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9-10 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 作者:《税法》编委会 编著 页数:429
前言
我们在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为全国中小企业长期服务的过程中,以切身体验解读了“企业乃国计民生之本”这句话的深刻内涵。 中国每年以五位数持续增加的数十万家中小企业以及数以亿计的从业人员构成了庞大的产业大军,每年为社会新增就业岗位以千万计。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与国家的富强以至每个人生活息息相关,为中小企业排忧解难,帮助和促进企业的稳健发展是我们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的职能和责任。 中国中小企业几十年来的快速崛起,为国家综合实力的增强和人民福祉的提升做出了巨大贡献,也为世界市场提供了一定的需求与支撑。在当今全球化的大背景下,中国中小企业面临的挑战和机遇巨大。处于中国经济乃至世界经济产业链条各个环节的中国中小企业,在经济日益全球化的今天,其命运与世界经济已经是密不可分。 中国中小企业要持续发展,做大做强,就要与世界接轨,获得国际资质的认证,参与、融入乃至驾驭世界经济体系,掌握自身发展的主动权。在科学发展理念的指引下,中小企业与大企业一样面临着增长方式的转变。清洁生产,节能环保,生态城市建设,正在成为中国经济未来发展的定位和目标。目前,中国中小企业管理水平、产业构成、技术层级、产品质量、市场运作能力,等等,还有待提高。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中小企业的经营品位和发展质量对于中国品牌在全球经济中的地位和影响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中国中小企业正处在提升经营品位和发展质量的转折期,中国政府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在政策和资金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和帮助。企业发展的重新定位和“走出国门”,融入世界的发展战略,让我们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在工作中找到了新的坐标。在参与企业发展战略研讨、企业融资、资产重组、品牌建设、国际合作、市场研发等一系列组织协调工作中,我们接触了大量的企业经营信息和财务管理数据,对中小企业的经营管理现状感触颇深。中国中小企业要提升品位,增强核心竞争力还有待时日。苦练内功,强化素质,对于中国中小企业来说,势在必行。
内容概要
为了落实《中小企业成长计划》,我们组织编写了实施计划所需的培训和考试教材。在出版社的积极协助和建议下,我们特别聘请了有关专家学者,将企业培训教材、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试题、企业应用实例、标准答案等企业经营必备的专业知识有机结合,对知识体系框架、关键的知识点解析等提纯精度、挖掘深度,集成了系列丛书《全国注册会计师培训考试一本通》(共5册,财务管理、会计、审计、税法、经济法),以帮助学习者达到企业管理的行业标准,同时兼顾“全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应试需求,顺利通过全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收到务实多赢的效果。
书籍目录
第一章 税法概论 第一节 税法概念 第二节 税法构成要素 第三节 税法的地位及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第四节 我国税收的立法原则 第五节 我国税收立法、税法调整实施(年新增) 第六节 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第七节 我国税收管理体制 第二章 增值税法 第一节 征税范围及纳税义务人 第二节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 第三节 税率与征收率的规定 第四节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五节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六节 几种特殊经营行为的税务处理 第七节 进口货物征税 第八节 出口货物退(免)税 第九节 征税管理 第十节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及管理 第三章 消费税法 第一节 纳税义务人 第二节 征税范围 第三节 税目与税率 第四节 计税依据 第五节 应纳税额计算 第六节 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免)税 第七节 征收管理 第四章 营业税法 第一节 纳税义务人与扣缴义务人 第二节 税目与税率 第三节 计税依据 第四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五节 几种特殊经营行为的税务处理 第六节 税收优惠 第七节 征收管理 第五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含教育费附加) 第一节 纳税义务人 第二节 税率 第三节 计税依据 第四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五节 税收优惠 第六节 征收管理与纳税申报 第六章 关税法 第一节 征税对象与纳税义务人 第二节 进出口税则 第三节 原产地规定 第四节 关税完税价格 第五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六节 税收优惠 第七节 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 第八节 征收管理 第七章 资源税法 第一节 纳税义务人 第二节 税目、单位税额 第三节 课税数量 第四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五节 税收优惠 第六节 征收管理与纳税申报 第八章 土地增值税法 第一节 纳税义务人 第二节 征税范围 第三节 税率 第四节 应税收入与扣除项目 第五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六节 税收优惠 第七节 征收管理第九章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法(年新增耕地占用税法)第十章 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法 第十一章 印花税和契税法第十二章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章 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四章 国际税收协定(年新增) 第十五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十六章 税务行政法制第十七章 税务代理(年新增) 第十八章 税务咨询和税务筹划(年新增)
章节摘录
(三)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四)会员费、席位费和资格保证金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会员组织收讫会员费、席位费、资格保证金和其他类似费用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这些款项凭据的当天。 (五)扣缴税款义务发生时间为扣缴义务人代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六)纳税人自建建筑物,其建筑业应税劳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销售自建建筑物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纳税人将自建建筑物对外赠与,其建筑业应税劳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该建筑物产生转移的当天。 (七)贷款业务。自2003年1月1日起,金融企业发放的贷款逾期(含展期)90天(含90天)尚未收回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取得利息收入权利的当天。原有的应收未收贷款利息逾期90天以上的,该笔贷款新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均为实际收到利息的当天。 (八)融资租赁业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租金收入或取得索取租金收人价款凭据的当天。 (九)金融商品转让业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之日。 (十)金融经纪业和其他金融业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营业收人或取得索取营业收入价款凭据的当天。 (十一)保险业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保费收入或取得索取保费收入价款凭据的当天。 (十二)金融企业承办委托贷款业务营业税的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代委托人收讫贷款利息的当天。 (十三)电信部门销售有价电话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售出电话卡并取得售卡收入或取得索取售卡收入凭据的当天。 (十四)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和商誉时,向对方收取的预收性质的价款(包括预收款、预付款、预存费用、预收定金等),其营业税纳税业务发生时间,以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该项预收性质的价款被确认为收入的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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