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12 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 作者:崔建远 页数: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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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本书是作者在多年民法教学的基础上,改革民法教材常用的教学体例和叙述方式,对新的教材编写方式的尝试。本书首先对民法入门知识进行引领式介绍,随后对民事法律行为、代理、自然人、法人、民法上的时间、民事法律关系、民法基本原则等民法基础知识进行系统的阐述,最后以案例分析巩固了理论知识的教授和讲解。 本书可供法律学者、法科学生进行民法研究和学习时参考使用,同时,也可供立法、司法、执法机关法律实践工作者参考使用。
书籍目录
第一章 民法入门 第一节 民法的涵义 第二节 民法的历史渊源与继受 第三节 民法的渊源 第四节 法律适用第二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与分类 第二节 法律行为的要件 第三节 意思表示 第四节 意思与表示不一致 第五节 意思表示不自由 第六节 条件与期限 第七节 民事行为的效力评价 第八节 民事行为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第九节 法律行为的解释第三章 代理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代理行为 第三节 代理权 第四节 表见代理 第五节 无权代理第四章 自然人第五章 法人第六章 民法上的时间第七章 民事法律关系第八章 民法的基本原则第九章 民法安全分析方法后记
章节摘录
插图:第29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该规则区分城市居民与农村居民,采取不同计算标准,死亡赔偿金差异较大,并不符合我国宪法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在同一侵权事件中,又有城镇居民,又有农村居民的,其不公平性更为明显。故此,可以通过宪法解释,解释该规范,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因侵权而死亡的,应当获得数额相同的死亡赔偿金。6.比较法与理论继受所谓比较法解释方法,是指引用外国立法例、判例及学说作为一项解释因素,用以解释本国法律意义内容之一种法律解释方法。比较法解释多被列入规范目的解释方法中。比较法的方法既具有解释法律文本的功能,也具有填补法律漏洞的功能。例如,2005年3月,张某与杨某在上学路上拾到被人刮开并丢弃的彩票一张,杨某拿着这张彩票兑奖,获得6万元,张某请求分得一半。在我国法律上,没有抛弃以及先占的规则,可通过比较法方法去补充漏洞。7.限制解释与扩张解释限制解释与扩张解释方法,是从解释结果与文义之间的关系的角度来区分的,体系解释、目的解释、历史解释都可能导致限缩解释或扩张解释。(1)限缩解释。所谓限缩解释,是指法律规定的文义过于宽泛,没有将特定的案型排除在外,应当将其所适用的范围加以限制,缩小其适用范围。限缩解释的根据也是规范目的。而且,限缩解释不能损及其核心文义。
后记
本书是清华大学法学院民法学科组全体教师的合著。本来,已经协商好由申卫星教授、王洪亮副教授、程啸副教授三位博士承担全部的撰写任务,却因申报“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时格局确定作者队伍为民法学科组,故本书为全体教师通力合作,共同完成该项任务。对于各位同人的理解、团结和付出,表示由衷的谢意!几十年来的民法学教学经历已经显示,对于初学者接受民法知识和民法思维来说,既有的民法总论教材体系难度较大。改良民法总论教材的体系和叙述方式,显得必要和迫切。在韩世远教授、申卫星教授、王洪亮副教授和程啸副教授的建议、设计和协商下,本教材有所变革。初步尝试,成功与否,尚待观察。加之交稿有些仓促,缺点和错误在所难免。我们诚挚地期待同学和教师多提宝贵意见,以备修改本教材时采纳。本书分工如下:王洪亮副教授撰写第一章、第九章,韩世远教授撰写第二章,耿林副教授撰写第三章、第八章,程啸副教授撰写第四章、第五章,崔建远教授撰写第六章,申卫星教授撰写第七章。崔建远教授作为本书的联络员,负责联系和沟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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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论》:清华大学法学系列教材·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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