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8 出版社:复旦大学出版社 作者:陈维昭 页数:199 字数:10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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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近几年,随着电视讲坛和影视剧的热播,经典名著《红楼梦》再次成为人们街谈巷议的话题,其人物和剧情再次在中国民众的心头掀起阵阵涟漪。本书撷取原著中若干诗词曲赋及一些重要的段落、文句,分别从人物个性、情节构思、作者、成书以及脂评等不同面向,对《红楼》一书给予精简而又入味的介绍点评。作者系红学研究中的翘楚,无论是作品本身,还是红学研究通史,无不了然于心,故其笔下的这些评点绍介,虽明净可诵、清浅可喜,然无一不是大匠运斤的得力之笔,快读之,更增对“荒唐之言”和“悲凉之雾”的深刻理解。
作者简介
陈维昭,复旦大学中文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主治中国元明清文学,在古代小说,尤其是《红楼梦》研究方面,出版、发表了一系列论著,近期致力于中国古代戏曲、古代音乐官署的研究。著有《红学通史》、《红楼梦精读》、《二十世纪中国古代文学研究史》(戏曲卷)等
书籍目录
卷前小引 葛兆光 石头的言说 陈维昭 误入红尘 乱烘烘你方唱罢我登场 天上人间诸景备 女儿是水作的骨肉 护官符 愚顽怕读文章 意淫的哀伤 情人的眼睛 美丽的死亡 出家当和尚 病态美 尖酸刻薄与八面玲珑 黛玉葬花 聚散两依依 黛玉听戏 冷月葬花魂 木石前盟与金玉良姻 好风频借力 承包责任制与小惠成大体 做足工夫 点戏的秘诀 金蝉脱壳 比通灵金莺微露意 怨不到咱们身上 中兴名将 一个被删掉的艳情故事 秦可卿“潜伏” 高处不胜寒 奇谜:一从二令三人木 丹唇未启笑先闻 机关算尽太聪明 以理杀人 老鸹窝里出凤凰 名士风流 门槛里的槛外人 身为下贱,心比天高 花气袭人知昼暖 不过大家取个笑儿 “快乐”的董事长 读书何为 抄检大观园 抄家与树倒猢狲散 叙事的“秘法” 著笔如苍鹰搏兔,青狮戏球 狗尾续貂还是锦上添花 脂砚斋是谁 索引 编者后记
章节摘录
误入红尘 无才可去补苍天,枉入红尘若许年。 此系身前身后事,倩谁记去作奇传?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 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红楼梦》这部小说原本叫《石头记》,它的第一回就写了一则石头的故事,说是女娲炼石补天时留下一块未用。这块石头感到自己被遗弃,就日夜痛哭。有一次,它听到癞头和尚与跛足道人在谈论红尘中的荣华富贵,不知不觉就动了凡心,便请求这一僧一道带它到人世间去享受一番荣华富贵。但一僧一道马上告诫它:红尘中虽然有些快乐的事情,但快乐总是短暂的;人生只不过是一个遗憾的历程,所谓“美中不足,好事多磨”;而且人生总是乐极生悲、世事变幻莫测,不管是悲是喜、是得是失,到头来都不过是一场梦幻,一切都归于虚无。 红尘中人更愿意把人生理解为一个奋斗、竞争、夺取、创业、成名的过程。然而依照一僧一道的观点,不管这种奋斗、竞争的结果如何,人永远不是最后的胜利者。这就是《三国志演义》开头那首词所说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英雄随流水而去,永不回头,最后胜利的,乃是时间与空间。 然而,一僧一道的警劝并没有阻止石头坠入红尘的决心,他们只好应石头之求,携它入世,并补上一句:“以后到了红尘,碰到不得意的事情,可别后悔!” 小说第二回写了红尘中一位积极入世的儒生贾雨村中了进士、当了县太爷,后因得罪上司被革职。他失意之余游智通寺,见寺门旁有这样一副对联:“身后有余忘缩手,眼前无路想回头。”这副对联用来形容此时一心想坠入红尘的石头的心情,是再贴切不过了。 不仅如此,这副对联用来形容《红楼梦》里所有的人物,也同样是贴切的。再引而申之,用它来形容古往今来阅读《红楼梦》的诸君,恐怕也不是离题万里的点评吧。 中国有一句成语叫“前车之鉴”。但在炽热的欲望面前,在现实诱惑的丰富性面前,大彻大悟者的大智慧总是显得苍白无力,不能阻止“重蹈覆辙”的发生。小说第一回写了甄士隐因女儿失踪而逃出红尘。但是,甄士隐走了,贾雨村却来了。贾雨村们正以空前的热情开始了新一轮的轮回。贾雨村做了一些徇情枉法、有昧良心之事,我们因此而嗤之以鼻。但贾宝玉(也就是那块石头)也经历了这样一番由热到冷、由色到空的历程。贾宝玉最终也象甄士隐一样出家去了,走向了虚无。