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3-12 出版社: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 作者:王晓珉 著 页数:256
前言
广播电视大学自1979年创建至今已有20多年,为国家培养了几十万法律专业高等专门人才。1999年为适应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教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开始实施,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作为国家的重点科研课题正式启动。法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开放教育试点是该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实现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和中国政法大学合作推出了法律专业专科起点的本科教育,同时邀请了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部分高等学校的专家参加教学资源的建设。 为了更好地探索现代远程开放教育规律,充分体现学生自主学习的特点,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结合20多年办学经验,从教材的体例、版式设计上做了改革,以适合学生的学习。在内容上力求反映应用性的特点,使学生掌握本学科的基本概念和理论体系,具有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其自学能力和认识事物的创新能力,以满足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的需求。在建设文字教材的同时,我们还根据远程开放教育的特点,辅之以录音、录像、CAI、网络课件等学习材料为学习者提供学习支持服务。本套教材为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实施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法学专业系列教材。
内容概要
广播电视大学自1979年创建至今已有20多年,为国家培养了几十万法律专业高等专门人才。1999年为适应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教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开始实施,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作为国家的重点科研课题正式启动。法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开放教育试点是该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实现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和中国政法大学合作推出了法律专业专科起点的本科教育,同时邀请了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部分高等学校的专家参加教学资源的建设。
书籍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私营企业劳动管理暂行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集体合同规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职业介绍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企业最低工资规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贯彻《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规定失业保险条例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劳动行政处罚若干规定劳动监察规定劳动监察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及工作规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附录: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
章节摘录
六、纪律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八种。 七、国家行政机关对于违反国家纪律的工作人员,在追究纪律责任和给予纪律处分的时候,必须本着严肃和慎重的方针,按照所犯错误的性质和情节的轻重,参照本人平常的表现和对错误的认识程度,分别予以适当的纪律处分或者免予处分。 对于违反国家纪律,使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到一定的损失,仍然可以继续担任现任职务的人员,可以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处分。 对于严重违反国家纪律,造成国家和人民利益的重大损失,不能继续担任责任职务的人员,可以给予降职或者撤职处分。如果无职可降或者无职可撤的,也可以给予降级处分。 对于严重违法失职,屡教不改,或者蜕化变质,不可救药,不适合在国家行政机关继续工作的分子,可以给予开除处分。对于其中的某些人员,为了使其有最后悔改的机会,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从宽处理,给予开除留用察看处分。 对于混入国家行政机关进行破坏活动的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必须坚决开除出国家机关,并且依法处理。 八、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犯刑法,情节轻微,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或者经过批评教育后免予处分。 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经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徒刑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的,其职务自然撤销。对于被判处徒刑宣告缓刑的人员,其职务也自然撤销。在缓刑期间,仍然可以留在机关继续工作的,应该根据具体情况,分配适当的工作。
图书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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