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8-10 出版社:郝如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8-10出版) 作者:郝如玉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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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对培养人才的需要,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初建立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过20多年的发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已成为我国高等教育的基本制度之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一种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是落实宪法规定的“鼓励自学成才”的重要措施,是提高中华民族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的需要,也是造就和选拔人才的一种途径。应考者通过规定的专业考试课程并经思想品德鉴定达到毕业要求的,可以获得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并按照规定享有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同等的有关待遇。从80年代初期开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先后成立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开展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多年来为国家培养造就了大批专门人才。为科学、合理地制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标准,提高教育质量,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委”)组织各方面的专家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进行了调整,统一了专业设置标准。全国考委陆续制定了200多个专业考试计划。在此基础上,各专业委员会按照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从造就和选拔人才的需要出发,编写了相应专业的课程自学考试大纲,进一步规定了课程学习和考试的内容与范围,有利于社会助学,使个人自学要求明确,考试标准规范化、具体化。全国考委按照国务院发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规定,根据教育测量学的要求,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的自学考试大纲进行了探索、研究与建设。
内容概要
《中国税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是落实宪法规定的“鼓励自学成才”的重要措施,是提高中华民族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的需要,也是造就和选拔人才的一种途径。应考者通过规定的专业考试课程并经思想品德鉴定达到毕业要求的,可以获得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并按照规定享有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同等的有关待遇。从80年代初期开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先后成立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开展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多年来为国家培养造就了大批专门人才。
书籍目录
中国税制自学考试大纲Ⅰ课程性质与设置目的要求Ⅱ课程内容与考核目标(考核知识点、考核要求)上编 税制概论第一章 税制概述一、学习目的和要求二、课程内容三、考核知识点四、考核要求第二章 税制要素与税收分类一、学习目的和要求二、课程内容三、考核知识点四、考核要求第三章 税制原则一、学习目的和要求二、课程内容三、考核知识点四、考核要求第四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制的建立和发展一、学习目的和要求二、课程内容三、考核知识点四、考核要求下编 中国现行税制第五章 流转税制一、学习目的和要求二、课程内容三、考核知识点四、考核要求第六章 所得税制一、学习目的和要求二、课程内容三、考核知识点四、考核要求第七章 资源税制一、学习目的和要求二、课程内容三、考核知识点四、考核要求第八章 财产税制一、学习目的和要求二、课程内容三、考核知识点四、考核要求第九章 行为税制一、学习目的和要求二、课程内容三、考核知识点四、考核要求第十章 中国现行税制及其改革综述一、学习目的和要求二、课程内容三、考核知识点四、考核要求Ⅲ有关说明与实施要求一、关于考核目标的说明二、关于自学教材三、自学方法指导四、对社会助学的要求五、关于考试的若干要求附录 题型举例后记中国税制组编前言上编税制概论第一章 税制概述第一节 税收的概念第二节 税制与税法第二章 税制要素与税收分类第一节 税制要素第二节 税收分类第三章 税制原则第一节 西方税收原则第二节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税收原则第四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制的建立和发展第一节 1950一1957年的税制第二节 1958—1978年的税制第三节 1979一1993年的税制第四节 1994年税制的重大改革第五节 2003年以来的税制改革下编中国现行税制第五章 流转税制第一节 流转税制概述第二节 增值税第三节 消费税第四节 烟叶税第五节 营业税第六节 关税第六章 所得税制第一节 所得税制概述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第七章 资源税制第一节 资源税制概述第二节 资源税第三节 耕地占用税第四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第五节 土地增值税第八章 财产税制第一节 财产税制概述第二节 房产税第三节 契税第四节 车船税第九章 行为税制第一节 行为税制概述第二节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第三节 印花税第四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第五节 车辆购置税第十章 中国现行税制及其改革综述第一节 中国现行税制体系第二节 中国现行税制结构第三节 中国现行税制的改革和完善后记
章节摘录
第三节1979—1993年的税制一、两步利改税的实施1979年以来,我国税制进行了一次全面改革,这次改革的核心是实行利改税,即把原来国营企业向国家上缴利润的方法改为征税的办法。我国从1979年开始,陆续在全国的一些企业进行了利改税的试点,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同年11月,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关于第六个五年计划报告》中,充分肯定了利改税方向,并把国营企业逐步推行以税代利列为第六个五年计划后三年经济体制改革重点要做的三件事中的第一件事。由于价格体系没有理顺,利改税要分两步走。对国营大中型企业,第一步实行利税并存,即在企业实现的利润中,先征收一定比例的所得税和地方税,对税后利润采取多种形式在国家和企业之间合理分配;第二步,在价格体系基本趋于合理的基础上,再根据留利多少征收累进所得税。(一)利改税的第一步改革在试点的基础上,我国于1983年6月1日开始推行第一步利改税。这次改革依据的总原则是,要把国家、企业、职工三者的利益分配关系处理好。最重要的是管住两头:一头是把企业搞活;一头是国家要得大头,企业得中头,个人得小头。这次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对国营企业普遍征收所得税,但对国营大中型企业征收所得税后的利润,采取多种形式上交国家,实行税利并存。具体来说:对小型国营企业实行较彻底的利改税,征收所得税后的剩余利润归企业自行支配,实行自负盈亏;少数税后利润较多的企业,再上交一部分承包费。税率按照原工商所得税使用的老8级超额累进税率征收。对大中型国营企业按55%的比例征收所得税,税后利润除了企业的合理留利以外,采取递增包干、定额包干、固定比例包干和调节税等多种形式上交国家。
后记
经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同意,由经济管理类专业委员会负责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经济管理类专业教材的组编工作。《中国税制》自学考试教材由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副校长郝如玉教授担任主编,本书各章的编写人员有: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郝如玉(第一章至第四章)、刘颖(第六章部分内容)、中央财经大学李岚(第五章)、于子洋(第六章部分内容)、郭顺民(第七章至第八章)、曹静韬(第九章至第十章)。参加本教材审稿讨论会并提出修改意见的有中央财经大学的刘玉平教授、刘桓教授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的丁芸教授。全书由郝如玉教授修改定稿。在此一并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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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制》是郝如玉编写的,由武汉大学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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