他真的觉悟了吗?我们理解他吗?读完《红楼梦》,我们能否以贾雨村、贾宝玉为鉴,以“色”为鉴,以“空”为起点,开始一种无知无欲的人生历程?我们愿意吗? 《红楼梦》的这个“色空”模式其实来自此前的警劝文学传统。中国叙事文学从汉赋开始便已经出现“讽劝”的叙事模式。这种警劝文学的基本模式是:其故事主体是讲述一个关于追求“酒、色、财、气”(即人的全部现实感性欲求)的人生历程,但这个历程总是给人带来负面的结果;作者在讲述这个“人欲”故事之前或之后,总会以儒家的正统观念或佛教、道教的虚无观念对“人欲”作出否定,希望读者以此为鉴。这就是所谓的“色空”。这个警劝模式,在作者来说,也许是出于普渡众生的崇高胸怀,但也许是以一种故作深刻的“严肃”姿态去津津乐道一个人人爱听的世俗故事(在宋元以后的叙事文学中尤其如此)。王国维先生在谈到美学中的“优美”和“壮美”的时候,指出此外还有第三种令读者沉迷而忘我的阅读状态,叫“眩惑”。所谓“眩惑”,就是令读者沉入物欲之中。尽管作者在渲染“眩惑”之前或之后作了一番说教,但是,“眩惑”诱人,说教苍白。正所谓“徒劝百而讽一”,对于读者来说,真正荡人心魄、情意难忘的反而是“眩惑”。 一僧一道的警诫挡不住石头坠入红尘的决心,《红楼梦》作者的色空说教同样不能成为读者领略红楼故事的障碍。石头在大荒山上与一僧一道的遭遇以及最终的回归大荒山,读者对此可能是兴味索然;读者真正关心的是石头在红尘中的兴衰际遇与喜怒哀乐。 乱烘烘你方唱罢我登场 陋室空堂,当年笏满床。衰草枯杨,曾为歌舞场。蛛丝儿结满雕梁,绿纱今又糊在蓬窗上。……因嫌纱帽小,致使锁枷扛。昨怜破袄寒,今嫌紫蟒长:乱烘烘你方唱罢我登场,反认他乡是故乡。甚荒唐,到头来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 《红楼梦》第一回的回目是:“甄士隐梦幻识通灵,贾雨村风尘怀闺秀”,即由甄士隐的故事引出贾雨村的故事。脂砚斋说,甄士隐故事是一段“小枯荣”,这是相对于小说的主体——贾府的“大枯荣”而言的。所谓“枯荣”是指由盛到衰的过程,表达的是一种虚无主义的观念。贾府由“烈火烹油、鲜花着锦之盛”走向最终的“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也即是一个由荣到枯的过程。甄士隐的人生历程也是如此,他本是姑苏城中的名宦望族,但元宵节上女儿甄英莲被拐子拐走,葫芦庙的火灾又把他家烧成灰烬,只好投奔岳父,深感寄人篱下,暮年之人,贫病交攻,竟渐渐的露出那下世的光景来。当他再遇癞头和尚和跛足道人,听到《好了歌》的时候,他顿时觉悟了。他为《好了歌》作注之后,随同癞头和尚出家去了。这就是甄士隐的“小枯荣”。 然而,我们却不要以为曹雪芹真地在宣扬虚无主义。按照程伟元和高鹗的续书,第一百二十回的回目是“甄士隐详说太虚情,贾雨村归结红楼梦”,可见甄士隐并没有真正地“隐”去,他对人世间还有一些话要说,可见并未“四大皆空”。 这篇《好了歌注》也不是在鼓吹消极悲观思想,甄士隐感叹的不是由盛到衰、由热到冷、由喜到悲的走向虚无,而是盛与衰、荣与枯、贵与贱之间的变幻莫测。虽说是“当年笏满床”如今已成“陋室空堂”,但是,“绿纱今又糊在蓬窗上”;虽然有人“因嫌纱帽小,致使锁枷扛”,但也有人“昨怜破袄寒,今嫌紫蟒长”,正所谓“乱烘烘你方唱罢我登场”。作者感叹的不过是:叹人世,终难定。究竟哪里是故乡,哪里是他乡?人的归宿(故乡)究竟应该是大荒山还是红尘中。甄士隐的这种感叹很有一点哲学的味道。这种“他乡”与“故乡”的无法确认,很像庄子所说的“蝴蝶梦”。庄子说,他曾经梦见自己变成一只蝴蝶,他非常真切地感到自己就是一只蝴蝶。一会儿醒了,则又是一个真切而悠然的庄周。庄子问:究竟是庄周梦见蝴蝶,还是蝴蝶梦见庄周?蝴蝶只是庄周的一个梦,抑或庄周只不过是蝴蝶的一个梦?这种哲学上的追问都是源于追问者对人生的变幻莫测的困惑。在这种情况下,人活在世上所做的一切,比如功名、事业、荣誉等等,等等,都显得那么荒谬无聊,“到头来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 实际上,在中国古典文学中,很少有绝对的悲观主义,更多的是一种周而复始的循环观念。比如《金瓶梅》,它的作者也是大谈“色空”观念的。小说写了西门庆由一个小商人后来变成一个官、商合一的人物。正当他的事业走向极盛的巅峰的时候,他却死于女人的手上。这正是一个由盛到衰的“色空”历程。但西门庆死了,小说又写了一个新贵张二官,原来西门庆身边的清客如应伯爵等便投靠到张二官门下。张二官俨然又是一个新的西门庆。岂不是“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 历史就是这样由一个个人生连接而成的。 天上人间诸景备 衔山抱水建来精,多少工夫筑始成! 天上人间诸景备,芳园应锡“大观”名。 