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9-2 出版社:复旦大学出版社 作者:吴思 页数: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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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修订本出版说明本书的第一版,由云南人民出版社于2001年1月出版发行。这次修订撤掉了杂编中的两篇文章:《造化的报应》和《探究雷锋》,增加了三篇文章:《潜规则的定义》、《正义的边界总要老》,以及一篇关于潜规则概念的访谈。第一版的开篇处,类似影壁的地方,有一段关于“潜规则”的说明,这次不再收入,节录如下:“在中国历史上的帝国时代,官吏集团极为引人注目。这个社会集团垄断了暴力,掌握着法律,控制了巨额的人力物力,它的所作所为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社会的命运。“对于这个擅长舞文弄墨的集团,要撇开它的自我吹嘘和堂皇表白,才能发现其本来面目。在仔细揣摩了一些历史人物和事件之后,我发现支配这个集团行为的东西,经常与他们宣称遵循的那些原则相去甚远。例如仁义道德,忠君爱民,清正廉明等等。真正支配这个集团行为的东西,在更大的程度上是非常现实的利害计算。这种利害计算的结果和趋利避害的抉择,这种结果和抉择的反复出现和长期稳定性,分明构成了一套潜在的规矩,形成了许多本集团内部和各集团之间在打交道的时候长期遵循的潜规则。这是一些未必成文却很有约束力的规矩。我找不到合适的名词,姑且称之为潜规则。”第一版出版后,我对潜规则的认识又有深化,补写了一篇《潜规则的定义》,收在《血酬定律》里,这次移了过来。《正义的边界总要老》为潜规则勾勒了一幅正式法规变迁的背景,又未曾收入《血酬定律》,也收入本书。在“潜规则”概念问世十周年之际,《新周刊》的主编采访了我,追问这个概念诞生的经过和随后的进展。本书编辑提议将访谈录附于书后。我愿意以此作为向读者的汇报。吴思2008年10月22日
内容概要
本书以历史为解读对象的著作中,作者以亦雅亦俗、亦庄亦谐的写作方式,叙述了历史上值得人们思考的大大小小的无数案例,在生动、有趣地讲述官场故事的同时,作者透过历史表象,揭示出隐藏在正式规则之下、实际上支配着社会运行的不成文的规矩,并将其名之日“潜规则”,进而指出潜规则的产生在于现实的利害计算与趋利避害。书中对于潜规则的定义、特征,潜规则阴影下皇帝、官员、百姓的不同处境与抉择,潜规则盛行的社会土壤,以及潜规则何时会萎缩,均有论述。潜规则现象产生、盛行于我国的封建社会,但它一时还难以消失,只有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才能最后根除潜规则。
作者简介
吴恩,1957年生于北京。1978~1982年在中国人民大学中文系读书。毕业后分配到《农民日报》,先后任总编室副主任、群工部副主任、机动记者组记者。1993年,出任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办的《桥》杂志社副社长兼中文版主编。1997年至今,供职于《炎黄春秋》杂志,先后任执行主编、副社长、总编辑。著述在国内外引起广泛影响。曾获评为《新周刊》2004新锐榜“年度知道分子”。
书籍目录
