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8-1 出版社: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作者:王炳照,郭齐家,刘德华,何晓夏,高奇,施克灿 页数: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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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近些年,随着时代的发展,教育改革在不断深化,教育价值观念也在发生转变,教育史学界的研究成果层出不穷。在教学科研实践中,我们开始感觉到1992年修订版的内容已有些不能适应和满足21世纪的新形势和广大读者的新需求。为此,在广泛收集读者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们自己的体会,在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决定再一次对本书进行修订。 此次修订,基本原则依旧是保持本书原有的“简明”特点,根据不同情况作了不同程度的修改。在修订版的基础上,重新组织章、节、目的内容,突出教育思想、制度的历史沿革,并借鉴新的研究成果、新的历史认识修正了部分历史评价,以更为客观、公允的历史评价作为理想诉求。古代部分作了局部的修改、补充、调整,近现代部分无论是章节结构,还是内容都作了较大的改动,特别是增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史部分,以两章的篇幅,勾勒出建国后50年的教育发展的主要轨迹。 此次修订,根据章节内容需要,增加了很多图片,以期图文并茂;每章前面增加了导言,以言简意赅的文字对本章内容作提要式的描述,给读者一个提纲挈领的印象。
书籍目录
第一章 原始社会和夏、商、西周的教育 第一节 教育的起源和古代学校的萌芽 第二节 西周的教育制度第二章 春秋战国时期的教育 第一节 官学的衰落和私学的兴起 第二节 孔子的教育思想 第三节 孟子的教育思想 第四节 荀子的教育思想 第五节 墨子的教育思想 第六节 道家的教育思想 第七节 法家的教育思想 第八节 《礼记》中的教育思想第三章 秦、汉教育 第一节 秦代教育 第二节 汉代文教政策 第三节 汉代学校教育制度 第四节 汉代察举制度 第五节 董仲舒的教育思想 第六节 王充的教育思想第四章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教育 第一节 魏晋南北朝的学校教育制度 第二节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选士制度 第三节 嵇康的玄学教育思想 第四节 颜之推及其《颜氏家训》第五章 隋唐时期的教育 第一节 隋唐文教政策 第二节 隋唐学校教育制度 第三节 隋唐科举制度 第四节 韩愈的教育思想 第五节 柳宗元的教育思想第六章 宋元时期的教育 第一节 宋代的文教政策和教育制度 第二节 宋代的科举制度 第三节 宋代的书院 第四节 辽金的教育 第五节 元代的教育 第六节 朱熹的教育思想第七章 明代的教育 第一节 明代的文教政策和教育制度 第二节 明代的科举制度 第三节 宋元明时期的私学 第四节 王守仁的教育思想第八章 鸦片战争前的清代教育 第一节 清代的文教政策和教育制度 第二节 清代的科举制度 第三节 明未清初的进步教育思想 第四节 王夫之的教育思想 第五节 颜元的教育思想第九章 鸦片战争到洋务运动时期的教育 第一节 清末封建教育的变革 第二节 龚自珍、魏源等对清末教育的批评和改革主张 第三节 洋务运动时期的教育 第四节 张之洞的教育思想第十章 维新运动和清末“新政”时期的教育 第一节 维新运动时期的教育改革 第二节 清末“新政”时期的教育改革 ……第十一章 民国初期的教育第十二章 “五四”运动和大革命时期的教育第十三章 国民政府时期的教育第十四章 反对教会教育与反对日伪奴化教育的运动第十五章 革命根据地教育第十六章 从新民主主义教育向社会主义教育的转变第十七章 创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体系主要参考文献
章节摘录
