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4 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 作者:肖建国,黄忠顺 著 页数:316
内容概要
本书为纠纷解决原理与实务系列教材之一,适用于法律院校学生、消费者和实务工作者(调解员、仲裁员、法官、律师、消协工作人员)等。它是我国法学教育领域第一部关于消费纠纷解决的教材。该书由“消费纠纷及其解决”、“消费纠纷协商和解”、“消费纠纷调解”、“消费纠纷仲裁”、“消费纠纷诉讼”五章组成。本书在写作过程中,参考借鉴了国内外在消费纠纷解决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在系统阐述消费纠纷解决理论和制度的同时,运用法学、心理学、社会学、管理学等多学科知识,结合诸多消费纠纷解决的现实案例,对于消费纠纷解决的实务技能和方法予以分析和归纳,兼具理论性、实用性、可读性与启发性,可以成为消费纠纷解决研究者和实务工作者的良师益友。
作者简介
肖建国,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图书馆副馆长,中国人民大学纠纷解决研究中心副主任,国家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研究员,《法学家》杂志编辑,北京市新世纪优秀社科理论人才百人工程人选(2001-2010年)。兼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秘书、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行为法学会执行行为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执行制度专业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专业委员会委员。
书籍目录
绪论 消费者权益保护与消费纠纷解决
第一章 消费纠纷及其解决
第一节 消费纠纷
第二节 消费纠纷的解决
第二章 消费纠纷协商和解
第一节 消费纠纷协商和解概述
第二节 消费纠纷协商和解的类型
第三节 消费纠纷协商和解的程序
第四节 消费纠纷协商和解的实务
第三章 消费纠纷调解
第一节 消费纠纷调解概述
第二节 消费纠纷调解的类型
第三节 消费纠纷调解的程序
第四节 消费纠纷调解的实务
第五节 消费申诉与行政调解
第六节 消费纠纷人民调解
第四章 消费纠纷仲裁
第一节 消费纠纷仲裁概述
第二节 消费纠纷的可仲裁性
第三节 消费纠纷仲裁协议
第四节 消费纠纷仲裁的特殊性
第五节 消费纠纷仲裁的实务
第五章 消费纠纷诉讼
第一节 消费纠纷诉讼概述
第二节 小额诉讼
第三节 集体诉讼
第四节 混合诉讼
第五节 消费纠纷诉讼程序
参考文献
章节摘录
版权页: 插图: 三、消费纠纷的类型 消费纠纷的类型化分析有助于消费纠纷解决理论研究的精致化和制度构建的科学化。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消费纠纷可以进行不同的类型化。 (一)是否具有可诉性:消费法律纠纷、消费非法律纠纷 根据是否具备可诉性,消费纠纷可以类型化为消费法律纠纷和消费非法律纠纷。消费法律纠纷是指消费权利纠纷,即可以通过诉讼机制解决的消费纠纷;而消费非法律纠纷则指消费利益纠纷,即只能通过非诉讼机制解决或者处理的消费纠纷。将消费纠纷类型化为消费法律纠纷和消费非法律纠纷的意义在于界定哪些消费纠纷可以诉诸法院,哪些消费纠纷不得诉诸法院。虽然消费非法律纠纷不能通过诉讼机制加以解决,但是,作为具体利益的冲突,诉讼机制仍然有适用的空间和必要。 (二)纠纷实体内容:消费合同纠纷、消费侵权纠纷 根据纠纷实体内容的不同,消费纠纷可以类型化为消费合同纠纷和消费侵权纠纷。消费合同纠纷是指双方当事人基于消费合同的签订、履行所发生的纠纷;而消费侵权纠纷是指基于消费者认为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侵犯其法益而发生的纠纷。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必然存在着消费合同法律关系,但是,如果经营者违反缔约过失责任、从事加害给付或者违背法定经营者义务而涉嫌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消费者得以侵权请求权为基础主张救济。当然,在经营者加害给付的情形下,构成违约请求权和侵权请求权竞合,由消费者择一主张权利。将消费纠纷类型化为消费合同纠纷和消费侵权纠纷的意义在于法律适用时方便确定请求权基础。 (三)争议金额大小:大额消费纠纷、小额消费纠纷 根据争议金额的大小,消费纠纷可以类型化为大额消费纠纷和小额消费纠纷。大额消费纠纷是指争议金额较大的消费纠纷,而小额消费纠纷是指争议金额较小的消费纠纷。一般而言,大额消费纠纷适用普通民事纠纷解决机制没有多少障碍,比较特殊的是小额消费纠纷的解决。小额消费纠纷需要特殊的解决机制,如果解决方法不妥当,小额消费纠纷的消费者可能会选择放弃行使权利,并使小额纠纷长久集聚,从而危害社会稳定与法治发展。区分大额消费纠纷和小额消费纠纷的意义就在于界定适用特殊简易解纷机制的案件类型。 (四)消费领域:商品房消费纠纷、汽车消费纠纷、金融消费品纠纷、餐饮纠纷、美容纠纷、居家装修纠纷、医疗纠纷等 根据消费领域的不同,消费纠纷可以类型化为商品房消费纠纷、汽车消费纠纷、金融消费品纠纷、餐饮纠纷、美容纠纷、居家装修纠纷、医疗纠纷等。这种类型化的价值在于细化消费纠纷类型,方便总结消费纠纷解决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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