出版说明修订版序言自序:关于“潜规则”和这本书正编 身怀利器 老百姓是个冤大头 第二等公平 当贪官的理由 恶政是一面筛子 皇上也是冤大头 摆平违规者 论资排辈也是好东西 新官堕落定律 正义的边界总要老 官场传统的心传 晏氏转型 崇祯死弯——帝国潜规则的一个总结 有关潜规则的定义杂编 笑话天道 古今中外的假货 我们的人格理想 理解迷信 代后记:农民与帝国附录 《新周刊》:潜规则十周年专访吴思 吴思《洋人的“权利”,我们的“分”》(提要)
章节摘录
第1节:身怀利器(1)身 怀 利 器张居正总结说:人们怕那些吏,一定要贿赂那些吏,并不是指望从他们手里捞点好处,而是怕他们祸害自己。合法地祸害别人的能力,乃是官吏们的看家本领。这是一门真正的艺术,种种资源和财富正要据此分肥并重新调整。1张居正大概是明朝最能干的大臣了。他深知官场上的种种弊端和权谋,圆熟地游刃其间,居然凭一己之力完成了明朝的中兴大业。如此高明的先生讲述大官怕小吏的官场故事,必定大有深意,不可不听。张居正说,军队将校升官、论功行赏,取决于首级。一颗一级,规定得清清楚楚。从前有个兵部(国防部)的小吏,故意把报告上的一字洗去,再填上一字,然后拿着报告让兵部的官员看,说字有涂改,按规定必须严查。等到将校们的贿赂上来了,这位吏又说,字虽然有涂改,仔细检查贴黄,发现原是一字,并无作弊。于是兵部官员也就不再追究。张居正问道:将校们是升是降,权力全在这个小吏的手里,你不贿赂他能行吗?这个故事有个时代背景:当时将校们很少有不冒功的。号称斩首多少多少,其中多有假冒。追究起来,他们砍下来的很可能是当地老百姓的脑袋,所谓滥杀无辜。如果没人较真,这些脑袋就是战功,大家升官发财,万事大吉。如果有人较真,这些脑袋就可能成为罪证,这帮将校罪过不小。所以,将校的命运确实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掌握在那位小吏的手里,尽管他的官未必及得上人家手下的一个排长。张居正总结说:人们怕那些吏,一定要贿赂那些吏,并不是指望从他们手里捞点好处,而是怕他们祸害自己 。合法地祸害别人的能力,乃是官吏们的看家本领。这是一门真正的艺术,种种资源和财富正要据此分肥并重新调整。明朝小说《二刻拍案惊奇》卷二十,就讲了一个县太爷运用这种艺术剥刮财主的故事。故事说,武进县一位叫陈定的富户,有一妻一妾。妻姓巢,妾姓丁,两个人闹气,巢氏呕气生病死了。邻里几个平日看着他家眼红的好事之徒,便撺掇死者的兄弟告官,宣称人死得不明不白,要敲陈定一笔。死者的兄弟很乐意跟着敲一笔,便和那几个泼皮讲好了,由他们出面,他躲在暗处作手脚,敲出钱来对半分。第2节:身怀利器(2)故事说:武进县知县是个贪夫。其时正有个乡亲在这里打抽丰,未得打发。见这张首状是关着人命,且晓得陈定名字,是个富家,要在他身上设处些,打发乡亲起身。立时准状,佥牌来拿陈定到官,不由分说,监在狱中。请注意这里的选择空间:首先,这状子是可准可不准的;其次,准了之后拿来问讯,对陈定的申辩也是可听可不听的。在这两个具有合法选择空间的关口,那位知县全选择了最具伤害性的一头:“立时准状”、“不由分说”,而且谁也不能说他这样做出了格。我是法学方面的外行,不知道应该如何称呼这种合法伤害别人的选择权,姑且称之为“合法伤害权”。却说陈定入了狱,赶紧托人把妻弟请来,让他各方打点。破费了几百两银子,各方都打点到了,特别是县太爷的那位打秋风的老乡满意了,替陈定说了好话,果然就放了陈定。这次释放更充分地体现了“合法伤害权”或者倒过来叫“合法恩惠权”的橡皮筋一般的特性。没想到那位妻弟嫌自己赚得不足,又追上了那位知县的老乡,把贿赂他的四十两银子强讨了回来。四十两银子折算为现在的人民币,少说三四千,多说一两万,显然也值得一追了。