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与家计

出版时间:2009年9月  出版社:复旦大学出版社  作者:黄敬斌  页数:420  
Tag标签:无  

前言

  “消费”,实在是太平常不过的一个词汇,人们每天都要面对的小事情,熟视无睹。这是以人们的常识或生活感受而言的。一旦把它放到政治或学术领域,就成为一个大问题了。  在全球性的金融危机袭来之时,中国政府推出“扩大内需”的对策,来刺激生产,化解危机。所谓“扩大内需”,本质上就是扩大消费——它可以是个人消费也可以是集团消费,意在抵消外贸出口减少的压力,可以戏称为“堤外损失堤内补”。从这个意义上来看,消费与生产之间相辅相成的关系,是显而易见的:生产发展会带动消费不断增长,而消费不断增长毫无疑问会刺激生产的进一步发展。消费是国计民生的头等大事,岂容忽视!  然而,在以往的历史研究中,长期存在重视生产、忽视消费的倾向,关于生产的研究成果连篇累牍,关于消费的研究成果却寥寥可数。这种畸重畸轻的状况,在当代人看来是难以理解的,近年已经有些学者开始关注消费问题的研究,在情理之中,也是时势发展的必然结果。黄敬斌博士的专著《民生与家计:清初至民国时期江南居民的消费》,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写出来的。他运用切实可信的资料,全方位展示江南居民的消费实态,用实证研究的结果来质疑江南“糊口经济”论。  多年以前,我先后读到黄宗智教授的两本极有分量的大作:《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为之深深折服。他以宏阔的视野介绍西奥多·舒尔茨《传统农业的改造》、伊懋可《中国过去的型式》等西方学者的见解,令我对小农经济与传统农业的认识,茅塞顿开。

内容概要

清代江南地区居民的日常开支由哪些部分构成?本书借助于现代经济学理论与统计学方法重现了清初至民国年间江南地区居民的日常消费状况,从衣、食、住、行等满足人类生存所需的最基本的消费类别入手,运用大量的调查数据,考察了两百多年间江南居民的基本生活状态,并以此为切入点探究此两百多年间江南地区的区域经济和江南居民的生活水平。在研究方法和研究视角上本书多有独到之处,不仅从微观上对于各类史料提供的数据展开细致的量化分析,还从宏观上对江南区域经济的发展水平进行整体把握;在纵向对比不同年代江南地区居民的生活水平的同时,还将其与当时经济发达的英格兰地区居民的生活水平进行了横向的比较。通过大量引证,作者认为清初至民国年间江南地区的经济绝非所谓的“糊口经济”,而当时文献记载的奢侈风气也没有阻碍江南地区的经济与社会发展。对于奢侈消费与社会生产力发展之间的关系,本书提供了较为新颖的研究思路。

书籍目录

序言 用实证质疑江南“糊口经济”论樊树志导言 一、 江南经济史上的消费问题 二、 清代到民国的江南  1. “江南”的定义  2. 江南的社会经济概况 三、 研究设计与全书框架  1. 概念与理论  2. 史料概览  3. 研究思路、工作方法与框架 附 货币、度量衡与价格  1. 货币  2. 度量衡  3. 1700年以来的物价长期趋势第一章 江南居民的日常消费:食物 一、 粮食消费  1. 江南居民消费粮食的基本状况  2. 粮食消费量的估计——一个简单的学术史回顾  3. 1930年代江南农民的粮食消费量  4. 18、19世纪江南农民的粮食消费量 二、 副食消费  1. 蔬食的种类和一般状况  2. 荤食的种类与一般状况  3. 副食消费的自给率及其与市场的联系  4. 民国时期农村调查材料关于副食消费的数据  5. 清代至民国江南农民的副食消费量 三、 调味品  1. 食用油  2. 食盐  3. 其他调味品 四、 饮食的消费开支及营养学分析第二章 江南居民的日常消费:服饰 一、 普通居民服饰消费的一般状况  1. 服装的质料及其变迁  2. 服装的款式以及衣着习惯  3. 服饰消费的其他方面 二、 纺织品消费量的估计:一个学术回顾  1. 徐新吾、彭慕兰关于棉布消费的估计及相关的学术争论  2. 关于纺织品消费的其他估计  3. 几点评价 三、 18世纪至民国时期江南居民棉及棉织物的消费数量  1. 民国年间江南居民消费棉花及棉织品的估计  2. 18、19世纪江南居民消费棉花及棉织品的估计 四、 居民衣饰消费年支出的估计第三章 江南居民的日常消费:住、行与燃料灯火 一、 江南居民的住居状况及年开支的估算  1. 清代以来江南普通民居建筑的材质  2. 民居建筑的规模、结构与功能  3. 环境卫生和屋内家具  4. 清代江南房屋售价与租价举隅  5. 清初至民国江南农民的住房消费支出 二、 交通及年开支的估算  1. 江南地区的交通手段和民间交通系统  2. 长途旅行的交通消费支出  3. 日常交通费用 三、 燃料来源及其耗费  1. 炊事和取暖用燃料的消费  2. 照明燃料的消费及其变迁第四章 婚丧及其他世俗礼仪活动中的消费 一、 婚事中的消费  1. 聘礼  2. 嫁妆  3. 宴会  4. 雇用人手  5. 亲友应酬 二、 丧事中的消费  1. 棺木、殓具和祭品  2. 葬地  3. 宴会  4. 雇用人手  5. 僧道  6. 亲友应酬 三、 其他礼仪活动中的消费 四、 对婚丧等礼仪消费开支的一种估计 五、 婚丧“奢靡”的背后:社会伦理和经济理性第五章 娱乐与信仰活动中的消费 一、 节庆与祭祀 二、 崇香信,重淫祀 三、 出会与社戏 四、 茶馆、赌博及其他 五、 娱乐和祭祀活动的时代变迁及家庭年开支的估计第六章 教育、卫生及嗜好品消费 一、 教育及其他文化性消费  1. 教育的类型与普及程度  2. 李伯重关于松江华、娄二县教育产业的研究  3. 18世纪至民国时期江南农民的教育和文化开支 二、 医药与巫卜 三、 嗜好品消费  1. 酒、烟草和茶叶的消费  2. 嗜好品消费开支的估计第七章 “吴俗多奢少俭”——关于奢侈消费的考察 一、 奢侈的概念——经济学和社会学的解释 二、 奢侈的概念——对历史记载的再考察 三、 清代中期江南的奢侈消费  1. 江南的绅士与富民  2. 精饮馔,鲜衣服,丽栋宇  3. 竞节物,好遨游,行乐及时  4. 绅士与富民消费的其他方面  5. 清代江南城市中的奢侈品商业和城市生活 四、 奢侈消费的特点结论 经济学透视下的江南消费生活 一、 江南农民的消费水平与消费结构:量化描述 二、 解释与分析:消费水平及其变动的社会经济背景  1. 江南农民的收入状况  2. 消费品市场与价格变动  3. 社会风俗、消费心理和惯性  4. “奢侈”,还是“糊口经济”? 三、 奢侈消费的社会影响和经济后果  1. 奢侈的恶果:传统观点  2. 经济学透视下的奢侈消费  3. 对清代江南的奢侈消费的评价  4. “奢侈与资本主义”:现代化的前景 四、 消费与江南经济:一些理论问题的探讨  1. 传统小农经济的特征  2. 对江南经济发展水平的估计  3. 小农经济和江南的命运附录 神父的世俗生活——以“嘉定账簿”为核心的个案考察引用文献后记

