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3-1 出版社:武汉大学出版社 作者:李洪尧 等 著 页数:346
前言
在流火的盛夏,三峡证券公司和武汉大学商学院的部分师生,经过艰苦的努力,终于完成了《中国证券市场金融工具配置》的写作。 我们从1999年6月开始这部书的策划和准备工作。我们写这部书的目的,是要运用金融工程的基本原理,对我国证券市场上的各种金融工具和手段,进行各种方式的排列和组合,以满足证券市场上各种参与者的需求,从而更好地推动和促进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 本书由五编构成:第一编,绪论;第二编,证券市场金融工具及其配置;第三编,证券市场与其他金融市场金融工具配置;第四编,证券市场金融工具配置环境分析;第五编,证券市场金融工具配置趋势。徐鹤飞写第一章,中国证券市场金融工具及其配置概述;李洪尧写第二章,债券市场金融工具及其配置;胡文新写第三章,股票市场金融工具及其配置;李柏洲写第四章,证券投资基金;李科写第五章,证券市场与信贷市场金融工具配置;蒋静写第六章,证券市场与保险市场金融工具配置;李根写第七章,证券市场与外汇市场金融工具配置;黄锦安写第八章,中国证券市场金融工具配置的政策环境分析;宋辉旺、汪友华写第九章,中国证券市场金融工具配置的法律环境分析;颜媛媛写第十章,混业经营与金融工具配置,第十一章,网上交易与金融工具配置;陈志祥写第十二章,全球化趋势与金融工具配置。叶永刚、李洪尧、宋辉旺负责全书的策划、总纂和协调工作。 这部书要告诉人们的,不只是证券市场上的金融工具,不只是金融工具的搭配,而是一种思维方式,一种创造性的思维方式。证券市场上的各种金融工具,在金融工程师的心目中,是一个个音符。金融工程师要干的,就是将这些音符组合成各种各样的旋律和乐曲。 证券市场上的金融工具,不仅本身可以进行组合,而且还可以同其他金融市场的工具进行组合,比如说外汇市场、保险市场、货币市场等等,从而形成更加宽广的“音域”。 如果我们证券市场上的从业人员都具备这种思维方式,如果我们的投资者和筹资者都具备这种思维方式,想想看,我们的证券市场将会是怎样一幅波澜壮阔的画卷啊! 热心的读者,愿你从这部书的阅读过程中得到有益的启示,同时,诚恳地希望你能提出宝贵的批评意见。 叶永刚 2001年7月20日 于武昌珞珈山
内容概要
我们从1999年6月开始这部书的策划和准备工作。我们写这部书的目的,是要运用金融工程的基本原理,对我国证券市场上的各种金融工作和手段,进行各种方式的排列和组合,以满足证券市场上各种参与者的需求,从而更好地推动和促进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 这《中国证券市场金融工具配置》要告诉人们的,不只是证券市场上的金融工具,不只是金融工具的搭配,而是一种思维方式,一种创造性的思维方式。证券市场上的各种金融工具,在金融工程师的心目中,是一个个音符。金融工程师要干的,就是将这些音符组合成各种各样的旋律和乐曲。 证券市场上的金融工具,不仅本身可以进行组合,而且还可以同其他金融市场的工具进行组合,比如说外汇市场、保险市场、货币市场等等,从而形成更加宽广的“音域”。
书籍目录
第一编 绪论第一章 中国证券市场金融工具及其配置概述第一节 中国金融工具创新与发展历程第二节 中国证券市场简要回顾及现状第三节 中国证券市场金融工具及其配置简介第二编 证券市场金融工具及其配置第二章 债券市场金融工具及其配置第一节 国债发行与流通第二节 公司债券第三节 债券衍生工具第三章 股票市场金融工具及其配置第一节 股票发行市场金融工具及其配置第二节 股票交易市场金融工具及其配置第三节 我国股票市场金融工具配置及创新第四节 股票衍生市场金融工具及其配置第四章 证券投资基金第一节 证券投资基金概述第二节 证券投资基金的运作与管理第三编 证券市场与其他金融市场金融工具配置第五章 证券市场与信贷市场金融工具配置第一节 信贷市场主要业务与金融工具简介第二节 证券市场与信贷市场金融工具配置实例分析第三节 证券市场与信贷市场金融工具的组合与创新第六章 证券市场与保险市场金融工具配置第一节 中国证券市场与保险市场金融工具配置第二节 证券市场与保险市场金融工具配置问题分析第三节 证券市场与保险市场金融工具配置创新趋势第四节 国外证券市场与保险市场金融工具配置简介第七章 证券市场与外汇市场金融工具配置第一节 证券市场对外开放过程中的金融工具配置第二节 证券市场与外汇市场金融工具配置中存在的特殊风险与法律监管第三节 证券市场与外汇市场金融工具配置的演变与创新第四编 证券市场金融工具配置环境分析第八章 中国证券市场金融工具配置的政策环境分析第一节 中国证券市场金融工具配置政策的演变与现状第二节 中国证券市场金融工具配置政策的缺陷与展望……第五编 证券市场金融工具配置趋势
章节摘录
2.回购交易过程 现在,交易所内的国债回购业务也实行竞价交易,融资方和融券方按照每百元资金应收(付)的年收益率报价;报价时可省略百分号,直接输入年收益率数值,并限于小数点后3位有效数字,最小的报价变动单位是0.005个百分点或其整数倍。交易方向以到期交易时国债的运行方向为准,融资方开始时卖出国债得到资金,到期时偿还本息买回国债,他的交易方向就是买进;融券方初始交易时得到国债融出资金,到期时卖出国债收回资金,他的交易方向就是卖出。申报数量单位同国债现券一样为“手”(1000元面值的国债为一手),并以面值10万元,即100手标准券国债为最小交易单位。如某个投资者需要短期资金100万元,但手中的国债又不愿卖掉,他就选择国债回购交易,买入一定期限的国债回购100万元(1000手),以市场价格年收益率11%成交。交易所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自动撮合。回购交易毋须申报账号,其成交后的资金估算和国债管理直接在其申报席位的自营账号内自动进行。如果客户委托券商代理操作,可以在账号申报栏,输入客户的股票账号、国债专用账号或是资金账号中的任意一种,作为券商自营与客户代理之间区分的重要标志。 