读《红楼梦》,有谁不知道“大观园”!主人公贾宝玉和十二钗就住在里面。第五回宝玉游太虚幻境时脂批已经点出太虚幻境“已为省亲别墅画下图式矣”。太虚幻境是天上的大观园,而贾府中的大观园则是“天上人间诸景备”。“大观园”之名出现于第十八回元妃省亲之时,由元妃总题之园名。宝玉与众姐妹住于其中,《红楼梦》的故事大都发生在里面。 自从胡适先生考证出《红楼梦》是一部“自叙”小说之后,研究者大都认为小说中的大观园必定也是写实的。那么大观园的生活原型空间是哪里?在南方还是在北方?这个问题长期困扰着研究者。后来研究者发现,大观园的生活原型有南也有北。从文学常理的角度看,“文学来源于生活,但高于生活”。但这样的文学常理对于考证专家来说味同嚼蜡。对他们来说,更有魅力的话题是:大观园的原型在哪里? 有人说在什刹海会贤堂左近,有人说是西城内务府塔氏花园,有人则认为是西城太平湖某王府旧园。 1962年起,为了筹备纪念曹雪芹逝世二百周年的活动,红学界掀起了一场关于曹雪芹生卒年的大讨论。作为这场讨论的一个延伸,出现了更加狂热的寻访大观园原址的活动。人们在离恭王府后门不远的地方护国寺后身一带,偶然发现一条胡同,叫“花枝胡同”,便说:“这不是贾琏偷娶尤二姐的地方吗?”又指恭王府的后门说:“宝玉偷偷出城、从这个门溜出来,就是从这条道出北门的。北门就是德胜门。”还有更热心的“大观园”的邻居告诉来访者:“妙玉出家的栊翠庵就在恭王府东墙外几步远的地方;贾蓉带着小厮,寻踪问迹,出北门,找薛蟠,在‘苇坑’边发见了薛蟠的马,这苇坑就在德胜门附近,离恭王府不远。”(吴柳《京华何处大观园?》) 民国时期,习之曾把红学分为十个流派,其中有“统计派”和“竹头木屑派”: (五)统计派:“此派学者专以统计方法来研究《红楼》男女共有若干人,有名姓者若干,无名姓者若干。大观园占地几亩几分?潇湘馆与怡红院距离若干丈尺?贾府历代世亲如何排列? (八)竹头木屑派:“此派考据对象限于《红楼梦》里面最琐屑的问题。例如大观园姊妹的卫生设备如何?蹲厕乎坐桶乎?贾宝玉在怡红院中是用烛乎?用油盏乎?林黛玉、薛宝钗等是大足是缠足?皆为极饶兴味的小问题。 是的,二百多年来,不知有多少研究者花了多少时间来考究这些问题。从事这类研究者,至今仍大有人在。 俞平伯先生曾根据小说中的描写,勾勒出大观园在当代北京的具体方位:薛宝钗诗曰:“芳园筑向帝城西”,则大观园在故宫西面。小说里说,大观园从东到西,距离是三里半。俞先生说,京师各城门间的距离为三里,那么大观园就是建在自得胜门到西直门之间的一个大园林。但俞先生又纳闷:“而且更有一点古怪的,十二钗朝夕步行往来其间,岂不都要累坏了么?”他由此进一步断言,《红楼梦》里面的女性是大脚——这也是《红楼梦》考证史上著名的题目。倘若是三寸金莲,林黛玉走到凹晶馆去吟诗,恐怕走到半路,诗兴就会索然了。 红学中的很多热门问题,是自以为懂得文学理论、美学原理者所无法理喻的。 女儿是水做的骨肉 女儿是水作的骨肉,男人是泥作的骨肉。我见个女儿我便清爽,见了男人便觉浊臭逼人。 自从宋玉写了《登徒子好色赋》之后,爱慕、沉溺于女性者,就被称为“好色”。在中国古代的历史书里面,我们看到“好色”的坏处甚多,比如所谓的“女人亡国”、“红颜祸水”的观念,亡国之君身旁总有一个令他迷恋以致不理朝政的女人,纣王身边有妲己,周幽王身边有褒姒,唐明皇身边有杨贵妃……小说里面写的就更多了,《金瓶梅词话》有一段很出名的开场白,是一篇《四贪词》,写“酒色财气”对人的伤害,其中“色”的一首是:“休爱绿鬃美朱颜,少贪红粉翠花钿。损身害命多娇态,倾国倾城色更鲜。莫恋此,养丹田。人能寡欲寿长年。从今罢却闲风月,纸帐梅花独自眠。”意思是美女都是损身害命的,所以奉劝世人不要贪恋美女,这样才能长命百岁。后来崇祯本《金瓶梅》对这个开头作了修改,但“色空”观念并没有改变,它改出了这样一首诗:“二八佳人体似酥,腰间仗剑斩愚夫。虽然不见人头落,暗里教君骨髓枯。”更是耸人听闻。 这样,与西方小说的“英雄+美人”模式相比,中国传统文学中的英雄身边几乎是没有女人的,甚至是痛恨女人的。《三国志演义》里面的英雄,吕布身边有貂蝉,他成了一个近乎反面的角色。曹操说是要“铜雀宫深锁二乔”,这也成了笑谈。正面英雄刘备的著名格言是:“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衣服破,尚可缝;手足断,安可续?”关羽则成了坐怀不乱的圣人。《水浒传》里的梁山泊一百多条好汉大多数是光杆司令,李逵的经典动作是去弱小的歌女头上轻轻一截,歌女便倒地。《西游记》里的猪八戒是一个“好色贪吃”的典型,他因此成了笑料。孙悟空则不知情为何物,看到赤身裸体的蜘蛛精在水里游泳,他唯一的念头就是“我若打他啊,只消把这棍子往池中一搅,就叫做滚汤泼老鼠,一窝儿都是死。”《金瓶梅》里面的西门庆则是一个反面教材。 在这样一个“恐女症”的传统中,突然有一个人说:“女儿是水作的骨肉,男人是泥作的骨肉。