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11 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 作者:陈智 页数:269 字数:422000
内容概要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以财政部最新颁布的《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大纲为依据,以对考生进行综合指导、全面提高应试能力为原则,深入研究考试真题并结合考前辅导班教师的实际教学经验编写而成。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从初学者的角度出发,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详细介绍了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的各方面知识。全书共分6章,主要包括会计法律制度、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税收征收、财政法律制度、会计职业道德以及模拟试卷与答案解析等内容。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内容详尽、真题丰富,可供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学习使用,也可作为会计学、财务管理等专业人员的参考书或培训班的教材。
书籍目录
第1章 会计法律制度
1.1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1.1.1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
1.1.2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1.2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1.2.1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
1.2.2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
1.2.3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
1.3会计核算
1.3.1总体要求
1.3.2会计凭证
1.3.3会计账簿
1.3.4财务会计报告
1.3.5会计档案
1.3.6其他
1.4会计监督
1.4.1单位内部会计监督
1.4.2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
1.4.3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
1.5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1.5.1会计机构的设置
1.5.2代理记账
1.5.3会计从业资格
1.5.4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1.5.5会计工作岗位设置
1.5.6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
1.6法律责任
1.6.1法律责任概述
1.6.2违反会计法规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1.7会计法律制度案例分析
1.8新会计准则体系概述
1.8.1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发布前的企业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框架
1.8.2会计准则框架体系
1.8.3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全面实施后的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框架
1.9典型考题分析
1.10同步强化训练及参考答案
1.10.1同步强化训练
1.10.2参考答案
第2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2.1支付结算概述
2.1.1支付结算的概念及特征
2.1.2支付结算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2.1.3支付结算的主要支付工具
2.1.4支付结算的法律依据
2.1.5办理支付结算的具体要求
2.1.6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要求
2.2现金管理
2.2.1开户单位使用现金的范围
2.2.2现金使用的限额
2.2.3现金收支的基本要求
2.2.4建立健全的现金核算与内部控制
2.3银行结算账户
2.3.1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和种类
2.3.2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2.3.3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
2.3.4基本存款账户
2.3.5一般存款账户
2.3.6临时存款账户
2.3.7专用存款账户
2.3.8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2.3.9异地银行结算账户
2.3.10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2.3.11违反银行账户结算管理制度问题
2.4票据结算方式
2.4.1票据概述
2.4.2支票
2.4.3商业汇票
2.4.4信用卡
2.4.5汇兑
2.5典型考题分析
2.6同步强化训练及参考答案
2.6.1同步强化训练
2.6.2参考答案
第3章 税收征收
3.1税收概述
3.1.1税收的概念与分类
3.1.2税法及构成要素
3.2主要税种
3.2.1增值税
3.2.2消费税
3.2.3营业税
3.2.4企业所得税
3.2.5个人所得税
3.3税收征管
3.3.1税务登记
3.3.2发票管理
3.3.3纳税申报
3.3.4税款征收
3.3.5税务代理
3.3.6税收检查及法律责任
3.4典型考题分析
3.5同步强化训练及参考答案
3.5.1同步强化训练
3.5.2参考答案
第4章 财政法律制度
4.1预算法律制度
4.1.1预算法律制度的构成
4.1.2国家预算
4.1.3预算管理的职权
4.1.4预算收入与预算支出
4.1.5预算组织程序
4.1.6决算
4.1.7预决算的监督
4.2政府采购法律制度
4.2.1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构成
4.2.2政府采购的含义
4.2.3政府采购的原则
4.2.4政府采购的功能
4.2.5政府采购的执行模式
4.2.6政府采购当事人
4.2.7政府采购方式
4.2.8政府采购的监督检查
4.3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4.3.1什么是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4.3.2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4.3.3财政收入收缴方式和程序
4.3.4财政支出支付方式和程序
4.4典型考题分析
4.5同步强化训练及参考答案
4.5.1同步强化训练
4.5.2参考答案
第5章 会计职业道德
5.1会计职业道德概述
5.1.1会计职业道德的概念
5.1.2会计职业道德的功能
5.1.3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关系
5.2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
5.2.1爱岗敬业
5.2.2诚实守信
5.2.3廉洁自律
5.2.4客观公正
5.2.5坚持准则
5.2.6提高技能
5.2.7参与管理
5.2.8强化服务
5.3会计职业道德教育
5.3.1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形式
5.3.2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内容
5.3.3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途径
5.4会计职业道德建设
5.5会计职业道德案例分析
5.6典型考题分析
5.7同步强化训练及参考答案
5.7.1同步强化训练
5.7.2参考答案
第6章 模拟试卷与答案解析
模拟试卷一
模拟试卷二
模拟试卷三
模拟试卷一答案解析
模拟试卷二答案解析
模拟试卷三答案解析
参考文献
章节摘录
版权页: 插图: 1.支付结算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 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不得作为中介机构经营支付结算业务。 支付结算包括票据、银行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电子支付等结算行为,而该等结算行为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才能进行。《支付结算办法》第六条规定:“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不得作为中介机构经营支付结算业务。” 支付结算工作的任务是根据经济往来组织支付结算,准确、及时、安全地办理支付结算,并按照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管理支付结算,保障支付结算活动的正常进行。 2.支付结算是一种要式行为 所谓要式行为是指法律规定必须依照一定形式进行的行为。如果该行为不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即为无效。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第九条的规定,“票据和结算凭证是办理支付结算的工具。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凭证和统一规定的结算凭证”,“未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的票据,票据无效;未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格式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为了保证支付结算的准确、及时和安全,使其业务正常进行,中国人民银行除了对票据和结算凭证的格式有统一的要求外,还就正确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作出了基本规定。例如,单位和银行的名称应当记载全称或者规范化的简称;票据中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签名加盖章;单位、银行在票据上的签章和单位在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单位、银行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个人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应为该个人本名的签名或盖章;票据和结算凭证的金额、出票或签发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票据和结算凭证金额须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字同时记载,两者必须一致,两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两者不一致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少数民族地区和外国驻华使领馆根据实际需要,金额大写可以使用少数民族文字或外国文字记载。 3.支付结算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 银行在支付结算中充当中介机构的角色,因此,银行只要以善意且符合规定的正常操作程序审查,对伪造、变造的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以及需要交验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未发现异常而支付金额的,对出票人或付款人不再承担委托付款的责任,对持票人或收款人不再承担付款的责任。与此同时,当事人对在银行的存款有自己的支配权;银行对单位、个人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外,银行不代任何单位或个人冻结、扣款,不得停止单位、个人存款的正常支付。 4.支付结算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支付结算是一项政策性强、与当事人利益息息相关的活动,因此,必须对其实行统一的管理。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负责制定统一的支付结算制度,组织、协调、管理、监督全国的支付结算工作,调解、处理银行之间的支付结算纠纷;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根据统一的支付结算制度制定实施细则,报总行备案,根据需要可以制定单项支付结算办法,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后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负责组织、协商、管理、监督本辖区的支付结算工作,协调、处理本辖区银行之间的支付结算纠纷;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总行可以根据统一的支付结算制度,结合本行情况,制定具体管理实施办法,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后执行,并负责组织、管理、协调本行内的支付结算工作,调解、处理本行内分支机构之间的支付结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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