章节摘录

  第一章 江南居民的日常消费:食物  衣食住行,以及炊事、照明所用燃料灯火等方面的费用,构成居民日常生活消费最主要的部分,在传统时代的乡村,更几乎是农民生活消费的全部。其中,饮食消费满足人们最基本的生存需要,即使在现代,也仍然是居民日常消费中最重要的部分。本章分主食、副食、调味品三个大的类别,对18世纪至民国年间江南居民,尤其是农民的饮食消费作一系统的考察和估计。  关于中国食物及相关的文化史,安德森和张光直等人都进行过引人入胜的研究,但其视角更多是从人类学和文化学的角度着眼,也非针对江南这一特定区域展开。居民的饮食习惯,包括食品的种类、烹饪方式、营养和热量结构、用餐习惯等等,在布罗代尔的历史观中,属于典型的“长时段”的“结构”因素,变动是非常缓慢的。安德森指出,“到明末时,中国的食物大致就类似现在这个样子了。”江南地区居民的日常饮食习惯,从18世纪至1930年代,变化也是很少的。满铁在松江的调查中对一农户的用餐状况作了观察,可提供给我们一些感性的认识。这家人在每年三月至十一月的农忙期间,一天吃四餐,十二月至二月期间则一日三餐。

编辑推荐

  作为全国人口密度最大的地区,清初至民国年间江南居民的人均收入和消费水平反而处于较优越的状态,在某些方面甚至较同时代的英国劳动者也更为优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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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15条)

 
 

  •     我們需要什麽樣的經濟史?
      ——評《民生與家計:清初至民國時期江南居民的消費》
      
      倪玉平
      
      近代史研究2011年第1期
      
      關於經濟史是屬於歷史學還是經濟學的爭論,已經持續了很長時間,至今尚無定論——這當然不是一個無關宏旨的問題。不過,一個明顯的變化是,已經有越來越多的從經濟學出身的學者,投身到經濟史的研究活動中來,並發表了不少與從歷史學出身的學者所寫完全不同套路的著作。對繁榮經濟史研究而言,這是一個好現象。
      近日讀到黃敬斌先生的大著《民生與家計:清初至民國時期江南居民的消費》(復旦大學出版社2009年9月版。下文對本書的引用徑標頁碼),生出許多感想。從本書後記可知,黃先生受過經濟學和歷史學的系統訓練(經濟學本科、碩士,歷史學博士),這種學術經歷也深刻地影響了本書的寫作。全書除導論和結論外,共分為七章:前三章分析江南居民的日常消費,包括食物(糧食消費、副食消費和調味品)、服飾和住行與燃料燈火;第四章考察婚喪嫁娶及其他世俗禮儀活動中的消費;第五章為娛樂與信仰活動中的消費;第六章系教育、衛生及嗜好品(酒、煙草和茶葉)消費;第七章針對奢侈消費做評析。結論部分,則是分析經濟學透視下的江南消費生活,包括消費水平與消費結構的量化描述、消費水平變動的社會經濟背景、奢侈消費的社會影響和經濟後果。本書最大的特點是以量化的方法系統考察明清時期城鄉各階層居民的消費狀況,並對消費的性質及其經濟影響做出全面的評價,其優點無須筆者畫蛇添足。這裏,僅就自己讀過全書之後的一些疑惑,提出來向黃先生請教,不當之處,還望黃先生批評指教。
      