我见个女儿我便清爽,见了男人便觉浊臭逼人。”此类言论便成为惊世骇俗的高论。说这话的是《红楼梦》的男主人公贾宝玉。 贾宝玉出世时,嘴里便衔了一块五彩晶莹的玉,上面还有很多的文字。这就是大荒山下的那块被遗弃的石头。石头与宝玉,实际上是二而一的。这块石头到了红尘后的第一句名言就是上面所引的关于“女儿”、“男人”的惊人之论。在他一周岁的时候,贾政要试他将来的志向,便将各种物品放在他面前任他抓取。谁知他一概不取,伸手只将脂粉钗环抓来。贾政因此断言:宝玉将来必定是一个“色鬼”。 以前有人把《红楼梦》看成是一部提倡女性解放的小说,现在有些读者把《红楼梦》当成是一部女权主义小说,贾宝玉的诸如此类的言行也许是其依据。但贾宝玉事实上不可能是一位女权主义者。我们不能把他所说的“女儿”翻译成“女性”。贾宝玉所说的“女儿”,指的是未出嫁的年轻、漂亮女子。这就是唐代诗人王维《洛阳女儿行》所说的:“洛阳女儿对门居,才可容颜十五余。”贾宝玉并不是觉得所有女性都是清爽的。让他觉得清爽的女性必须具备三个条件:未嫁、年轻、漂亮。他还有一段著名的“女儿三变论”。那是大观园里的丫环春燕在谈到她母亲和姨妈“越老了越把钱看的真了”的时候转述的。贾宝玉的“女儿三变论”说的是:“女孩儿未出嫁是颗无价宝珠,出了嫁不知怎么就变出许多不好的毛病儿来,再老了,更不是珠子,竟是鱼眼睛了。分明一个人,怎么变出三样来。”后来抄检大观园的事件发生后,周瑞家的等几个妇人不由分说把司棋撵了出去。贾宝玉狠狠地瞪着她们的背影说:“奇怪,奇怪!怎么这些人只一嫁了汉子,染了男人的气味,就这样混账起来,比男子更可杀了!”贾宝玉对于“女儿”之所以有“未嫁”尺度,并不是因为“女儿”未嫁他便有占有的可能,而是“女儿”一嫁便染上了男人的气味。可见,贾宝玉这些有关“女儿”的言行并不表明他是个“色鬼”。就连浊臭的贾雨村都会罕然厉色站起来反对。 我们可以这么说,贾宝玉并不是因为喜欢“女儿”才讨厌“男人”,而是因为讨厌“男人”才崇拜“女儿”的。这两者是有区别的。如果是前者,那么我们不妨跟贾政一样把宝玉看成是一个“淫魔色鬼”;如果是后者,那么宝玉的价值标准就与“色”、“淫”无关。 贾宝玉是因为讨厌“男人”才崇拜“女儿”的,因而,如果男子长得像“女儿”,贾宝玉也会觉得清爽的。第一个让贾宝玉觉得清爽的男性是秦可卿的弟弟秦钟。那秦钟长得“眉清目秀,粉面朱唇,身材俊俏,举止风流,似更在宝玉之上,只是怯怯羞羞有些女儿之态……”第二个让贾宝玉觉得清爽的是北静王,他长得“面如美玉,目似明星,真好秀丽人物”第三个让宝玉觉得清爽的是琪官蒋玉函,琪官是位伶人,演的是小旦,自然也是女儿般“温柔妩媚”的人物。正所谓爱屋及乌。其实宝玉所“心中十分留恋”的这些男子,有的是正做着男人的事业,有的则做着宝玉所厌恶的“皮肤滥淫”,膨胀着男子的功利欲望。而宝玉则是因其女性外表而留恋之的。不少读者认为贾宝玉是一位同性恋者。 不管读者是如何界定“同性恋”这个词的,即使从同性恋的角度来看宝玉,那么,他对男子的“择偶”标准正如他对“女儿”的标准一样,主要的不是性别,不是男女的自然属性,而是有着丰富而深刻的社会内涵的。 护官符 贾不假,白玉为堂金作马。 阿房宫,三百里住不下金陵一个史。 丰年好大雪,珍珠如土金如铁。 东海缺少白玉床,龙王来请金陵王。 贾宝玉在发表他的“女儿”观的时候只有七八岁,程伟元和高鹗的改编本说是十岁,不管如何,这时的宝玉只是一个尚未涉世的小孩。说这样一个小孩是因为讨厌男子才崇拜“女儿”,似乎不能令人相信。他之厌恶男人,有什么现实根据吗? 请不要急于用西方的“现实主义”桂冠戴到《红楼梦》头上吧。曹雪芹自然有他的中国式艺术思维。他在写了甄士隐的出家故事之后又写了贾雨村的故事。贾雨村的故事让我们明白了宝玉为什么如此厌恶“男人”。 贾雨村一入官场,便贪酷恃才。被革职之后,到金陵巴结上贾府,被任命为应天府知府。一到任就碰上一件棘手的人命官司。金陵四大家族的薛家公子薛蟠因为与冯冤争买一个丫环而把冯打死。贾雨村本想秉公执法,但手下衙役冷笑道:“老爷说的何尝不是大道,但只是如今世上是行不去的。”并向他出示一份“护官符”,上列金陵四大家族名单,并说四大家族一损俱损,一荣俱荣。衙役告诉他:如今凡作地方官者身上都有一份护官符,上面列着不能得罪的本地有权有势、极富极贵的大乡绅。最后贾雨村听从这位衙役的“指点”,徇情枉法,胡乱了结此案。贾雨村终于完成了他的男人的事业。 在这张护官符上,“贾不假,白玉为堂金作马”一句旁边脂批:“宁国、荣国二公之后,共二十房分,除宁、荣亲派八房在都外,现原籍住者十二房。”“阿房宫,三百里,住不下金陵一个史”一句旁批:“保龄侯尚书令史公之后,房分共十八,都中同住者十房,原籍现居八房。”“东海缺少白玉床,龙王来请金陵王”一句旁批:“都太尉统制县伯王公之后,共十二房,都中二房,余在籍。”“丰年好大雪,珍珠如土金如铁”句旁有脂批:“紫薇舍人薛公之后,现领内府帑银行商,共八房分。”