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2 出版社: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作者:郑尚元 编 页数:424
内容概要
本书形式上是一门法学学科的教科书,实际上,它包含了两个门类的法律制度,即劳动法学和社会保障法学。劳动法学的教学与研究较之社会保障法学而言,参与的队伍要多一些;就法律制度的形成而言,劳动法律制度也比社会保障法律制度要成熟一些,或者存在更多的实在法。但是,大陆地区劳动法学与社会保障法学教学与研究队伍基本上融为一体,只不过有所侧重而已。因此,法学教育的权威将劳动法学与社会保障法学合并为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因此,教科书的编写就颇为不易。
书籍目录
第一编 劳动法部分 第一篇 劳动法基础理论 第一章 劳动法的产生和发展 第一节 劳动法的产生 第二节 劳动法的发展 第二章 劳动法概述 第一节 劳动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第二节 中国劳动法的适用范围 第三节 劳动法的定位 第三章 劳动法律关系 第一节 劳动法律关系的种类和要素 第二节 附随的劳动法律关系 第四章 国际劳动立法 第一节 国际劳动立法的起源和发展 第二节 核心劳动标准 第二篇 劳动合同及集体合同法律制度 第五章 劳动合同法的一般理论 第一节 中国劳动契约立法史与当代劳动合同立法 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性质和种类 第三节 劳动合同与雇佣合同和承揽合同的联系与区别 第四节 工作规则与劳动合同 第五节 劳动合同当事人的义务 第六章 劳动合同订立的基本制度 第一节 劳动合同订立过程中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 第三节 劳动合同的试用期 第四节 劳动合同的期限制度 第五节 服务期制度 第六节 商业秘密与竞业限制约款 第七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 第一节 工作地点的调整 第二节 职务的调整 第三节 用人单位合并分立中的劳动合同关系变化 第八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三节 劳动合同的终止 第四节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经济补偿 第五节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后果 第六节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后合同义务 第九章 特殊劳动关系的法律调整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三节 非全日制用工 第十章 集体协商 第一节 集体协商的含义 第二节 集体协商的主体 第三节 集体协商的内容 第四节 争议权与不当劳动行为 第十一章 集体合同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集体合同的订立、变更和终止 第三节 集体合同的效力 第三篇 劳动力市场的法律制度 第十二章 反就业歧视法律制度 第十三章 职业场所性骚扰的法律规制 第四篇 劳动基准法律制度 第十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法律制度 第十五章 职业安全卫生法律制度 第五篇 劳动争议程序救济法律制度 第十六章 劳动争议处理法律制度 第十七章 劳动监督检查法律制度第二编 社会保障法部分 第一篇 社会法总论 第一章 社会保障法概述 第二章 社会保障法的产生与发展 第三章 社会保障法的功能与定位 第二篇 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第四章 社会保险与社会保险法 第五章 养老保险法律制度 第六章 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法律制度 第七章 工伤保险法律制度 第八章 失业保险法律制度 第三篇 社会救助、社会优抚与社会福利制度 第九章 社会救助法律制度 第十章 军人社会保障法律制度 第十章 住房社会保障法律制度 第四篇 社会保障基金监督管理与程序救济法律制度 第十二章 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营、监督与管理 第十三章 社会保障争议处理的程序制度
章节摘录
插图:一、劳动法的概念 在我国,关于劳动法的概念,比较有影响的是史尚宽先生在《劳动法原论》中的定义:劳动法为关于劳动之法,详言之,劳动法为规范劳动关系及其附随的一切关系之法律制度之全体。日本学者的定义也基本相同,日本的菅野和夫教授认为,劳动法乃一切劳动关系及其附随关系之法律制度与规范全体总和。日本的多淳亮教授认为,劳动法乃是从属于劳动关系所产生的一切以法律关系为对象的法律。以上概念均强调了劳动法与劳动关系的密切联系,认为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并包括调整与之密切相关的关系的_切的法律规范。我国劳动法学界认为,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相连的其他关系的法律。在我国,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既包括单个劳动关系,也包括集体劳动关系。所谓与劳动关系密切相连的其他关系包括:劳动行政关系、社会保险关系、职业介绍关系、劳动监督检查关系和劳动争议处理关系。二、劳动法的调整对象(一)劳动关系法律是社会关系的调节器,每一个部门法均有其特定的调整对象。劳动法调整的对象主要是劳动关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这一关系经过法律规范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被赋予了法定的权利和义务,所以又常被称为劳动法律关系。在实践中,劳动法律关系又常被简称为劳动关系。但需明确的是,这里的劳动关系不再是一般意义上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而是经过法律调整和规范的劳动关系。要正确把握劳动关系的内涵,需要注意劳动关系的以下几个特征。第一,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特定的。在我国劳动法中,劳动关系的主体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在一些发达国家的劳动法中,劳动关系界定为雇员和雇主之间的关系。各国的雇佣主体和受雇主体的范围,是由其国内立法确定,受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制约,有一定的区别。第二,劳动关系是在雇佣劳动中发生的关系。
编辑推荐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是由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
图书封面
评论、评分、阅读与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