在我国封建社会历代统治集团中,官、吏区别很大。“领持大概者,官也。”“办集一切者,吏也。”与有职有权的官相比,吏只是供人役使的具体办事人员,又终身无品秩之望,被社会人士,尤其被读书人所不耻。然而元代却打破了官吏界限,吏的社会地位不仅大大提高,而且吏员可以出职任官,并成为一条最主要的人仕道路。 元代吏员名目繁多,据《元史·百官志》载,约有三十余种,分作案牍吏员、翻译吏员、传达吏员和承担其他责职的吏员等。吏员总数多达两万余人。元代吏员定有系统出职任官制度,而且任官品级优厚,吏员出职最高者可达正六品或从六品,可见吏员出职已成为通达官职的一条捷径。什么人可以充任吏员呢?元代建立了周密的吏员选用办法,在此办法中,将读书人列为吏员来源之一,定有“由儒补吏”之法,把学校教育与补充吏员挂钩。“由儒补吏”首先表现在“岁贡儒吏”上,上贡的儒士由儒学教授于“系籍儒生内”考选。其标准除须“洞达经史”外,还须“通晓吏制”,儒吏兼通是为“岁贡儒吏”的基本要求。“由儒补吏”其次表现在“诸生充吏”的措施上。给各类学校的生员以由吏人官的机会。“由儒补吏”还表现在“教官任吏”的办法中。元代教官由朝廷或地方政府任命,但其地位和前途远不及吏职,因此元代于大德九年(1305年)规定,教育可补六部令史或其他吏职,“教官任吏”成为教官奔竞官位的阶梯。 (三)科举制 诚如前述,元代选士制度是以怯薛入仕和吏员出职为主要途径,科举制经过长期行废后虽然也开设了几十年,但在人才选取方面作用有限。然而,作为元代选士三途之一的科举毕竟继承唐、宋衣钵,并在元代这一特殊背景下有所发展,体现出元代科举制的特点,这是不能忽视的。 1.“戊戌选试”和科举制的停废 元代科举制度正式颁行于元仁宗皇庆二年(1313年),离世祖建立元朝已有四十多年。可以说元初科举处于长期停废状态。但是早在窝阔台灭金之后,蒙古贵族集团在占领了淮北广大地区之时,就曾有过科举取士的做法。窝阔台九年(1237年)八月,在耶律楚材等人建议下,诏命断事官蒙格德依,与山西东路课税所长官刘中,历诸路以论、经义、辞赋三科考试,凡专治一科不失文意就可中选,儒人被俘为奴者亦可就试。共录取四千零三十人。是为“戊戌选试”。此后四十年未再开科,虽然朝廷围绕科举行废问题曾反复展开讨论,但最终未能实行。 元仁宗即位后,奉行以儒治国方针,提出“求贤取士,何法为上”的问题。皇庆二年(1313年)十一月颁布行科举诏,延祐;占二年(1315年)正式恢复科举取士。规定每三年开科考试一次。第一场考试经问五条;第二场考试策一道,以时务出题;第三场试策一道,就经史事务内出题。经问从《四书》中出题并以朱熹集注为准。考试中选者,蒙古、色目人作一榜,汉人、南人作一榜。得中进士,委派官职,蒙古、色目人比汉人、南人从优。 惠宗至元元年(1335年)科举曾又中断,六年复设,程式稍变。由于皇庆二年所订科举制度异常详细,因而对明清取士办法颇有影响,多以此为修订条例的蓝本。 综观元代科举取士,在政治上发挥作用有限。但从其特点和意义来看,却不容忽视。第一,元代科举制度异常详细。如皇庆二年颁布的科举条例,成为后来明、清科举的蓝本,在科举历史发展中很有价值。第二,元代科举制度带有鲜明的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的特点,但它的举行本身就是采行汉法的一大进步。第三,在科举制度的发展中,元代的做法最终结束了以辞赋取士,而确立了以经义取士的新阶段。第四,元代科举开始规定以程朱理学作为科举取士的程式,这对程朱理学在全国范围内取得思想上的统治地位,是一个决定性的步骤,影响深远。 (四)元代选士制度对教育的影响 综上所述,元代选士制度,为了达到维护民族统治利益的目的,形成了怯薛入仕、吏员出职和科举取士的入仕三途的选士结构。作为养士机构的学校教育,势必受到选士制度的影响。大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促使元代教育衰落。元代学校教育虽然形成了一套教育体系,但其学校兴衰却起伏不定。究其原因与科举之止废、吏途大开有很大关系。学生入学仅仅为了学习吏业踏入吏途的需要。“科场既罢,士各散去,经师老宿,槁死山林。第二,官吏文化、政治素质下降。第三,科举中试额少,士人读书受教积极性受挫。第四,元代科举规定以程朱理学作为科举取士的程式,致使程朱理学成为学校教育的主要内容,明、清两朝亦受其影响,从而促使封建学校教育更加脱离现实,研究义理,长于思辨,成为一时学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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