这位作批语的脂砚斋,似乎对作者的家世了如指掌。在这里,他点明了,《红楼梦》关于“护官符”的描写是有现实依据的。他点明了,四大家族在都中和原籍大都有数房乃至十数房,这个巨大的关系网的覆盖面远远超出了金陵。 在这个拥有权势富贵的巨大关系网下面,弱肉强食、草菅人命的事情便是司空见惯的。 在贾琏偷娶尤二姐、凤姐大闹宁国府的事件中,都察院简直成了王熙凤手中的棋子。都察院是明洪武年间设置的官署,其职责是监察弹劾官事,参与审理重大案件。然而,当凤姐唆使张华到都察院状告贾琏时,察院慑于四大家族的势力,感到为难,只好派役吏到贾府传讯来旺。役吏到贾府时,“不敢擅入”。凤姐让察院虚张声势,察院也只能当应声虫。“都察院又素与王子腾相好……况是贾府之人,巴不得了事,便也不提此事”。这王子腾就是王夫人的哥哥,就是“龙王来请金陵王”这一家族的。察院一下子讨好贾府和王府,可见察院是一个时刻将“护官符”记诵在心的官场老将。 这些都展示了四大家族一荣俱荣的关系。至于四大家族的一损俱损,曹雪芹没有来得及写出。高鹗的后四十回通过抄家事件展示了四大家族的这一命运。 这就是贾宝玉所厌恶的“男人的事业”。我们现在开始明白贾宝玉为什么如此厌恶男人了。 然而贾宝玉乃至曹雪芹的厌恶并不能杜绝“护官符”在现实中的存在。所谓“护官符”,即使在今天的法治社会,依然成为“潜规则”。 愚顽怕读文章 无故寻愁觅恨,有时似傻如狂。纵然生得好皮囊,腹内原来草莽。潦倒不通庶务,愚顽怕读文章。行为偏僻性乖张,那管世人诽谤。 富贵不知乐业,贫穷难耐凄凉。可怜辜负好时光,于国于家无望。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肖无双。寄言纨袴与膏粱:莫效此儿形状! 林黛玉进贾府之前曾听她母亲说,她有一个“顽劣异常,极恶读书”的表兄。第一次进贾府的时候,王夫人向她介绍了众姊妹之后,独独嘱咐她要当心一个人,那就是荣国府里的这位“混世魔王”,“他嘴里一时甜言蜜语,一时有天无日,一时又疯疯傻傻”。作者用了上面所引的这两首《西江月》来形容概括贾宝玉。 可是,黛玉真正第一眼见到宝玉的时候,她感觉到的不是“愚顽”、“傻狂”,而是一个颇有几分女性化的美少年。可见,两首《西江月》是从世俗的视角来看待宝玉的,这种视角缺乏的是理解与同情,却代表着主流的价值观念。 其实宝玉的“极恶读书”是厌恶读那些为了应试的八股文章,并不是厌恶读所有的书。《四书》几乎是所有人的经典,八股文章以它为经典,宝玉、黛玉也是从小读过它的。在第七十三回,作者交代了宝玉在“正统”方面的读书情况:“四书”中,《大学》、《中庸》和《论语》 以带注背诵出来,《孟子》就记不到一半。“五经”中只有《诗经》读了一些。古文方面读过《左传》等汉唐文章十几篇。这是贾宝玉在读“原典”方面的情况。此外,“更有时文八股一道,因平素深恶此道,原非圣贤之制撰,焉能阐发圣贤之微奥,不过作后人饵名钓禄之阶。虽贾政当日起身时选了百十篇命他读的,不过偶因见其中或一二股内,或承起之中,有作的或精致,或流荡,或游戏,或悲感,稍能动性者,偶一读之,不过供一时之兴趣,究竟何曾成篇潜心玩索。”“八股一道”才是宝玉“极恶”的书。 贾宝玉不仅长得神采飘逸,秀色夺人,而且还能写出文采风流的诗作来。他住进大观园后,每日只和姊妹丫头们一处,或读书,或写字,或弹琴下棋,作画吟诗,以至描鸾刺凤,斗草簪花,低吟悄唱,拆字猜枚,无所不至,倒也十分快乐。他曾有几首即事诗,在当时社会上广为流传。更有一帮轻浮子弟,爱上那风骚妖艳之句,也写在扇头壁上,不时吟哦赏赞。甚至有人来宝玉处寻诗觅字,倩画求题的。宝玉简直已经成了一个名士。 此外,他最最喜欢的是小说戏曲,而且这些小说戏曲是表现男女情感或人生感悟的作品。他也曾与薛蟠、云儿、琪官等浪荡纨袴、妓女、伶人一起唱“淫词艳曲”。宝玉提议道:“如今要说悲、愁、喜、乐四字,却要说出女儿来,还要注明这四字原故。说完了,饮门杯。酒面要唱一个新鲜时样曲子;酒底要席上生风一样东西,或古诗、旧对、《四书》、《五经》、成语。”(第二十八回)宝玉要把他学得半生不熟的《四书》、《五经》也用到“淫词艳曲”上。宝玉的女儿诗吟的是:“女儿悲,青春已大守空闺。女儿愁,悔教夫婿觅封侯。女儿喜,对镜晨妆颜色美。女儿乐,秋千架上春衫薄。”可谓春情荡漾。然后手弹琵琶唱道: 滴不尽相思血泪抛红豆,开不完春柳春花满画楼,睡不稳纱窗风雨黄昏后,忘不了新愁与旧愁,咽不下玉粒金莼噎满喉,照不见菱花镜里形容瘦。展不开的眉头,捱不明的更漏。呀!恰便似遮不住的青山隐隐,流不断的绿水悠悠。 接着是云儿的“荳蔻花开三月三,一个虫儿往里钻”,薛蟠唱的是:“女儿悲,嫁了个男人是乌龟”。相比之下,宝玉的曲子自是“雅”了很多,但以贾政的观点看来,宝玉的行为是有辱斯文的。张毕来先生在谈到宝玉的读书情况时说,宝玉之唱《红豆词》,乃属于一种“儒流学曲”行为,是诗书仕宦之家的家长所不能容忍的。 