体行政部门,但仍受到地方政府组建的影响,仍具有很强的行政性。绝大多数仲裁在机构管理、运行和财务管理等方面,实行与政府机关完全相同的管理模式。干部的考核、奖惩和任免等事项也完全是在组织部门领导下进行的。这样就很容易让人把仲裁机构理解为第二法院,难以得到工商企业界等当事人的理解与认同。仲裁机构的行政化已严重影响我国仲裁事业的健康发展,如不加以改革,仍将仲裁机构置于行政权的保护之下,容易使人们对仲裁的中立性和公正性产生怀疑,最终仲裁机构将丧失信誉和存在价值,与以往的经济合同仲裁、技术合同仲裁等一样走上名存实亡的老路。去行政化应从仲裁机构与行政机关的“脱钩”入手。改变以前仲裁业务的拓展主要依靠行政手段推广为依靠市场竞争;仲裁机构的人事安排上,逐步摆脱仲裁机构领导由行政官员兼职的状况。对在仲裁机构兼职的领导要进行重新聘任,由人事组织决定去留,让其要么专任仲裁机构领导,要么辞去仲裁机构领导岗位回归到行政机关。在仲裁机构今后的人员聘任中,防止党政机关干部在仲裁委员会各机构中兼职,同时要禁止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办事机构担任工作人员,整顿行政部门与仲裁机构人、财、物不分的情况,禁止行政机关向仲裁机构分流、安插人员。
编辑推荐
《中国商事仲裁机构现状与发展趋势研究》由复旦大学出版社出版。
图书封面
评论、评分、阅读与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