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8-10 出版社:武汉大学出版社 作者:佘双好 主编,程凌,李玲 副主编 页数:127
内容概要
本书是为了配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学习,在充分把握教育部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重点学科、教育部“高等思想政治教育课程建设研究”重大攻关项目创新教材《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实践而编写的供学习的辅助参考书。 根据“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学习目的和基本要求,本书主要整理了教材中一些需要学生了解掌握的基本概念、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需要深入探讨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结合发生在学生身边的日常生活案例的分析,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课程的内容和精神,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为了便于学生掌握本门课程内容和复习考试,本书还汇集了两套部分高校近年“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考试试题,供同学们学习时参考。
作者简介
佘双好,1964年出生,湖北天门人。1987年7月毕业于武汉大学政治系,获法学学士;2002年6月毕业于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博士点,获法学博士。1995年破格提升为副教授,2002年晋升为教授。现任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武汉大学中外德育中心副主任,武汉大学心理咨询师培训中心副主任,湖北省思想教育课程建设研究会副会长,湖北省大学生心理咨询研究会副会长。研究方向为中外德育研究,心理健康教育研究。2002年获武汉大学师德标兵称号,2003年湖北省教书育人先进个人。
书籍目录
第一章 绪论第二章 人生发展与大学生活第三章 人际关系与和谐社会第四章 人生道路与价值选择第五章 社会发展与道德建设第六章 人才成长与道德修养第七章 合格公民与法律意识第八章 宪法精神与法律制度第九章 依法治国与政治文明第十章 民族精神与爱国主义第十一章 崇高理想与坚定信念第十二章 坐而论道与起而实践模拟试题(一)莫以试题(二)
章节摘录
2、如何做到人生价值的正确选择?人生价值的选择应该是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的统一、物质价值与精神价值的统一、创造价值与享受价值的统一。(1)人生价值是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的统一。无论社会价值还是自我价值,都是人自己创造的,也都是人在社会中创造的。从一定意义上讲,自我价值本身也是一种社会价值,是社会价值中用来满足自我需要的那部分价值,即人生价值表现为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个人自我价值的实现只有和社会价值联系在一起,才具有真正的价值。个人的社会价值才是人生价值的根本,即为社会奉献和创造必要的物质价值和精神价值,才是评价人生价值的主要标准。个人作为价值主体也需要社会对其贡献做出某种肯定,社会对个人的肯定与尊重是评价个人人生价值的外在尺度。人生的社会价值首先表现在事业上的成就。由于社会分工不同,人们所从事的职业也有所不同,但只要恪尽职守、勇于奉献,就能体现出人生的价值和意义。当然,一个人的一生在事业上的成果愈多、成就愈大,其社会价值也就愈大。人的社会价值还表现在人格力量的社会作用上。任何人在工作上的成就都具有时代的局限性,而崇高的人格却因反映人类社会发展的共同需要而具有永恒的价值。尤其是以高尚人格和精神力量所产生精神作品的社会价值,对于历史和人类的进步意义常常是持久的和深远的。人的社会价值的最高表现是在对人类社会进步的影响上。尽管不同的历史阶段对人生价值的认识有不同的标准,但是由于人类社会发展总会表现出一定的规律性,因此也就决定了人生价值有一定的客观标准,这就是越是能够造福于人类、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成果,越具有社会价值。所以,在人生道路上,不断充分发挥自己的创造力,促进自身的全面发展,不断对历史进步和人类发展作出贡献,才是人的社会价值的最高体现。随着社会生活选择的多元化、价值观念的多样化,个性价值的张扬也日益得到尊重。但如何把握张扬个性与贡献社会的问题,对年轻朋友也是一个考验。一方面,社会应给予年轻人更多发展自我、张扬个性的机会,我们的管理机制和用人机制应“以人为本”,更加人性化;另一方面,年轻人应该摆正事业与爱情的关系、社会与个人之间的关系,找准人生价值的坐标。如果一个人只为满足自我需要而不思对社会的贡献,人生也不会有很大价值,当然更不能以违法、违反规则的方式来实现自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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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重点难点解析与练习》由武汉大学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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