明朝有一个叫管志道的,他在教他的子孙如何读书学习的时候说,学诗的目的本是为了陶冶性情,使一个人的性情更加符合礼教。李白有诗句说:“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管志道说,千金却轻易地挥霍散尽,这究竟是为什么?而千金又能够“还复来”,这又是使的是哪一路旁门左道?杜甫有诗句曰:“岂有文章惊海内,漫劳车马驻江干。”管志道说:“文章惊世”、“车马江干”这有什么好夸耀的?言下之意,杜甫的自鸣得志近于浅薄。管志道说:“此等狂词,不但不能正人性情,抑且可以销人阴隲。”倘若学诗是为了得功名利禄,那就更不可取了。 《红楼梦》里写了探春的立诗社,诗社活动是大观园日常生活的一大内容。然而这位管志道却说,子弟不要轻易入诗社,因为“诗社中多不检之士”。他说,现在那些社会名流甘心与俳优下贱之人为伍,一起喝酒唱歌。士大夫不以此为怪,反而当作是“魏晋之遗风”。管志道却认为这是“游风煽于外,淫风煽于内。闺门惭德,必从此起”。 宝玉的读书学诗,都与这些明清时期的“家训”背道而驰,他甚至要用《四书》、《五经》来填“淫词艳曲”。宝玉读书学诗,只为抒发情感、寄寓愁思。至于那些道学文章、八股文章,他便愚顽怕读。 意淫的哀伤 更可恨者,自古来多少轻薄浪子皆以“好色不淫”为饰,又以情而不淫作案。此皆饰非掩丑之语也。“好色”即淫,知情更淫。是以巫山之会,云雨之欢,皆由既悦其色,复恋其情所致也。吾所爱汝者,乃天下古今第一淫人也。……如尔则天分中生成一段痴情,吾辈推之为“意淫”。惟“意淫”二字,可心会而不可言传,可神通而不能语达。汝今独得此二字,在闺阁中固可为良友,然于世道中未免迂阔怪诡,百口嘲谤,万目睚眦。 小说第五回写贾宝玉梦游太虚幻境,警幻仙姑让他听完《红楼梦曲》,发现宝玉尚未醒悟,便决定把她妹妹许配给宝玉,并说了上面这段话。贾宝玉一听,吓得连忙自辨清白,自称“年纪尚小,不知‘淫’字为何物”。警幻仙姑解释得很清楚:“好色”就是淫,甚至“知情”也是淫,贾宝玉的“意淫”与这一类“皮肤滥淫”不同,他与女性可以成为好朋友。脂砚斋解释得更清楚:“按宝玉一生心性,只不过是‘体贴’二字,故曰‘意淫’。”小说中的警幻仙姑和小说的评点者脂砚斋都把宝玉的意淫解释为与性爱无关。 所谓“皮肤滥淫”,指的是“肌肤之亲”,是性爱。明代小说《金瓶梅》就是专写“皮肤滥淫”的。清代有一个著名的《红楼梦》评点者叫张新之,他说《石头记》是一部隐蔽的《金瓶梅》,所以叫“意淫”。意思是说,两部小说都是写性,只不过《金瓶梅》写得露骨,《红楼梦》写得隐晦。20世纪20年代有一个叫阚铎的,写了一本《红楼梦抉微》,专门索解《红楼梦》里面的微言大义。他说《红楼梦》完全是《金瓶梅》的化身,贾宝玉是西门庆的化身。他说: 西门全身以玉茎为祸根,故宝玉之玉即为命根。观其式如扇坠,可大可小,所镌铭语又有“莫失莫失,仙寿恒昌”之句,其为何物可想而知。又云石头在赤霞宫居住,灵河岸上行走,见绛珠仙草可爱,日以甘露灌溉,饥餐秘情果,渴饮灌愁水云云,试问赤霞是何色?河岸是何地?何以又有甘露灌溉仙草?如此形容此玉竟是何物? 在阚铎看来,《红楼梦》的人物、故事尽都是性的伪装。这些读者都忽略了脂砚斋所说的“体贴”。 纵观贾宝玉在贾府中与各种女性的关系,除了黛玉、宝钗等几位女性之外,宝玉对“女儿”的关注只不过是在性爱的城堡之外作他的“审美静观”。在上一节里,我说宝玉是因为厌恶男人才贴近“女儿”的,警幻仙姑和脂砚斋的解释更可以帮助我们作这样的理解。 美国哲学家弗罗姆在谈到爱(不止性爱)的痛苦的根源时指出,爱之所以会成为痛苦的根源,就因为爱包含着“占有”的意向,“性爱是对自身完全融化、与另一个人融为一体的渴望。性爱就其本质而言是排他的,非普遍的”。爱的占有意向必然使爱的痛苦进入意识之中。所以他提倡:“从自身存在的本质出发去爱——从他人存在的本质中去感受他人。”“我们都是整体的一部分;我们是一个整体。既然如此,我们究竟爱谁,这无关宏旨。”(弗罗姆《爱的艺术》第二章)他赋予爱以“给予”的性质:“爱本质上是给予而非获取”。撇开弗罗姆的西方宗教背景,他所说的“给予”与脂砚斋所说的“体贴”、警幻仙姑所说的“意淫”在精神上是相通的。 但是,《红楼梦》的读者历来都更愿意把贾宝玉看成一位情痴情种,更愿意在性爱的意义上理解“意淫”。意淫被诠释为“在意念上淫”,“有色心而无色胆”。美国华裔学者何炳棣教授从生理和心理科学的角度把贾宝玉的“意淫”解释为性幻想和性意向。他说,“意淫”就是“淫意”,“有淫的意向和动机,而不是真正地行淫事”。他在《红楼梦》里梳爬出一系列意淫的个案。比如第四十四回写王熙凤因贾琏与多姑娘幽会,怒而误打平儿。宝玉因同情平儿,让她在怡红院里重新化妆,为平儿而甘充下役。小说写道:“宝玉因自来从不曾在平儿前尽过心,且平儿又是个极聪明、极清俊的上等女孩儿,比不得那起俗拙蠢物,深以为恨。……不想……竟得在平儿前稍尽片心,也算今生意中不想之乐……”何教授认为这就是意淫。