奈何他低估了合法伤害权的伸缩性。知县听说此事后,勃然大怒,出牌重新问案,并且以“私和人命”的罪状捎上了陈定的妻弟。该妻弟立刻出逃。故事说,陈定和妾丁氏被重新拿到官府后,“不由分说,先是一顿狠打,发下监中”。然后下令挖墓验尸,要查查那位亡妻的死因到底是什么。同时召集当地各方人等,一边验尸,一边调查了解情况。“知县是有了成心的,只要从重坐罪,先吩咐仵作(法医)报伤要重。仵作揣摩了意旨,将无作有,多报的是拳殴脚踢致命伤痕。巢氏幼时喜吃甜物,面前的牙齿落了一个,也做了硬物打落之伤。竟把陈定问了斗殴杀人之律,妾丁氏威逼期亲尊长致死之律,各问绞罪。陈定央了几个分上来说,只是不听。”第3节:身怀利器(3)这案子本来已经算完了,如今,知县要报复,竟可以把两个人重新问成死罪。可见一位知县合法地祸害他人的能力有多么强。当时的人们对这种能力十分敬畏,把知县称为“灭门的知县”,又称“破家县令”。最后,这位知县果然叫陈定破了家。丁氏见两个人都活不成,干脆把罪过全揽在自己身上,写了供状,然后在狱中上吊自杀,这才了结了这桩案子。细品这个故事中的利害关系,我们发现当事双方承担的成本或风险极不对称。 武进知县的所作所为都是在执法的旗号下进行的,只要他发句话,国家的暴力机器就按照他的意愿开动起来,并不用他个人破费一文钱。对付上边的审核,他有法医证据的支持,应当说风险极小。他这种进退自如的处境,用古代民间谚语的话说,叫作“官断十条路”——案情稍有模糊之处,官员的合法选择就有十种之多。怎么断都不算错。与进退自如的知县相反,陈定的小命却完全捏在人家的手心里。他面临着被绞死的风险。即使能侥幸保住性命,坐牢、丧妾、挨板子、耽误生意,这些损失注定是逃不掉的。这就好比美国人面对伊拉克。美国有巡航导弹,能够随心所欲地炸人家的总统府或任何找得到的地方。你随时随地可以打人家,人家却打不着你。这正是“利器”的妙用。掌握了这样的利器,谁还敢惹你生气?你又怎么能不牛气冲天?中国民间有句老话,叫作“身怀利器,杀心自起”。在如此实力悬殊的战争中,自己最多不过蹭破点皮,俘获的却是众多的子女玉帛,这样的仗自然就特别爱打,也特别能打。官吏们要顶住多打几仗的诱惑,很有必要定力过人。2无论正式规定是怎么样的,掌握了合法伤害权的人就是牛气得要命。在他们的眼睛里,老百姓形同鱼肉。我们的祖先也就以“鱼肉百姓”一词来形容这些人和老百姓的关系。据《竹叶亭杂记》 记载,清代的四川有一种流行甚广的陋规,名叫“贼开花”。每当民间发生盗窃案件,州县地方官接到报案后,官吏衙役不作任何调查,先把被盗人家周围的富户指为窝赃户。既然认定嫌疑犯是官吏们的合法权力,关押嫌疑犯也是他们的合法权力,他们这么做当然没什么风险。那些被指为窝赃户的人家也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家里无人作官,没有后台。于是官府放心大胆地把他们拘押起来敲诈勒索,每报一案,往往牵连数家,“贼开花”由此得名。那些被指为窝赃的富户,特别害怕坐牢,只能自认倒霉,拿出大把的钱来贿赂官吏,打点差役。官吏捞足了钱,才把这些富户放出来,并宣布他们没有窝赃。在术语里这叫“洗贼名”。
后记