      一、恩格爾系數的適用性問題
      多學科交叉是一個老生常談的問題。黃先生對於部分歷史學者不擅長、不熟悉甚至懷疑和排斥經濟學理論與方法的局面,給出了尖銳的批評:“對經濟學理論‘適用性’的深刻排斥和本能拒絕,這種心態使得學者在了解和學習經濟學理論的時候,不是從其理論基礎出發嘗試著掌握它,而是處心積慮地尋找證明其‘不適用性’的理由,結果,一知半解和以偏概全就在所難免。”在他看來,“摒棄這些偏見不談,可以認為,經濟學的概念體系和理論公設,與具體的研究對象和結論不同,並不具有太多文化、歷史、地域、生產關系和社會制度方面的特殊性。”(第34頁)這種批評當然是合情合理的。
      在論證清初至民國時期江南居民的消費水平時,作者以恩格爾系數作為核算標準。恩格爾系數由l9世紀的德國統計學家恩格爾提出,其內容為:隨著家庭收入的增加,食物支出占消費總支出的比重將越來越小。因為消費總支出取決於收入水平的高低,因此恩格爾系數也可以被表述為食物支出占家庭可支配收入的百分比。簡言之,可以通過考察一個家庭中食品支出占全部支出的比重,來確定這個家庭的富裕程度。恩格爾系數越高,說明家庭越貧困。根據聯合國糧農組織提出的標準,恩格爾系數在59%以上為貧困,50%—9%為溫飽,40%—50%為小康,30%—0%為富裕,低於30%為最富裕。中國並沒有西方經濟學的研究傳統與分析框架,但有些提法卻也有異曲同工之妙,比如“倉廩實而知禮節”、“飽暖思淫欲”,都是說人們基本的溫飽問題得到解決後,其他物質方面和精神方面的需求就會增加,這些方面的開支增加後,必然導致食品所占比重的下降。
      但恩格爾定律是根據經驗數據提出的,它只在假定其他一切變量都是常數的前提下才適用。其實,在考察食物支出在收入中所占比例的變動問題時,還應當明白城市化程度、食品加工、飲食業和食物本身結構變化等因素都會影響家庭的食物支出。只有達到相當高的平均食物消費水平時,收入的進一步增加才不對食物支出發生重要影響。換言之,恩格爾系數畢竟是一個用於考察西方資本主義國家消費水平的理論模型,且緊密圍繞著食品消費展開,如果我們在使用這個概念時,不註意它的時代性及民族性的特色,就有可能犯錯誤。正如以前被認為是放之四海皆準的GDP發展指標,現在也不得不從多個方面進行修正。其實,在中國傳統社會中存在著的很多與消費相關的內容,都是恩格爾系數所無法涵蓋的。比如中國農民對於儲蓄的重視、對於為後代積蓄財富的願望,都會在某種程度上抑制居民的消費,而這種消費取向與西方並不相同。又比如,清代的社會保障機制,遍設於各地的常平倉、義倉、社倉、鹽義倉,以及遍布城鄉的育嬰堂、節婦堂等組織和機構,都會對當時居民的消費心理產生影響,並會或多或少地與居民消費產生互動。即如作者在估計清代江南交通費用時所提到的那樣:“清代以來隨著紳商士大夫El益加強對地方公益事業的參與和資助,這些渡El和渡船每每成為由慈善機構資助的公益事業,如晚清至民國年間太湖東山的前山義渡、石橋村義渡均由惠安、固安、體仁三善堂置辦渡船,雇傭渡夫,支發工食,不取渡資。”(第177頁)既然已經有了義渡,再按船只折舊來計算居民在交通支出上的費用,是否顯得多余呢?
      房租納入恩格爾系數是值得推敲的。住房系一次性投資,傳統中國農民基本都是自建自住,極少發生租賃現象,一般學者在計算恩格爾系數時也並不會列入。作者在此處並沒有以真實的房租支出為準,而是以“機會成本”方式,來折算當時的居住成本。如果按這種思路,只要將房價、教育、擇校,以及醫療費用納入計算體系,現在中國居民的恩格爾系數就自然會降低到一個極低的水平,但我相信,這並不意味著時下的絕大部分國人都過著超級富裕的生活。
      根據作者的統計分類,18世紀中期、19世紀中期和1930年代的恩格爾系數分別是56.6%、59.9%和60.2%(作者還沒有將婚喪嫁娶等世俗禮儀活動中的食品消費包括在其中,否則恩格爾系數會更高),但一般來說,這似乎只能證明江南農民的消費處於溫飽水平(18世紀中期)和貧困狀態(19世紀中期和1930年代),完全不能說明其反復論證的“奢侈”。同時,在計量恩格爾系數時,作者認為收入“不僅限於現金收入,而且包括農民家庭自己生產自己消費的最終產品和勞務在內”(第309頁),但書中明顯沒有將相關的“勞務”收入包括在內。書中更大的問題在於對相關消費項目的分析。眾所周知,列出的開支項目越多,恩格爾系數就會越低,就越能說明當時江南居民處於奢侈性的消費水平。如果為了刻意降低恩格爾系數而采取增加其他消費項目的辦法,是很容易做到的,比如添上買書的開支、逛妓院的項目,就可以很輕松地降低恩格爾系數,甚至可以論證當時江南居民超富裕型的“生活品質”。但問題在於,這些消費項目是否為當時江南居民的正常開支項目?即如書中所提到的交通、房租,還有書信往來等等,不知道有這種消費活動的居民占全體人口的多大比重?
      況且,清代至民國時期江南居民的消費,也絕對不會是一種不受外界干擾、自我封閉的系統。重大的社會危機、自然災害、戰爭動蕩和政治變革,例如長期存在的江南賦重問題、太平天國起義、曾國藩左宗棠等人推行的江浙減賦運動、軍閥混戰、世界經濟蕭條等,都必然會對居民的收入水平與支出水平產生難以估計的影響。由於資料的原因,本書選取了三個時段作為分析樣本:18世紀中期、19世紀中期和1930年代。以19世紀中期為例,雖然作者並未明言這個“中期”具體指哪些年份,我想將其大致概括為1850年前後,也就是1840--1860年之間,應該是不會太離譜的。但這樣一來,我們就會發現,本時間段的江南地區正經歷著前所未有的巨大動蕩,頻繁的自然災害、兩次鴉片戰爭的衝擊,以及太平天國起義席卷而下,這些都會不可避免地影響當地的居民消費。在書中,這些劇烈的動蕩都被虛化掉了:顛沛流離、妻離子散、血雨腥風的場景消失了,呈現在我們面前的江南,是一塊遠離喧囂的人間凈土;在這裏,普通大眾歌舞升平,閑庭信步,仍然過著優哉遊哉的“奢侈性”生活。
      還有一個並非無關緊要的問題,即本書所研究的對象“居民”。所謂居民,正如作者所言,自然包括農民和城市市民、官員和士紳、商人和富民。“考慮到傳統經濟的特點”,作者將研究對象限定於農民家庭消費。但農民並非鐵板一塊,眾所周知,農民中的富戶及士紳的奢侈性消費不僅大量存在,而且相關材料也更容易得到記載和保留。相反,占據著人口絕大多數的普通農民,其日常消費資料極為缺乏。如果在史料選擇上出了偏差,就必然會得出錯誤的結論。退一步說,如果本書將標題改為“清初至民國時期江南農民的消費”,對象界定也可能會更準確些。
      
