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9-1 出版社:中山大学出版社 作者:王枫云 页数:255
前言
自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国经济社会的整体变迁和通往国家现代化的发展道路上,城市化扮演了一个举足轻重的角色。 加速于20世纪90年代的中国城市化进程,不仅带来了单体城市人口的不断增加、规模急剧扩大以及凝聚力与辐射力的强劲提升,而且还造就了众多的中国城市群落。据有关学者研究,目前中国的大型城市群,总数量达到了10多个,例如:长三角城市群、珠三角城市群、京津冀城市群、海峡西岸城市群、中原城市群、徐州城市群、武汉城市群、成渝城市群、长株潭城市群等。在这众多的城市群中达到国家级水平的主要有3个:长三角城市群、珠三角城市群和京津冀城市群。 其中,尤其是长江三角洲城市群,以20世纪90年代的浦东开发为契机,进入了加速发展的时期。时至今日,无论从城市发展速度还是经济规模总量,以及在中国国家发展战略中的地位来观察,长江三角洲城市群不仅是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经济增长的重要极点,更为重要的是,她已成为中国面向太平洋、参与国际经济竞争的重要战略基地。
内容概要
本书较为全面地考察了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中的非和谐现象,并从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多个角度对非和谐现象背后的政府原因进行了分析。同时,回顾了政府推进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和谐共进的实践探索,指出了其存在的不足和尚须完善之处。最后,提出了消解长江三角洲城市群非和谐发展现象的途径——建构推进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和谐共进的政府协调机制,并指出了政府协调机制顺利运行的保障。 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和谐共进中的政府协调机制,是一种新型的城市群政府间的合作模式与运行机制。 其目标指向是:消除城市群内部各自为政、重复建设、恶性竞争、以邻为壑的旧格局,构筑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新格局,最终实现长江三角洲城市群整体的整合,壮大城市群的整体实力。 其组织载体是:中央政府设立的“国家城市群运行指导委员会”和长三角城市群各城市政府联合组建的“城市群政府联合会”。 其运行原则包括:均衡与非均衡、求同存异、统筹兼顾、具体性、规范化等原则。 其运行的初始环节是:引导长三角城市群16城市准确进行发展定位。 其运行的核心环节是:推进城市群市场体系、产业发展和产业布局、基础设施、信息共享、区域旅游、环境保护、公共政策、信用体系等的一体化、科学化。 其运行的配套环节是:推进单体城市合作形式的多样化,引导非政府主体共同促进城市群的和谐发展。 其顺利运行的有效保障包括:单体城市政府行政理念转换、行政职能的健全与完善,重建城市群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完善城市群的干部交流制度,推进城市群法制的一体化,推进城市群的文化整合等。
作者简介
王枫云,1969年出生。现为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获管理学博士学位(导师是我国著名行政管理学家、新中国公共管理学奠基人、中国MPA之父夏书章教授)。主要从事行政管理和城市管理的教学和研究工作。
曾在《中国行政管理》、《思想战线》、《江汉论坛》、《科技进步与对策》、《中国城市化》、《中国房地产评论》等刊物发表论文数十篇,主持省部级课题近十项。
书籍目录
序言第一章 引言 第一节 研究的问题与研究意义 一 问题的提出 二 研究意义 三 核心概念 第二节 相关文献综述 一 有关“城市群和谐发展”的文献及其述评 二 有关“通过政府协调推进城市群和谐共进”的文献及其述评 三有关“通过政府协调推进长三角城市群和谐共进”的文献及其述评 四 简短的结论 第三节 研究方法、研究框架与创新之处 一 研究方法 二 研究框架 三 创新之处第二章 理论基础及其启示 第一节 中西方传统哲学中的和谐理论及其启示 一 中国与西方传统哲学中的和谐理论 二 中西方传统哲学中和谐理论的共同点 三 简短的启示 第二节 竞争与合作共生理论及其启示 一 现代竞争理论的发展脉络 二 竞争与合作共生理论的主要观点 三 简短的启示 第三节 府际管理理论及其启示 一 府际管理理论的主要内容 二 简短的启示第三章 长三角城市群的非和谐发展:现象、危害及其政府原因 第一节 长三角城市群的非和谐发展:现象及其危害性后果 一 长三角城市群简况 二 非和谐发展现象及其危害性后果的总体描述 三 非和谐发展现象及其危害性后果的具体表现 第二节 长三角城市群非和谐发展现象背后的政府原因 一 经济学视角的政府原因透析 二 政治学视角的政府原因透析 三 社会学视角的政府原因透析第四章 推进长三角城市群和谐共进政府协调的实践探索及其尚存的问题 第一节 政府协调的实践探索 一 中央政府推动下的政府协调(20世纪80~90年代初) 二 市场力量推动下的政府协调(20世纪90年代) 三 城市群政府整体联动的政府协调(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 第二节 政府协调尚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存在主要问题的概括描述 二 存在主要问题的具体阐述第五章 构建长三角城市群和谐共进中政府协调机制的设想 第一节 西方发达国家推进城市群和谐发展政府协调的实践探索及其启示 一 建立科学的城市群政府协调机构,引导整个城市群的和谐发展 二 通过政府协调引导城市群整体规划,推进城市群空间的和谐发展 三 政府协调的运行自觉运用法律、经济手段对城市群进行宏观调控 第二节 构建长三角城市群和谐共进中政府协调机制的具体设想 一 明确政府协调机制的运行目标 二 确立政府协调机制的组织载体 三 明确政府协调机制的运行原则 四 确立政府协调机制的运行环节 第三节 政府协调机制有效运行的保障 一 单体城市政府行政理念转换、行政职能的健全与完善 二 重建城市群政绩考核指标体系 三 完善城市群政府间干部交流制度 四 创造良好的法律制度环境 五 推进城市群的文化整合结语 一 主要结论 二 研究展望主要参考文献后记附录1 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纲要附录2 长江三角洲城市经济协调会章程修正案附录3 长三角16城市共建信用长三角(湖州)宣言附录4 长江三角洲旅游城市合作(杭州)宣言附录5 关于长三角城市群非和谐发展的调研笔记摘要附录6 城市政府在长三角城市群合作中作用的调查问卷及其分析
章节摘录
第一章 引言 第一节 研究的问题与研究意义 一问题的提出 1961年,首先提出“大都市带”概念的法国地理学家戈特曼将长江三角洲(简称“长三角”)地区列为世界第六大城市群。虽然当时这一区域与严格意义上的城市群尚存在很大的差距,但经过20世纪最后20年的发展,无论从城市发展还是经济规模,以及在中国国民经济中的地位看,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已形成了初具雏形的城市群规模等级体系。 根据2005年的统计数据,长江三角洲城市群以占全国1%的土地和6%的人口,创造了约占全国18.6%的国内生产总值,吸收了约占全国43.5%的外商直接投资,人均GDP更是全国平均水平的3.44倍,成为中国城镇分布密度最高、经济发展最具活力的地区。同时。2005年公布的中国经济实力最强的35个城市中,有10个在长三角城市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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