当掠夺性活动的利益高于生产性活动、并可以长期保持稳定之时,人类社会就出现了以暴力掠夺为专业的群体,出现了这种分工的社会表现形态——“暴力—财政实体”。暴力—财政实体内部有暴力赋敛集团和福利生产集团。人类社会中的各种权利安排,从政权到产权到种种人身权利,都是暴力保护下的某种安排的名字。 有文献可证的中国文明史早期,井田制中的庶人在公田里偷懒。公田里草荒严重①。社会主要物质生产者难以监督和惩罚的大规模偷懒行为,造成了贵族和庶人双方的损失,因而削马写了国家的整体实力,使之在暴力一财政实体林立的诸侯竞争中处于不安全的地位。这种困境逼出了中国历史上最初的分田和土地自由买卖,公田上的劳役也转变为“初税亩”中的实物。农民得到了较多的权利,公家得到了较多的粮食,双方找到了新的合作形式。 随着井田制的逐步瓦解,私田交易的增加,自耕农出现了,地主、佃农和雇农也随之分化形成了。作为暴力一财政实体拥有者的各级贵族,逐渐被作为暴力一财政实体代理人的官僚所取代,郡县制开始替换分封制。在庶人、自耕农、地主和佃农雇农的基础上,依靠着他们提供的剩余产品,也依靠着这种人力资源,春秋五霸和战国七雄展开了对小国的吞并和对霸主地位的竞争。 …… 所谓意外得失,指的是在这样一个被儒家和天主教轻视的“末技”牟利集团背后,竟然隐藏着一种全新的足以改变世界面貌的强大力量,一种自发地在竞争中分工发育的文明体系。19世纪中叶,在欧洲干百个主权国的竞争环境中脱颖而出的胜利者,在比春秋战国更丰富多彩的环境中经过数十代人的试错淘汰脱颖而出的资本主义制度,在开辟自身发展空间的征途中闯入了清帝国的家门,为了合法销售毒品而对称雄两干余年的帝国制度大打出手。清帝国此时正处于传统王朝循环的尾声,人口膨胀,流民遍地,财政危机,官场臃肿,军队腐败,管理效率低下,因而一触即溃,既无招架之功,更无还手之力。 帝国的战败标志着一个历史性的转折:暴力赋敛集团直接控制下的暴力,敌不过福利生产集团控制下的暴力。暴力赋敛集团支配一切的社会形态,在生存竞争中丧失了最拿手的优势。
媒体关注与评论
“潜规则”——21世纪第一词。作者在历史上写下现实的眉批。 ——《新周刊》杂志上世纪90年代,我与吴思形成了一个固定的交往模式,每次从天则所双周讨论会出来,站在方庄的车站上,讨论一个小时问题。没讨论完,经常车来了也不上。通常是他提出观点,然后用故事论证,让我反驳他。就这样,我跟吴思抬杠抬了好几年。《潜规则》中的那些道理和古代官场上的例子,吴思差不多给我从酷暑讲到寒冬,从寒冬讲到酷暑。我当时并没有想到吴思会把这些话题系统化,形成一本书,而且是名著。印象最深的是,只要我往抽象里提炼问题和概念,他就打断,一定坚持还原成经验可理解的东西;坚持从常识中推导出公理,来推演那些元问题,也就是根子上的问题。这样讨论出东西,好处是推理实在,老百姓也能明白;但特别花时间,一个小时不够讨论一个细节的。多年后,我对吴思说,你这种方法很像胡塞尔和孔子的现象学方法,西方叫本质直观,东方叫实事求是(或格物致知)。 ——姜奇平,《互联网周刊》名誉主编 我和吴思是在《农民日报》、《桥》杂志时的同事,80年代的时候他总是喜欢背着一个很搞笑的军挎包,到处去寻找事实的真相。1988年我们去过一次大寨,去看一个集体主义的典型在分散模式的时代是怎么解决的。他跟一般记者不一样,除了事件本身的真相之外,还探究社会结构的真相。我们直奔大寨,跟农民在田埂上聊。县委书记和宣传部长听说有找农民的记者,就开车过来了,搬椅子我们坐。跟农民聊怎么能坐着呢,就都站着聊。 此人有国士风度,我当时私下认为是同事中能成大器的几个人之一。我对他的评价是“都市里的文化隐者”。他外表看着很漠然,实际上心很热。吴思有很多朋友,但某种程度来讲是一个离群索居的人,他是很孤独的,他不是要解决个人的问题,而是要解决社会的问题。 ——刘江波,触动传媒执行副总裁 他和李亚平是同学,都是中国人民大学中文系毕业的,都喜欢到历史中发掘教训。他发明的“潜规则”一词非常流行,一次有人向法国学者马克介绍说,这就是“潜规则”一词的发明者,马克问,“潜规则”是什么意思?吴思用英文回答,说是“隐蔽的规则”。