这种生理和心理学分析固然表现出一种“科学”的面貌,但离警幻仙姑或脂砚斋的解释还是有相当大的距离。 今天,“意淫”一词在社会上已被普遍使用,被当成“性幻想”、“在幻想中满足”的代名词。曹操幻想着“铜雀宫深锁二乔”,被当代读者解读为“曹操意淫小乔”。中国足球屡败屡战,于是球迷幻想着中国足球队夺取世界杯,称“意淫中国足球”。 试图从“科学”的角度去厘清贾宝玉“意淫”究竟是否包含性意向,这事实上并没有多大意义。作家陈村写有《意淫的哀伤》一文,以诗人的笔触描述贾宝玉的意淫状态,反而显得准确而深刻。他说:贾宝玉和“世之好淫者”(即“蠢物”)的区别,在于并不“云雨无时,恨不天下之美女供我片时之趣兴”。他同样“悦容貌,喜歌舞,调笑无厌”,同样觊觎“天下之美女”,只不过所要的不是“片时”而是永恒。他的心理要求是按住时光的流逝,将美好的一切予以固定。但他明白固定的不可能,因而悲凉起来。大观园内,女儿们与他生分了,出嫁了,嫁给污浊的男子。他痛心疾首,流下意淫者痴情的辛酸之泪。 如此理解贾宝玉的“意淫”,才是真正理解《红楼梦》的悲剧意蕴。 情人的眼睛 自己受了他雨露之惠,我并无此水可还。他若下世为人,我也同去走一遭,但把我一生所有的眼泪还他,也还得过了。 俗话说,情人眼里出西施。是说审美的主观性。文雅一点,可引王国维先生的话:“有我之境,以我观物,故物皆着我之色彩。”故诗歌中的形象,既有形象自身的特点,也带着诗人自身的烙印。这个道理近乎文学常识。 然而事实上又不尽然。 中国古代长篇小说有一种写作惯例,描写人物外貌时,一般并不象西方小说那样作静止的描写,而往往是从小说中人物的眼睛“看”出另外一个人物的外貌来。这种“看”本身却不一定代表看者的主观色彩。譬如在《水浒传》的武松故事里,武松见过的女性主要有:潘金莲、孙二娘、玉兰。这些女性的外貌都是从武松眼里“看”出的。譬如潘金莲,“武松看那妇人时,但见:眉似初春柳叶,常含着雨恨云愁;脸如三月桃花,暗藏着风情月意。纤腰袅娜,拘束的燕懒莺慵;檀口轻盈,勾引得蜂狂蝶乱。玉貌妖娆花解语,芳容窈窕玉生香。”倘若以王国维的“以我观物,故物皆着我之色彩”来理解武松,那武松简直成了一个轻佻浪子,电视剧《水浒传》的编导也许就是这样理解的,只见剧中武松第一次见到潘金莲时眼神一楞,双唇微张——这哪里是读者心目中那位顶天立地的绿林好汉! 在初期的章回小说中,这种“某某人看时”、“某某人但见”有时只是一种写作惯例,与主观色彩无关。 随着小说艺术的发展,作家越来越懂得如何通过人物眼睛去传达丰富的信息。《金瓶梅》作了初步的尝试。小说中的潘金莲第一次进西门庆家,作者借西门庆的正妻吴月娘的眼睛看她:“从头看到脚,风流往下跑;从脚看到头,风流往上流。”吴月娘的忌妒之情油然而生。 戏曲作品中的成功之作则有元代王实甫的《西厢记》。该剧写张珙在普救寺里第一次见到崔莺莺,惊叹于莺莺的美貌,莺莺刚念了一句“寂寂僧房人不到,满阶苔衬落花红”,张珙便已心猿意马,不能自持,大叹一声:“我死也!”他对和尚法聪说:别说莺莺长得天姿国色,光是她“那一双小脚儿,价値千金”。法聪说,她那么远,又穿着长裙,你怎么知道她是小脚?张珙说,你看落花满地,莺莺走在落花上,留下了浅浅的脚印,可见她有一双美丽的小脚。法聪的眼睛只是“四大皆空”的眼睛,张珙的眼睛才是“情人的眼睛”。 《红楼梦》在这方面有很多经典之作。比如贾宝玉与林黛玉的初次见面,黛玉吃了一惊:“到像在那里见过的一般,何等眼熟到如此!”宝玉一见黛玉,脱口而出:“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黛玉看到的宝玉是“天然一段风骚,全在眉梢;平生万种情思,悉堆眼角”。宝玉所看到的黛玉则是“两弯似蹙非蹙笼烟眉,一双似嗔非嗔含情目”。脂砚斋点明,这段黛玉的形象描写,乃是“宝玉眼中”看出的。宝玉不仅看到了黛玉的外貌,而且看到了黛玉的心:“心较比干多一窍。”脂砚斋批道:“此一句是宝玉心中。”黛玉的形象呈现,一方面呈现了黛玉的内在气质,同时更呈现了宝玉的价值观。脂砚斋精辟地指出:“不写衣裙妆饰,正是宝玉眼中不屑之物,故不曾看见。黛玉之举止容貌,亦是宝玉眼中看、心中评。若不是宝玉,断不能知黛玉是何等品貌。”曹雪芹以如真似幻的笔触写出了宝黛之间的心有灵犀。 美丽的死亡 人谁不死,只要死的好。那些个须眉浊物,只知道“文死谏”,“武死战”,这二死是大丈夫死名死节。竟何如不死的好!必定有昏君他方谏,他只顾邀名,猛拚一死,将来弃君于何地!必定有刀兵他方战,猛拚一死,他只顾图汗马之名,将来弃国于何地!所以这皆非正死。 宝玉在与袭人谈及“女儿之死”的时候说了上面这段话。 《红楼梦》是一部对死亡有着深刻体验与反思的小说,书中写了各式各样的死亡,而且写了各种死亡心理。小说第一次正面描写的死亡是第十二回“王熙凤毒设相思局,贾天祥正照风月鉴”,写贾瑞死于王熙凤之手。