      二、數值估計的合理性問題
      由於資料的原因,導致我們在研究傳統社會的經濟發展水平時,有很多關鍵性的問題均有賴於估計,但學者們對於估計的標準大相徑庭。這是經濟史研究中不得不經常面對的問題。
      試以恩格爾系數中最重要的部分——糧食消費為例。關於這一時期江南的人均糧食消費,正如作者已經指出的,從王業鍵到方行、王家範、李伯重和吳建華,他們的估計值從人均1.5石到3.6石不等,“相差竟以倍計”(第61頁)。即便是作者重點征引的民國時期卜凱在江寧縣的調查,費孝通對開弦弓村的調查,中國經濟研究所在吳興、無錫、嘉興等地的調查,馮紫崗在嘉興的調查,以及滿鐵在江南的調查,人均消費量也在1.31石到3.11石之間搖擺(第63頁)。面對這些五花八門的估值數據,作者將人均消費量確定為2.5石;在此基礎上,作者再根據一些零星的記載,回推18世紀中期和l9世紀中期的人均糧食消費亦同樣是2.5石。顯然,這樣的推測,已經徹底拋開了江南居民消費的地區差異、時代差異和家庭收入差異,準確性值得懷疑。
      如果說糧食消費難於估計,副食的消費估計就更難了,即便是當時的社會調查資料,準確性也並非白玉無瑕。貧民與富戶的收入水平不同,日常消費與節日消費是否應該分開計算,或者按一定的權重進行折算?這顯然是一個問題。作者在並無分類的基礎上估計出1930年代的肉類消費為每年人均6斤,魚5斤,雞鴨0.5斤,人均葷食消費總量為13斤以上。按照作者一個家庭5口人的情況(至少含一名成年男子,一至兩名老年男子或男孩)推算,家庭葷食消費高達65斤。聯想到現在中國農村地區的人均消費水平,可以斷定,這樣的估計顯然是過於樂觀了。回推18世紀和19世紀中期時,作者又僅僅依據1850年左右人口總數達於高峰,故“其人均生產生活水平不太可能高於18世紀甚至清初”(第91頁),所以將19世紀中期的人均副食消費定為10斤,將18世紀定為與1930年代相同的13斤。這樣的推測,是否一定合理呢?我看未必。
      類似的情況還有不少。衣飾等消費中的理髮一項,作者估計乾隆五十五年一名成年男子的剃頭花費最少為360文,五口之家全年的剃頭費用至少在700文以上(不知為何不是按3名男丁而推算的900文以上?想必作者覺得這樣的估計過於高了),“是一筆不小的開支”(第126頁),按當時的銀錢比價,可折算白銀0.7兩。作者據此再根據米價的變動來推測l8、19世紀中期的支出分別為0.6兩和0.8兩。這是一個什麽樣的開支水平呢?試以本書曾經征引過的、在道光時期由姜臯出版的《浦泖農咨》為例,來說明這一點。姜臯在書中稱:“吾郡田有上、中、下三鄉之別。然三者之中征糧、折糧,其等差又凡三、四十則,吾儕不盡知也。惟上鄉者畝完米一斗六升二合有奇,銀一錢二分二厘四毫有奇,攤征人丁雜辦尚在外。中下鄉者約遞減米二升,銀二分而已。”①這樣看來,富裕鄉納稅標準是每畝約銀1錢2分2厘4毫,中等鄉納稅1錢,下等鄉的納稅8分。如果銀米等價,也不過富鄉約納稅2錢4分,中鄉納稅2錢,下鄉納稅1錢6分。按照這樣的標準,一個家庭的剃髮費居然是每畝納稅標準(以中鄉計)的3倍以上。也就是說,剃髮居然要以3畝田以上的賦稅開支為代價。在該書17頁,作者所引李伯重的估計,“1851年左右江南七府州有農戶366.5萬戶,平均每戶經營的土地面積約為8.2畝”,我們更是會發現,一個家庭每年的剃頭費用,居然要占全部田賦支出的近一半。這樣的估計,自然讓人無法接受。
      炭價、柴價,也存在著類似的情況。作者承認,清初的薪柴自給自足可以做到,“但18世紀後期至l9世紀前期,隨著人口的增長,生態壓力逐漸加劇,薪柴供給越來越缺乏,即便農家也往往需要從市場上購買柴草了。民國年間的各種調查資料中,對農家燃料柴草自給率的記載頗有差異:吳興四鄉鎮蠶農柴草幾乎全部自給,而馮紫崗在嘉興的調查揭示農家薪柴的自給率僅為58.2%。”(第185頁)姑且按這個數據倒推,18世紀中期、19世紀中期自給自足的比率又應該是多少呢?熟悉農村情況的人都會知道,這個比率不可能很低,或者至少能做到相當程度的自給自足。但作者估計:“18世紀中期的需要量同於1930年代,19世紀中期由於資源壓力的加劇,且草柴供給的增長有一定限度,農戶的燃料消費可以1930年代的最低水平每月330斤計。”(第188頁)江南地區的鄉間柴薪包括稻稈、麥稈、桑柴、茅柴、棉梗,即便要把它折算成銀兩,是不是每年能達到3.3兩(18世紀中期)和4.0兩(19世紀中期)的高度,還真是一個問題。姑且認為它是可能的,那麽正如上文所推算的那樣,每年薪柴的費用已經相當於20畝土地的田賦開支了。再舉一個極端的例子:乾隆元年(1736年)蘇州府的地價為一畝6兩;乾隆十六年(1751年)江蘇南匯的地價為一畝8.6兩。②按本書的推測來看,當時一個家庭兩年的燃料費用就可以買地一畝,這是不是又有點超出我們的想象了呢?
      關於房租,前面已經做過分析,這裏還要指出,作者在第三章估計18世紀中期市鎮住房每間每年租金為1.52兩,到19世紀上升到3叫兩;而農民的住宅更低(第173頁)。但最終作者卻給出了江南居民消費中房租的價格,18世紀中期為2兩,l9世紀中期為3.8兩(第308頁),不知這個數字是依據什麽標準折算出來的?
      ①姜臯:《浦泖農咨》第1段,道光十四年刻本。
      ②黃冕堂:《中國歷代物價問題考述》,齊魯書社2008年版,第l45—146頁。
      