这个词比较贴近生活的历史,让人浮想联翩,比如老百姓说的“猫腻”,古人说的“形格势禁”,还有斯密所谓“看不见的手”,即市场经济的“钱规则”,确实有很多隐蔽的规则。中国,兵法最发达,“兵不厌诈”的意思是:没有规则,就是唯一的规则。这种东西,确实值得研究。 ——李零,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 我们做研究的人,对潜规则其中的意思都是知道的,这本来是一个学理的概念,也有相关的描述,只是我们都没有人用潜规则来概括。吴思把这个概念形象化了,潜规则一出来,大家一下子就明白了,特别生动。他通过历史来分析,又呼应现代的问题,这样更容易把潜规则变成一个公众概念。吴思开出一条研究历史的新路子,不是很学理,但很有智慧,很有冲击力。这正是过去的历史研究缺乏的。 易中天也讲到一些权谋,但易中天的太简单化了。他们都说潜规则,但不同的是吴思对潜规则的态度是批判的,而易中天却在暗中有一种赞美之意,两人的取向不一样。当史学开始大众化以后,我们要考虑如何把握舆论的导向。我们应该让人民向善,而不是向恶。 ——张鸣,中国人民大学政治学系教授 吴思是个处变不惊的人,他不追社会热点,不像别的经济学家、社会学家对热点发言,他不做社会的跟班、不做市场的跟班,这一点很可贵。他始终保持着冷静和理性的态度,对社会有通透的认识,做什么事情都会找到自己的一套认知的方法,不受别人的影响。他也是个非常节俭的人,走哪儿都骑自行车,住的房子也非常破,不是他没有钱,而是他应对世界的逻辑,不赶时尚。有的教授、学者聚一起都是谈房子、车子,他不求这个。有一阵他严格按照养生食谱来要求自己,吃几个蛋白、多少卡路里、多少单位脂肪,他都能数量化。在中国繁荣论和中国崛起论叫嚣得让中国人自己大都相信的时候,在中国人多以为“这里就是现代性,就在这里跳舞享受”的时候,吴思从历史老人那里借来了“奥卡姆剃刀”,他那“片面的深刻”有力地拷问着每一个有责任感的中国人。 ——余世存,学者 吴思给我最大的启发,是他的概念萃取和创造的办法。大家知道,“潜规则”、“血酬定律”、“官家主义”这些概念,是吴思的萃取和创造,现在已成为流行语汇。可以说吴思丰富了中国语汇,深化了中国思想。有时我想,概念的萃取和创造,也许是衡量一位思想家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准。没有对现实问题的深刻洞察,就萃取不出来有用的概念。没有学术思考的灵气,就创造不出来可以流行的概念。 治史有两种态度,一种是学究性的,去整理和还原历史的材料,另一种态度,是基于对现实问题的关注去研究历史,目的是解决今天的问题。吴思是有深切的现实关注的,他研究的目的,是为了理解中国现实的运行逻辑,是为了寻求解决中国问题的办法。在这个意义上,吴思不是中国历史学家,而是中国历史思想家,或者更确切地说,他是一位中国历史的政治思想家。 ——杨鹏,北京天下谷企业家文化研究所所长
编辑推荐
《潜规则:中国历史中的真实游戏(修订版)》一书的作者是发现和系统研究中国历史“潜规则”的第一人。用作者的话来说,他当初(十年前)发现“潜规则”概念时,“心中窃喜”!没想到的是,他的这种因长期潜心研究而豁然开朗的重大发现,不仅在作者的内心产生了巨大的波澜,也让中外历史文化研究者及广大读者倍感震惊!从此,“潜规则”一词,便滥觞于各大媒体的显要版面,也让数百万乃至数亿读者耳熟能详。为此,有媒体称作者的惊人发现,成就了中国“21世纪第一词”,作者也荣膺“潜规则概念之父”的桂冠。什么是潜规则?作者在《潜规则:中国历史中的真实游戏(修订版)》一书中有详尽的阐述。