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4-9 出版社:北京师大 作者:周启迪 编 页数: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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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在北京师范大学的百年发展历程中,历史学科一直占有重要地位。经过几代人的不懈努力,今天的北师大历史学系业已成为国内历史教学和科研的重要基地,不仅学术上出精品,而且注重教学改革,更新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完善课程结构。 历史学系的教学改革前后历时20年,启动于20世纪80年代,深化于20世纪90年代。20世纪80年代的教学改革由著名历史学家白寿彝先生主持,重点放在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方面,因具开创性而获得1989年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教学改革继续深化。为了加强基础课教学,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并与历史学系进入“国家文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的教学需求相配合,我系组织教师编写并出版了一套历史学专业基础课教材。这套教材涵盖了历史学科各门主干课程的内容,基本满足了本科阶段历史学专业学生的学习需要,在系内的多轮使用中,得到学生的广泛好评。同时,由于具有编审谨严、结构合理、分量得当、适应面广的优势与特色,这套教材在各高校历史学科受到普遍欢迎。 时至今日,伴随着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历史学系又在调整自己的战略目标,根据自己的学科优势与特色设计发展之路。按照学校的部署,组建了新世纪历史学教材编辑委员会,在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首先着手对20世纪90年代编写出版的历史学基础课教材进行修订,力求通过高水平教材的修订与使用,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和新的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这次修订,仍坚持以历史唯物主义作为指导思想的原则,结合学术发展与教学改革的需求,加入新的学术成果与教学理念,以顺应当今高等教育和历史学科教育教学的发展趋势,为2l世纪的大学历史教育提供一套较为新颖、完善且适用面广的基础课教材。考虑到这套教材已具备的特色与优势,所以总体框架上不拟做过多更动。具体而言,原有章、节、目结构大体不变,全书正文前加图片若干,正文中根据内容需要附插图、地图,每章之后附有若干思想题,全书后附参考书目。
书籍目录
导言 第一章 原始社会 概论 第一节 人类的形成 一、人类在自然界的位置 二、人类的形成过程 第二节 人类社会的早期发展 一、前氏族公社 二、氏族公社的形成 三、氏族公社的繁荣 第三节 氏族公社的解体 一、父系氏族公社 二、阶级的起源 三、国家的形成 第四节 原始精神文化 一、语言文字 二、科学知识的萌芽 三、原始艺术 四、宗教 第二章 上古埃及 概论 第一节 前王朝和早王朝时期的埃及 一、史前期埃及 二、埃及国家的出现 三、埃及国家的统一和君主专制的形成 第二节 古王国时期的埃及 一、古王国时期的社会经济 二、古王国时期的政治状况 三、古王国的衰落 