      作者曾對交通費做過測算,即18世紀中期的1兩、19世紀中期的1.4兩和1930年代的2.1兩。從第308頁的註釋可以看出,作者認為“交通費主要是船隻折舊和保養的費用”。作者在第181頁中表示:“農村居民主要是依賴自備船隻以及免費使用的航船,自備船只有折舊問題,此外每年還需修繕、上漆。”作者還稱:“居民家中自備船隻以供運輸和代步之用,是普遍現象。"其實這句話可以這麽理解:居民家中如果有了船,絕大多數的目的都是家用;但反過來卻並不能說居民家中都買了船,兩者之間的區別是很明顯的。很難設想,如果江南地區每家每戶都有自己的船隻,那江南地區的造船業又該是怎樣的一種盛況?!
      教育開支是個無底洞,本來就很難做出精確的估計。作者“估計18世紀中期江南普通居民在延師教讀方面的開支人均每年為0.1兩左右,戶均為0.5兩。19世紀中期普通居民的教育投入有所減少,考慮到通貨膨脹因素,仍估計為戶均0.5兩左右。”(第252頁)0.5兩是個什麽概念呢?表面上看起來不低,但如果與作者在書中對其他項目的估計參照,就會發現,在教育最為發達、耕讀傳家、科舉獨占鰲頭、被稱為人文淵藪的江南地區,其家庭教育投資還不如一家人在糖消費(作者估計為每年支出0.7兩)和理髮上的支出,僅比禽蛋多出0.1兩,而和水產及在香煙上的支出相等,遠遠低於當時一年的喝酒費用(1.7兩)。這是有悖於常理的。
      醫藥費的考核極為困難,它和家庭收入水平、身體狀況、居住環境及疾病發生情況有著密切關系。作者承認:“18、19世紀江南農戶在醫藥巫卜方面的年均花費很難確知,姑且按照米價的比例,估計18世紀中葉年戶均支出醫藥巫卜費用約銀1.5兩間,19世紀中葉隨著農戶收入的降低,醫藥方面開支的平均水平當略有下降,考慮到通貨膨脹的因素,可認為貨幣開支與18世紀相近。”(第260頁)還是按照作者的分析,醫藥費的開支比當時一年的喝酒費用(1.7兩)要低,也有點出乎我們的意料。
      嗜好品的消費數據值得懷疑。即以酒為例,作者根據一些資料,推測1930年代農戶年消費酒類的總量折合黃酒為80斤上下,且“不包括家庭成員外出在茶館、酒肆、飯店等場所中產生的消費”(第266頁),自然也不包括婚喪嫁娶、節日禮儀方面在酒上的消費,因為這方面的開支,作者已經做出了單獨的估計和列項。也就是說,在作者看來,一個家庭的日常酒類消費量,已經遠遠超過了80斤。然後,作者再據此逆推:“19世紀中期也許略低,18世紀中期的數字則絕不會低於1930年代,因當時江南的人口規模接近於1930年代,糧食的供給還可能更為充裕,木瀆等地的燒酒制造業在乾隆初就已經具有後世的規模。同樣的,由於城鎮居民戶均消費酒的數量肯定大於農村、富裕階層的消費又遠遠過於普通民戶,就整個社會酒的消費量而言,可以肯定平均絕不止於此數。”(第267頁)然後出現於作者消費表中的酒量,就變成了18世紀中期的100斤、19世紀中期的80斤和1930年代的100斤。按作者戶均只有1人喝酒的標準,且扣除節日、婚慶等方面的開支,可見每家每戶的這個“人”每天至少要喝半斤酒以上。這樣的估計,是不是顯得過於樂觀了呢?
      其他類似的情況還有一些。作者推測18世紀中期的家庭衣著支出為5.3兩(按前文例子,幾乎是可以買一畝地的價格),調味品為3兩,副食為5.9兩,酒茶煙的花費為2.7兩。其實,這些在很大程度上建立於猜測基礎上的推測,都遠遠超過了一般家庭的承受能力,與教育、醫療等項開支對照後也顯得極為惹眼。尤其是最終匯總出來的家庭開支,18世紀中期的52.6兩和l9世紀中期的65.1兩,都遠遠超過了當時居民的創收能力。作者曾做過1930年代吳興等三地農民收入的分析,結論是吳興的戶年均可支配收入為149.74元,無錫240.89元,嘉興165.07元(第311頁),但這遠遠低於作者估計出的1930年代江南居民戶均消費254.6元的標準(第308頁)。作者承認:“從這些地方農戶的年均可支配收入來看,其數字都顯著低於前文對於1930年代江南農戶年消費總額的估計,這對於前文的估計來說是一項挑戰。”(第311頁)我想,不管“技術原因”如何,江南的所有農戶每年承擔著38元至110元的虧欠,入不敷出,卻依然豪放地飲酒吃茶、花天酒地地過著 “奢侈性”的消費生活,這是有悖於常識的。其實,1930年代的江南正經歷著世界經濟一體化及1929年世界經濟大蕭條的衝擊,書中所引馮紫崗的《嘉興縣農村調查》也不得不承認:“近年來因蠶事失敗,一般農民均貧不聊生。”(第312—313頁)與此類似,作者估計18世紀農戶的總收入中,農戶生產費用(包含田租賦稅在內)只占30%,其余的70%收入全都用於消費,這顯然與中國人的傳統觀念不相符合。
      