简单地说,就是在我们的现实“规则”之后所隐藏着的另一种规则,这种规则才是人们(尤其是官僚权势集团)真正遵循的行为准则,这种行为准则与他们的利害计较紧密相联。作者是这样论述的:“在仔细揣摩了一些历史人物和事件之后,我发现支配这个集团行为的东西,经常与他们宣称遵循的那些原则相去甚远。例如仁义道德,忠君爱民,清正廉明等等。真正支配这个集团行为的东西,在更大的程度上是非常现实的利害计算。这种利害计算的结果和趋利避害的抉择,这种结果和抉择的反复出现和长期稳定性,分明构成了一套潜在的规矩,形成了许多本集团内部和各集团之间在打交道的时候长期遵循的潜规则。这是一些未必成文却很有约束力的规矩。我找不到合适的名词,姑且称之为潜规则。”《潜规则:中国历史中的真实游戏(修订版)》内容大体都在讲“淘汰清官”,解释清官为何难以像公开宣称的那样得志得势,为何经常遭遇被淘汰的命运,以至青天大老爷竟成为我们民族梦的一部分。中国历史上之所以少清官,甚至淘汰清官,选择恶棍,正是官场“潜规则”发挥效应的结果。《潜规则:中国历史中的真实游戏(修订版)》好看的地方就在于,它不仅让你拨开层层迷雾看清历史的本质与真相,让读者花最少的时间和精力洞穿历史的内核,还将尘封的历史复活,在历史人物命运及日常生活细节中,感受一种独有的来自历史本身的巨大的、悲天悯人的力量——这也正是历史本来应该具有的、但一直以来很少能有的力量。比如,作者在揭示官场中“淘汰清官”的潜规则时,作者写道:海瑞是一个肯定不贪污不受贿,也不接受任何“灰色收入”的清官。这位清官在浙江淳安当知县的时候,穷得要靠自己种菜自给,当然更舍不得吃肉。有一次海瑞的母亲过生日,海瑞买了二斤肉,这条消息居然传到了总督胡宗宪耳朵里。第二天,总督发布新闻说:“昨天听说海县长给老母过生日,买了两斤肉!” 作者在论述“新官堕落定律”时,也这样史论结合:朱元璋是明朝的开国皇帝,他讨过饭,打过仗,从一个马弁干起,最后得了天下,对人情世故的了解相当透彻。他当然明白自己给官员定的工资不高,所以,在地方官上任之前,他经常要找他们谈一次话,讲讲如何正确对待低工资,如何抵抗贪污受贿的诱惑。他会给自己的部下算一笔很实在的利害关系帐。朱元璋说,老老实实地守着自己的薪俸过日子,就好像守着井底之泉。井虽然不满,却可以每天汲水,泉不会干。受贿来的外财真有益处么?你搜刮民财,闹得民怨沸腾,再高明的密谋也隐瞒不住。一旦事发,首先关在监狱里受刑,判决之后再送到劳改工场服苦役,这时候你那些赃款在什么地方?在数千里之外呢。你的妻子儿女可能收存了,也可能根本就没有。那些赃物多数藏在外人手里。这时候你想用钱,能到手吗?你家破人亡了,赃物也成了别人的东西。所以说,不干净的钱毫无益处。这样的利害分析也算得透彻了,但实际上并没有起到多大作用。派下去的官员,如同冒着枪林弹雨冲锋的战士,一排排地被糖衣炮弹击中倒下。前赴后继,一浪接着一浪,一代跟着一代。后来,朱元璋当皇帝当到第十八个年头(公元1386年),这种现象见得多了,便总结出了一条规律。朱元璋说,我效法古人任命官员,将他们派往全国各地。没想到刚刚提拔任用的时候,这些人既忠诚又坚持原则,可是让他当官当久了,全都又奸又贪。我严格执法,决不轻饶,结果,能善始善终干到底的人很少,身死家破的很多。请留意中间那一句话:“没想到刚刚提拔任用的时候,这些人既忠诚又坚持原则,可是让他当官当久了,全都又奸又贪。”这就是新官堕落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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