四、第一中间期 第三节 中王国时期的埃及 一、对外联系的扩大和阶级关系的变化 二、中王国时期的内政与外交 三、第二中间期 第四节 新王国时期的埃及 一、埃及帝国的形成和统治 二、新王国时期的社会经济 三、埃赫那吞改革 四、新王国的衰落 五、后期埃及 第五节 上古埃及文化 一、文字 二、文学 三、科学 四、建筑和艺术 五、宗教 第三章 上古西亚 概论 第一节 南部两河流域国家的形成与统一 一、苏美尔时代 二、阿卡德王国时代 三、乌尔第三王朝时期 第二节 古巴比伦王国时代 一、古巴比伦王国的兴起 二、汉谟拉比的统治 三、汉谟拉比法典及其反映的社会 四、古巴比伦王国的衰亡 第三节 古代亚述 一、早期亚述 二、中期亚述 三、亚述帝国 第四节 新巴比伦王国 一、新巴比伦王国的建立 二、尼布甲尼撒二世的统治 三、新巴比伦王国的社会经济 四、新巴比伦王国的灭亡 第五节 古代叙利亚、赫梯、腓尼基和巴基斯坦 一、古代埃勃拉 二、古代赫梯 三、腓尼基 四、古代巴基斯坦 第六节 波斯帝国 一、波斯帝国的兴起 二、高墨塔暴动和大流士改革 三、波斯帝国的社会经济 四、波斯帝国的衰亡 第七节 上古西亚文化 一、文字 二、文学 三、科学 四、建筑 五、宗教 第四章 上古印度 第五章 上古希腊 第六章 上古罗马 大事年表 参考书目 地图目录
章节摘录
瓦尔那制度“瓦尔那”原意为“颜色”、“品质”,是在印度发展起来的一种严格的等级制度。这一制度产生于雅利安人侵入次大陆之初。不过,当时只有“雅利安瓦尔那”和“达萨瓦尔那”两个等级。在早期吠陀时代晚期,随着雅利安人社会的分化,在雅利安人内部也出现了3个不同的等级划分。即婆罗门、罗阁尼亚和吠舍。原来的达萨成为首陀罗,从而萌芽为4个瓦尔那。到晚期吠陀时代,原来的罗阁尼亚转化成为刹帝利。这样就形成婆罗门(僧侣阶级)、刹帝利(武士阶级)、吠舍(一般平民大众),以及这3个等级以外的、社会地位最低的、被征服的土著居民首陀罗4个等级。各个等级除了其不同的地位以外,还有其严格的职业范围。婆罗门种姓属于第一等级。他们的职业是充任祭司,研究并传授婆罗门教经典(包括研究和解释法律),为自己和别人进行祭祀。他们不从事任何生产劳动,不承担国家的任何赋税和徭役,但允许让其手下从事农业和手工业。婆罗门的人身不可侵犯。他们不仅掌握宗教和文化方面的大权而且其中一些人还直接参与政权,充当国王的顾问。他们的生活来源主要是接受布施和赠礼。 刹帝利属于第二种姓,他们的本职是“进行统治,惩罚罪犯,并且从事战争”。王公贵族及官吏皆属于这一种姓。他们可以研究婆罗门教经典、祭神、进行施舍,但不能像婆罗门那样传授经典,为人祭神。他们不从事任何劳动,但从征收赋税和“战争虏获品”中得到大量的产业和财富,并掌握国家的军事、行政大权。 吠舍种姓属于第三等级。他们的职业是从事“农业、畜牧业和商业”。他们可以学习婆罗门教经典、祭神、进行施舍,但是他们和刹帝利一样没有婆罗门所享有的宗教特权,又不可能享有刹帝利那样的军事和行政权力。他们必须把自己收入的一部分作为赋税交给国王。他们是没有任何特权的普通公民。首陀罗种姓属于第四等级。他们的职业是为以上3个种姓服务,“从事手工业与作奴仆”。他们一般不参加婆罗门教的宗教活动,也没有任何权利。他们中的大多数属于雇工,但也有奴隶。此外,还有那些不在这4个“种姓”之列的仆役,则被称为“不可接触的贱民”(旃陀罗)。4个种姓中的前3个种姓都为雅利安族,因此,皆可以举行再生仪式,死后可以转世为人,所以称为“再生族”。第四种姓首陀罗不能举行再生仪式,死后也不能转世为人,所以称为“一生族”。他们只许从事被认为卑贱的职业和杂役,并且明文规定,为前3个种姓服务是他们的天职。① 各种姓间有严格的界限,不能通婚,不得一起饮食。首陀罗与前3个种姓之间的界限尤其严格。这显然是因为首陀罗是被征服的异族,它同前3个种姓之间有种族差别的缘故。至于前3个种姓,其成因与首陀罗有着明显的不同,它们是雅利安氏族内部阶级分化的结果。 