国债回购交易双方实行“一次交易,两次清算”,成交当天对双方进行融资、融券的成本清算,其成本统一按标准券的面值1000元计算,双方据此结算当日应收(付)的款项;到期购回清算,由证券交易所根据成交时的收益率计算出购回价,保留小数点后3位数值,如果到期回购时恰逢节假日,则顺延至到期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用于国债回购的国债券必须是财政部已公开发行,并在交易所上市流通的国债券种。不可上市的凭证式国债一律不可用于国债回购交易。 在国债回购交易过程中,国债的清算不在成交双方的库存账户内直接划拨。在证券交易所的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内,每个证券公司都有一个国债库存账,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根据券商出入库和买卖国债的变动情况核定该券商进行融资业务可供抵押的标准券数量。每发生一笔融资业务,就有相应面值的标准券被登记结算公司锁定,在融资方未清偿回购债务前,该笔被锁定的标准券既不能卖出,也不能再次用于另一笔回购业务的抵押。而融券方每融出一笔资金并没有增加其国债库存账上的标准券数量,无法将其卖出或作为融资时的抵押券。其实,融资方用于抵押的国债属保证券性质,只有在回购到期时融资方未按约定将资金划拨到位,交易所才会将该笔保证券变卖,用于交割。如果国债回购业务的融资方在回购成交日并没有足额的存放在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的标准国债用于抵押,就会被视为“卖空”国债。按照财政部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卖空国债属盗用国家信用,会受到十分严厉的处罚。除此之外,交易所还将冻结其当天成交融人的资金,直至其将库存补足,其间造成的损失全部由融资方负责。 现在用做国债回购的标准券。并不是一种新出现的国债种类。而是一种抽象的专门用于国债回购的某种流通国债的折算标准。在1996年5 月5日以前。用于抵押的国债均采用标准化抵 押方式,即不分券种,统一按面值计算进行融资、融券业务。融入资金与抵押国债的面值比例为l:l。但是由于各期国债期限、票面利率、付息方式均不相同,在同一时刻不同的国债价格相差较大,而且往往国债价格超过面值,如果不分品种、不论价格。每种国债抵作回购保证时均以面值计算,显然对融资方和融券方都是不公平的。所以,1996年5月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出通知,决定自即日起试行按季公布国债现券品种折算成国债回购业务标准券的比率,并相应记人各会员单位国债标准券账户。其具体措施是:上海证券交易所同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根据国债利率及市场价格,对所有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国债现货交易品种计算并公布可用于国债回购业务的折算比率。其方法是:上海证券交易所定期于每季度最后一个营业日公布下季度各现券品种折算标准券的比率,并于下季度第一个营业日起按新的折算比率计算各会员单位可用于国债回购业务的标准券数额。投资者所持的不同的国债现券用于回购抵押时,同样面值可融入的资金数量是不同的,真正体现了金边债券的价值。市值l00元的国债基本上就可作为100元资金的抵押券,而不是面值100元但市值150元或95元都作为100元资金的等价物。这种作法也符合国际惯例,充分展现了国债的市场属性。如896国债在上市之初,因其是以面值发行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其折算率定为1:1,但该券上市即跌破面值,融资方将市值97元、98元的896券作抵押融入100元资金,这对于融券方显然不够安全。所以1997年第二季度该券的折算比率被调整至l:0.95。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每季国债现券与回购业务标准券折算率之后不久,深圳交易所也公布该所国债回购的标准券折算率。一般情况下,同一种国债现券在同一时间的价格应相同,但由于两地市场的割裂及国债转托管的繁琐手续,两个交易所在同一时间同种国债的价格并不完全一致,因此就造成了一种现券在两个交易所国债回购标准券折算率不同。1997年第一季度国债回购标准券折算率表中,696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l:1.10折算标准券,而在深圳交易所以l:1.2折算标准券,对手持有696券的融资者而言,仅从这个角度考虑,在深交所做国债回购更优惠。 (二)现有国债回购品种 国债回购在1993年12月刚开始时,只有1个月、3个月和6个月三种回购期限,远远不能满足短期资金融通的需要。1994年1月1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新增一种回购期为7天的品种,在实践中,人们觉得对日的1月、3月、6月回购到期日常会碰到周末的非营业日,于是又于1994年6月将回购期限统一改为对礼拜的7天、14天、28天、9l天,后来又推出了3天、4天、182天等期限的回购。表2一l是现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国债回购品种及相应的收费标准。 表2.1中,经手费和佣金都是以10万元为一个单位,在回购发生时一次性收取,反向成交时不用再付任何费用。其中,经手费是证券商向交易所交纳的,而佣金是证券商向客户收取的,其上限是经手费的20倍。从表中可以看出,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品种更丰富,手续费更低,4天国债回购专门针对现在的新股上网发行所需资金,自推出后是该所成交最为活跃的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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