      三、經濟史材料的解讀問題
      研究傳統社會的經濟現象,研究者常常會面對兩種情況:一方面是材料的極度缺乏,另一方面則是已有資料的準確性讓人頭疼。傳統文獻中的誇誇其談,虛張聲勢,比比皆是,面對“成千上萬”、“不計其數”、“舟楫雲集”、“河塞不通”、“舉國若狂”、“費幾累萬”之類的非確數詞語,研究者常常無所措手足。
      清朝中期蘇州人顧公燮在《消夏閑記摘抄》中說:“即以吾蘇郡而論,洋貨、皮貨、衣飾、金玉、珠寶、參藥諸鋪,戲院、遊船、酒肆、茶座,如山如林,不知幾千萬人。有千萬人之奢華,即有千萬人之生理。若欲變千萬人之奢華而返於淳,必將使千萬人之生理亦幾於絕。”①包括本書在內的很多欲論證江南生活奢糜的研究者,都喜歡引用此條材料作為強有力證據,並進而強調奢侈性消費對於社會發展的推動。②但此條材料中的誇誇其談,難道不是也很明顯嗎?當時蘇州究竟能有多少人口,我想無論如何,是不會有幾千萬吧?當時蘇州的店鋪究竟多到了什麽程度,我想無論如何,也不會是“如山如林”吧?正如我們拿葉聖陶先生的小說《多收了三五斗》作為研究史料,至少也應該先搞清楚,究竟是多收了“三斗”還是“五斗”,或者發現它只是一種比喻的說法?如果研究者不察,直接拿過來就進行折中,以“四斗”作為平均值推算當時的總收成,其準確性自然值得懷疑。本書在論證江南人喜飲酒的時候,所引資料中的“每餐必飲酒,饑輒幾醉”,以及“家飲之不足,日至酒店買醉,故市集上之酒店特多,終日酒客滿堂”,能作為估計的依據嗎?
      在浩如煙海的清代史料中,要找出上百條甚至上千條完全相反的證據,並不困難。書中第326—327頁所列方誌中呈現的民風記載,就極為有趣。從康熙以至民國的城鎮誌記載中,一方面是有大量“民貧俗樸”的記載,另一方面又都指責當時的百姓人心不古,“漸染奢侈”。這就留給我們一絲疑惑:究竟什麽時候的民風才是淳樸的?什麽時候才是淳樸的起點?難道每個時代都在“淳樸”,每個時代又都在“奢侈”?如果從淳樸的觀點出發,無疑能找到大量的材料;如果從奢侈的角度出發,無疑也能找到大量的材料。如果研究者只選取有利的部分,其結論就會很成問題。
      關於江南奢侈消費的材料,本書已經基本網羅殆盡,但是否會有一些相反的材料呢?肯定是有的。即使拋開銀錢比價、人口變化、物價波動這樣一些對於決定消費水平極為重要的因素不談,所有的問題也絕非不證自明。黃宗智為論證江南糊口經濟而使用的材料,就並不是沒有說服力。
      清代至民國時期的江南處於災害頻發期,相關的資料記載極為繁富。下面試以1850年(道光三十年)江南地區③因自然災害所引發的、直接與消費相關的記載為例,來顯示此間江南農民消費的另一面。此年,江蘇地區發生了較為嚴重的水災,華亭、奉賢等四十八州縣
      ① 顧公燮:《消夏閑記摘抄》卷上,民國l2年印本。
      ② 本書第4頁稱,顧公燮與明朝中葉的陸楫“同時代”,當系筆誤。
      ③ 這裏嚴格按本書對江南的定義,即蘇州、松江、嘉興和太倉州全境(不包括崇明),湖州東部(烏程、歸安、德清等縣),杭州東北部(錢塘、仁和、余杭、海寧州)以及常州的南部(主要是無錫、金匱等地),參見該書第9頁。
      