统治集团为了维护他们的特权地位,编造神话来说明“种姓制度”的“合理性”,妄图通过一种神的意旨来把4个瓦尔那的现实地位固定下来。《梨俱吠陀》在最后一章中这样写道,当诸神分割一个原始巨人普鲁沙时,由其身体的不同部分转化成4个不同的瓦尔那,他的嘴变成了婆罗门,他的双臂变成了罗阁尼亚,他的双腿变成了吠舍,他的双脚生出首陀罗。在婚姻上,各种姓的人原则上只应在本种姓内进行婚配。不过,法规对高等种姓男子娶低等种姓的女子比较宽容,娶比自己低一等种姓的女子,所生子女还可以保持父亲的种姓;如果低等种姓的男子要娶高等种姓的女子,那就是大逆不道。 种姓制度界限森严,异常牢固,自形成后,沿袭了许多世代,严重地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阻碍了社会的进步,直至今日仍对南亚的社会生活有极大的消极影响。 婆罗门教在晚期吠陀时代,作为统治阶级压迫工具的除了国家和等级制度外,还有婆罗门教。 雅利安人,也和其他民族一样,它的原始宗教信仰是自然崇拜。晚期吠陀时代,婆罗门教形成,它不但保留和利用了原始宗教的多神崇拜,而且还给诸神赋予了新的内容。天神梵伦那变成了司法之神,雷电神因陀罗也就变成了国王和贵族的保护神。同时,又创造了大神婆罗摩,即大梵天。认为大梵天是宇宙的创造者和最高主宰,世界万物不仅皆为梵天所创,而且只有梵天是实,其他一切皆为虚幻。婆罗门教把原始的万物有灵和灵魂转移的观念加以改造,并在此基础上创造出一种“业力轮回”的理论。按照这种理论,人一造业(即行动的后果)必有果报,有了果报就要产生轮回。这样,在现世中为“善”者则得“善”报,为“恶”者则有“恶”报。婆罗门教的最高理想是达到“梵我一致”。婆罗门竭力宣扬“四种姓说”,并且为四种姓的人们规定了各自所要遵循的行为规范——“法”(达磨),各个等级只有按照这种“法”行动才能得到所谓的“善”报。此外,婆罗级制度的瓦尔那制度(汉译种姓制度)萌芽了。①国家的出现也只是个时间问题。 一、晚期吠陀时代国家的形成早在梨俱吠陀时代后期,雅利安部落已从印度河上游向 东迁徙到恒河地区上游,至公元前1000年代前期,逐渐移入整个恒河流域。雅利安人势力的不断扩展,以及雅利安人与印度土著居民的频繁接触和新的结合,促进了次大陆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结构的变化。 在晚期吠陀时代,南亚次大陆已经比较广泛地使用了铁器。②随着铁制工具的出现,南亚次大陆的耕地面积迅速扩大,原先无人居住的森林地区和沼泽地区皆被大量开垦。农业在经济中已居主要地位。耕地使用重犁,往往用好几头牛牵引。播种也按不同的季节分期进行。农作物除麦、豆类外,又增添了水稻和棉花等品种。手工业已较以前有了发展,出现了许多专门从事某一行业的工匠,如铁工、木工、织工、金工、陶工、石工等。据希腊史料记载,波斯王大流士一世于公元前518年占领印度河以西的大片土地后,每年向其居民勒索赋税360塔兰特(1塔兰特等于26千克)金沙。若没有相当规模的开矿和冶炼工程,就很难想象能交出如此多的黄金。 经济的发展使雅利安人与土著居民间以及雅利安人内各部落间争夺财富和土地的战争更加频繁,阶级分化日益加剧,奴隶的人数逐渐增多。当时除战俘奴隶外,已开始有了债务奴隶,因赌博而出卖为奴的现象也时有发生。“达萨”的概念也完全从“敌人”变成了“奴隶”。同时,瓦尔那制度也开始形成。随着这一切变化,原先的氏族部落机构逐渐变成了镇压和压迫民众的暴力机器。过去民主选举产生的部落首领罗阁,也就逐渐演变成了世袭君主。萨巴和萨米提虽仍存在,但作用越来越小。由于雅利安各个部落发展的不平衡,他们向国家过渡的时间也不一致。如恒河上游的居楼和般陀罗在公元前9-前8世纪就已过渡到了国家,但大多数是在公元前7世纪以后完成这种过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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