但紧接着第十三回写的则是“秦可卿死封龙禁尉”。贾瑞之死是在秦可卿病重将死之际迅速展开并迅速了结的。贾瑞是贾府塾师贾代儒之孙,是一个非饮即赌,嫖娼宿妓的浪荡子;秦可卿则是贾府“重孙媳中第一个得意之人”。贾瑞死得如此可笑、如此令人不屑;秦可卿之死,则是贾府正处于“烈火烹油,鲜花着锦”时刻的“重孙媳中第一个得意之人”的死亡。前来送殡的有当日与宁、荣二公合称“八公”的六公,还有王侯、王孙公子,不计其数。所用棺木乃是出于潢海铁网山上、万年不坏、原本为义忠亲王老千岁要用的一副樯木棺材。这是贾府里面规格最高的死亡。 两人有着天渊之别,根本是风马牛不相及。然而作者却把这两场死亡互相涵盖着同时进行,让王熙凤穿梭于这两场死亡之间,却是颇有几分滑稽的意味。 之后,小说还写了各色各样的死亡。金钏跳井而死,宝钗道:“怎么好好的投井?这也奇了。”王夫人说“原是前儿他把我一件东西弄坏了,我一时生气,打了他几下,撵了他下去。我只说气他两天,还叫他上来,谁知他这么气性大,就投井死了。岂不是我的罪过。”这确是王夫人的罪过,不过王夫人说了假话,并不是金钏弄坏了她的东西,而是因为弄坏了她的贾宝玉。金钏与宝玉打情骂俏,王夫人午睡时瞥见,给了金钏一巴掌,并要撵她出去,由此导致了金钏的自杀。 红楼二尤之死、晴雯之死,都是《红楼梦》中的震撼人心的篇章。 司马迁说,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红楼梦》里的这些死亡究竟哪一种是重于泰山,哪一种是轻于鸿毛?不同的价值观会对此作了不同的判断。曹雪芹把他对于死亡的体验交由两个主人公去完成。林黛玉和贾宝玉都对死亡有一种憧憬。《葬花吟》是黛玉的死亡体验的写照。“桃李明年能再发,明年闺中知有谁”?唐代诗人早就咏叹过了:“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在永恒的时间面前,生命的短暂赋予了人生以宿命的意味。黛玉憧憬着一种美丽的死亡:“愿奴胁下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掊净土掩风流。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对于黛玉来说,最美丽的死亡就是自由自在地飞到天之尽头,安息于干净的土壤之中。 贾宝玉也憧憬过他的死亡。第三十六回写袭人的哥哥要来赎她回去,宝玉感到深深的惆怅。袭人说到了“人活百岁,横竖要死”,说到了“女儿”之死。宝玉大为感慨,说出了那段著名的生死观来:“人谁不死?只要死的好。那些须眉浊物只听见‘文死谏’‘武死战’这二死是大丈夫的名节,便只管胡闹起来。……比如我此时若果有造化,趁着你们都在眼前,我就死了,再能够你们哭我的眼泪,流成大河,把我的尸首漂起来,送到那鸦雀不到的幽僻去处,随风化了,自此再不托生为人,这就是我死的得时了。”贾宝玉自以为对死看得如此超脱。 可是有一天,他求梨香院唱小旦的龄官为他唱一套《牡丹亭》的“袅晴丝”。没想到龄官严肃地说:“嗓子哑了。前儿娘娘传进我们去,我还没有唱呢。”贾宝玉从未这样被人厌弃,而且是被一个贾府买来的戏子所厌弃,“便讪讪的,红了脸”,自讨没趣地离开了。 他想起曾见过这个女孩在地上忘情地写着“蔷”字,原来她心中爱恋着的是贾蔷,只要贾蔷叫她唱,她就会唱的。 贾宝玉终于明白过来,回到怡红院,他对袭人长叹道:“我昨儿晚上的话,竟说错了,怪不得老爷说我是‘管窥蠡测’!昨夜说你们的眼泪单葬我,这就错了。看来我竟不能全得。从此后,只好各人得各人的眼泪罢了。” 体贴固然是美德,但并非每一个人都愿意“被”体贴。贾宝玉试图在忘我的体贴中忘却男人社会的可恶,没想到大观园里的女儿们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情感归属。 ^到过一些冲击和伤害,还受过他父亲的毒打,但这些都不足以真正动摇他的信念。然而,大观园里的“女儿们”对他的拒绝,则是最为彻底地摧毁贾宝玉的精神家园。如果说,贾宝玉故事是一则悲剧的话,“女儿们”的拒绝则是他最为深刻、最为本质的悲剧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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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民初这句简短的“开谈不说《红楼梦》,读尽诗书也枉然”足以见出这部伟大的小说在其流传之初即曾令人为之痴狂的盛况。读此《一百句》可领略其仿佛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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