      江海湖河漲漫,“以致秋禾木棉吹折淹傷,收成歉薄”。①據記載,松江縣之大水“拔木壞屋,六畜沒死者不計其數,屋坍下壓死者亦多,禾、豆、木棉不論田之高低,盡在水下,各家水高半壁,望之四野如海一般。是年退水甚速,花豆全無,稻十去其半”②;吳江縣“春仍饑,米石錢六千"③;南匯縣“春饑,民乏食,群出乞,多路斃”④;南通縣“知州金鹹設賑一月”⑤;海門縣則“歲大饑,食草根樹皮盡,道多餓莩”。⑥浙江情況亦極為類似,“本年各屬被災被歉至五十州縣衛之多”。⑦其中,富陽縣“正月,米仍貴,民食草根樹皮垂盡”⑧;嘉善縣“八月,大風雨水漲,田禾淹沒,米貴石六千錢”⑨;湖州“春饑,米石錢六千”⑩;長興縣“春饑,米石錢六千”⑾;上虞縣“歲饑,鬥米五百錢”。⑿
      顯然,如果僅依靠上面所列材料,是絕不可能得出江南居民消費的“奢侈性”結論的。但我們也不能僅依靠以上材料,就否定江南居民消費“奢侈性”的存在。只有盡可能多地掌握史料,進行不偏不倚的分析和解讀,才能做到全面、深入和客觀。經濟史材料的定量,也必須適度而行,切不能知其不可為而為之。定量時還必須兼顧文化與傳統,做到合情合理,否則即便最終的結論或許大體符合歷史,這種定量也只能說是一種模棱兩可、似是而非的“猜測”。
      ①《道光三十年十月二十七日陸建瀛、傅繩勛奏》,水利電力部水管司科技司、水利水電科學研究院編:《清代長江流域西南國際河流洪澇檔案史料》,中華書局l991年版,第902---903頁。
      ②楊學淵:《寒圩小誌·祥異》,《中國地方誌集成·鄉鎮誌專輯》第1本,上海書店l992年版,第429頁。
      ③光緒《吳江縣續誌》卷38,“災祥”。
      ④光緒《南匯縣誌》卷22,“祥異”。
      ⑤光緒《通州直隸州誌》卷4,“蠲恤”。
      ⑥民國《海門縣圖誌》卷2,“政事年表”。
      ⑦《軍機處錄副奏折》,道光三十年十月二十八日,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藏,浙江巡撫吳文镕折,錄副檔,3—50/2840—l04。
      ⑧光緒《富陽縣誌》卷l5,“祥異”。
      ⑨光緒《重修嘉善縣誌》卷34,“祥眚”。
      ⑩光緒《歸安縣誌》卷27,“祥異”。
      ⑾同治《長興縣誌》卷9,“災祥”。
      ⑿光緒《上虞縣誌校續》卷41,“祥異”。
      
