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10 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 作者:于语和 页数:265 字数:299000
内容概要
民间法是法社会学视域下和国家法相对应的学理概念。它深深地根植于中国传统社会土壤之中,它是人们长期生活、劳作中积淀而成的生存经验、生活技巧和身体记忆。它源自传统、生于民间,作为自生秩序,在传统社会中发挥着定分止争、平衡利益和协和关系的巨大功用。基于它自身具有的强劲韧性和与时俱进的适应性,加之其在目前中国社会治理中化解矛盾、平息纷争的突出作用,以及它与国家法虽有对立冲突,更有互动、契合和融通的特征,相信它不会因“乡土中国”、“熟人社会”向现代化社会转型而随风飘逝,相反,在多元主义法律观照下的法治建设中,它长风万里,大有可为。同时,学界对民间法的深入、精准的研究,对探寻中国现代化法治建设的进路与模式,将大有裨益。
作者简介
于语和,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后、博士生导师,法史法理教研室主任。2004-2005年赴宁夏司法厅挂职,任司法厅党委委员、厅长助理;2010年4月至今,兼任天津市人大代表进修学校副校长。“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提名奖获得者。“天津市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之一。全国“四五”普法先进个人。主要从事法理学、法史学、法律文化、民间法的教学和研究工作。近年来,主持国家级一项、省部级六项科研项目。出版专著15部,发表学术论文110篇。代表作有:《近代中西文化交流史论》、《中西法律文化散论》、《中西法律文化散论续编》、《中国传统文化概论》、《礼治与法治》、《村民自治法律制度研究》和《民间法》等。
书籍目录
引语:民间法是法吗?
人意——乡土社会的民间法情节
一、探寻:民间法的前世今生
二、追索:多元法律下民间法的生存空间
法意——现代法治与大国之治
一、定纷与息讼:民间法的解纷功用
二、契合与互动:民间法与国家法
三、推进与阻碍:法治视域下的民间法
天意——法治情怀下民间法的命运
后记
章节摘录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民间法(本处系指大量存在于农村社会中的民间规则)所赖以存在的社会基础不是变得日益坚实而是日益削弱,民间法的生存空间不是在日益扩大而是在逐渐缩小。虽然,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民间法生存空间的日益缩小,但这一结论只是一个站在大历史角度的宏观分析,只是一种趋势,至于在多长的时间内民间法会成为历史,我们不得而知,基于此,我们不得不对民间法进行继续而深入地分析。 我们再来探讨一下民间法存在的社会基础到底是什么?学界普遍认为现代西方式的法治道路的社会基础是“市民社会”,而“民间法”存在的社会基础是“乡土社会”,这是自然的事。民间法之所以能够在“乡土社会”中大行其道,就是因为这种独特的社会环境为其提供了适合其生长的土壤。造成“乡土社会”和“市民社会”差异地原因,社会分工所造成的最为重要的结果就是“人”作为个体愈加独立,不但权利独立,而且义务和责任也越加独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即社会关系)变得愈来愈简单,更准确的表述就是社会关系日益明晰,更容易被明确认识并准确地表达出来。 网状的社会结构特征使得人作为个体的权利义务不容易被分立出来,人们不能也不想使自己被某种特定的规则承认,或者约束.或者保护,这都是不现实的。人们只是生活在一个规则的体系之下,一个非静化的运行不息的机制之中,这种机制是在乡土社会中人们千百年来的生存经验中形成的。当然,在这一机制当中,国家法律与民间规则(民间法)无疑都成为这一机制力量源泉,相比之下,民间规则更为重要,而国家法律则相对薄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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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而有定者,律之文;变而不穷者,法之意。 ——宋·傅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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