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管理法律实务

出版时间:2011-3  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  作者:伊强  页数:249  

内容概要

  
《办公管理法律实务》以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为依据,消化和吸收了我国当前最新的立法成果,对与企业实际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规范的基本理论及其在实践的运用筹划进行了较为系统、详细的介绍。书中除了较详尽地阐述企业组织法外,把笔墨更多地集中于阐述与企业实际工作密切相关的合同法、知识产权法、产品质量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竞争法、保险法、票据法、税收法等法律制度的应用。
   《办公管理法律实务》适合高职高专和成人教育文秘专业、经济管理类专业作为教材使用,同时适合社会企业在职人员阅读参考。

书籍目录

第1章 公司法律制度
1.1 公司法概述
1.2 有限责任公司
1.3 股份有限公司
第2章 合伙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
2.1 合伙企业法
2.2 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3章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
3.1 破产的申请、受理与破产管理
3.2 债务人财产、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3.3 债权申报与债权人会议
3.4 重整与和解
3.5 破产清算
第4章 合同法律制度
4.1 合同订立
4.2 合同效力
4.3 合同履行
4.4 合同变更、转让与终止
4.5 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
第5章 产品质量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5.1 产品质量法
5.2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6章 竞争法律制度
6.1 反不正当竞争法
6.2 反垄断法
第7章 工业产权法律制度
第8章 税收法律制度
第9章 银行法律制度
第10章 证券法律制度
第11章 票据法律制度
第12章 保险法律制度
第13章 劳动法律制度
第14章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律制度
参考文献

章节摘录

版权页:根据公司在控制与被控制关系中所处地位的不同,可以分为母公司和子公司。母公司是指拥有其他公司一定数额的股份或根据协议能够控制、支配其他公司的人事、财务、业务等事项的公司。子公司是指一定数额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控制或依照协议被另一公司实际控制、支配的公司。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公司在管辖与被管辖关系中所处地位的不同,可以分为总公司和分公司。总公司是指依法设立并管辖公司全部组织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总机构。总公司通常先于分公司而设立,在公司内部管辖系统中,处于领导、支配地位。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具有法律上和经济上的独立地位。根据公司信用基础的不同,可以分为人合公司与资合公司。公司的经营活动以股东个人的信用而非公司资本的多寡为基础的公司称为人合公司,如无限公司。公司的经营活动以公司的资本规模为基础的公司称为资合公司,如股份有限公司就是典型的资合公司。1.1.2 公司设立公司设立是指公司设立人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为组建公司并取得法人资格而必须采取和完成的法律行为。1.公司设立方式公司设立的方式基本分为两种,即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发起设立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公司的方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均可采用此种方式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发起人只认购公司股份或首期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对外募集而设立公司的方式。这种方式只为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方式。由于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规模较大,涉及众多投资者的利益,故各国《公司法》均对其设立程序严格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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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1条)

 
 

  •   我急需这方面的知识,正巧看到这本书,很实用,办公用的法律只是又有了,省去了看那些法律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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