      四、余論
      任何研究都會有其局限性,對於史學研究而言,只能做到有限度的認識。多學科交叉是學術研究的重要推動力,也是學者們夢寐以求的學術境界。30年來的中國社會經濟史研究之所以取得輝煌的成績,多學科的交叉研究方法功不可沒。但每個學科都有自已獨特的研究方法與視角,不能因為統計了一份家譜中有多少人考中進士,就說使用了統計學的研究方法;不能因為描述了此人籍貫湖北,後來到過雲南、貴州、山西任官,就說使用了地理學的研究方法;不能因為引用了一首《紅樓夢》裏面的詩句,就說使用了文學的研究方法;同樣,也不能因為在行文中征引了一句以史為鑒的話,就說使用了歷史學的研究方法。
      吳承明先生說:“經濟史首先是史,是歷史學的一個分支,一切現有的經濟學理論或者模型,都可以視為經濟史研究的方法。”①一些經濟學出身的學者則堅持經濟史是經濟學的分支。由於學科歸類上的不同,導致大家對於經濟史的研究方法和研究目標有不同的認識。歷史學出身的經濟史研究者,主張經濟史研究的目標是恢復歷史真相,探究社會經濟背後的規律性;經濟學出身的經濟史研究者,更多的是把經濟史研究當成檢驗經濟學理論模型的實驗室,成為他們證實或證偽經濟模型的工具。因為研究取向的不同,導致在研究過程中,前者極為強調史實的真實性、可靠性,而後者更強調模型的完美性、適用性;前者更多的是采取歸納的、經驗的方法,而後者更多的是采取邏輯的、演繹的方法。可能正是因為這種差異,導致彼此之間存在著一些難以溝通的地方。歷史學者非常反感經濟學者不自己動手發掘史料,而基本靠匯總現有的、可能存在著很多問題的成果的做法;而經濟學者也很輕視歷史學者所做的如同資料員的工作,認為只要大致不差,就足以說明他們所選擇模型的合理性。
      “橫看成嶺側成峰,遠近高低各不同”,雖然這兩種研究方法都有它的合理性和可取性,但也必須清醒地認識到,不管如何觀察,廬山都只是廬山,不會因為所采取的觀察手段和方法不同,廬山就變成了黃山。從終極目標上來說,歷史學家的經濟史與經濟學家的經濟史,都應該是相同的。因此之故,經濟學家研究經濟史,不能因為研究方法的不同,就成為不重視基礎史料搜集整理的借口;歷史學家研究經濟史,也不能因為研究目標的不同,而成為不重視吸收和借鑒經濟學方法的借口。
      ①吳承明:《經濟史:歷史觀與方法論》,上海財經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第281—282頁。
      
       [作者倪玉平,北京師範大學歷史學院副教授。北京,100875。niyuping@sina.eom.en]
      
      (責任編輯:徐秀麗)
  •   后来作者黄敬斌也写了一篇反商榷文,同样发在了《近代史研究》之上。
  •   黄敬斌: "经济史: 经济学方法与历史实证主义——(兼)答倪玉平先生",载《近代史研究》2011年第1期。
  •   這種做法不合規矩的。商榷文字是不可以與被商榷文字刊於同一種期刊上的。
  •   啊... 但国内好像都是这样子。比如:
    a组:
    (朱)苏力: "窦娥的悲剧——传统司法中的证据问题",载《中国社会科学》2005年第2期; 康保成:"如何面对窦娥的悲剧——与(朱)苏力先生商榷",载《中国社会科学》2006年第3期。
    b组:
    曹树基、陈意新: "马尔萨斯理论与清代以来的中国人口——对美国学者近年来相关研究的批评",载《历史研究》2002年第1期; 王丰、李中清: "摘掉人口决定论的光环——兼谈历史人口研究的思路与方法",载《历史研究》2002年第1期。
  •   确实,这种做法不和规矩。抛开这一层不说,倪玉平这篇好多地方太过牵强,有点为了批评而批评的味道
  •   牽強?比如?
  •   想想用“牵强”好像不太适合,也许“苛责”更适合吧。从某种意义上讲,倪提出的概念以及估计合理性的问题,是现在任何经济史研究均无法回避的问题。建议nieh兄对照黄敬斌的回应文章及原书看,另外你再看一下倪玉平对李伯重GDP研究那本书的书评,是否有种说不上的感觉。。。
  •   倪玉平: "一部融入世界的著作——评李伯重《中国的早期近代经济》",载《中国经济史研究》2011年第1期。
  •   to change the subject, comix, have you read this book?
  •   Which book? Lee's or Huang's? I have read Lee's other books but no this one.
  •   i mean this book 民生與家計.
  •   No.. I haven't.
  •   merci!
  •   你说法语让我鸭梨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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