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9-9 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 作者:董恩国 编 页数:198
前言
国务院2006年3月28日颁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2006年7月1日起,所有上路行驶的机动车都必须投保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随着交强险的正式实施,它标志着我国第一个以立法形式设立的机动车强制险种开始出现。同时商业车险随之变化,施行行业协会统一条款。 汽车保险与理赔人员不仅要懂保险,更要懂汽车,因此需要复合型的汽车保险与理赔专业人才。目前这种人才相当紧缺,国内许多院校的汽车、交通、保险类专业均开设了“汽车保险与理赔”这门课程,甚至有很多院校开设了“汽车保险与理赔”专业,为社会培养急需的汽车保险与理赔复合型高级人才起到了积极作用。 本书从汽车保险概述出发,对我国现行的主要汽车保险种类、汽车保险原则、汽车保险条款进行了详述;对汽车投保、理赔等有关保险实务给予了介绍;同时专门对现场查勘的程序与方法、汽车保险事故的损失评估、汽车保险欺诈与预防进行了介绍。本书用大量汽车保险与理赔典型案例加以导入,使学生更加容易探究理论和实践之间的联系,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本书在编写过程中十分注重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结合实际工作任务要求训练技能,使学生在步入社会之前就充分了解职业情景,增强学生走进企业的“适应性”。 本书为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专项课题“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研究”(GJA070003)的研究成果之一,也是天津工程师范学院教学改革项目“以职业能力为取向的‘汽车保险与理赔’复合型特色人才培养的研究与实践”(2007-2-26)的研究成果之一。 本书由天津工程师范学院董恩国统稿并担任主编,张蕾、窦莉担任副主编。全书共分八章,编写分工情况如下:第1章、第4章、第7章和第8章由董恩国编写,第5章和第6章由天津工程师范学院张蕾编写,第2章和第3章由天津工程师范学院窦莉编写,参加本书编写的还有天津开发区职业技术学院王宇轩、江阴职业技术学院庞敬礼、济南职业学院韩佳丽。本书在编写过程中得到了中国平安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冯晓霖的大力支持,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在编写过程中,参考了国内外有关的论著、教材和报刊杂志,在此谨致谢意。 由于编者水平所限,书中难免有疏漏和不妥之处,恳请同行和读者提出宝贵意见,以便在今后的修订中不断完善。
内容概要
2006年7月1日起,我国开始实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本书从汽车保险概述出发,对我国现行的主要汽车保险种类、汽车保险原则、汽车保险条款进行了详述,对汽车承保、理赔等有关保险实务给予了介绍。同时,专门对现场查勘的程序与方法、汽车保险事故的损失评估、汽车保险欺诈与预防进行了介绍。 本书既可供交通运输、汽车保险与理赔、汽车市场营销、汽车服务工程、汽车维修工程、汽车运用等专业的本专科学生学习使用,也可作为保险公司及保险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的实务培训用书,同时还可成为广大保户了解汽车保险与理赔相关知识的一部首选参考书。
书籍目录
第1章 汽车保险概述 1.1 风险及其类型 1.1.1 风险的含义 1.1.2 风险的组成要素 1.1.3 风险的特性 1.1.4 风险的分类 1.2 保险及其分类 1.2.1 保险的概念 1.2.2 保险与类似经济行为的区别和联系 1.2.3 保险的要素 1.2.4 有关保险名词的解释 1.2.5 保险的分类 1.3 汽车保险的含义及特点 1.3.1 汽车保险的含义 1.3.2 汽车保险的特点 1.4 我国汽车保险业务概述 1.4.1 汽车保险种类的发展 1.4.2 我国的汽车保险产品简介 1.5 汽车保险的起源和发展 1.5.1 汽车保险的起源 1.5.2 国外汽车保险的发展 1.5.3 我国汽车保险的发展 1.5.4 我国汽车保险的发展方向 思考题 练习题第2章 汽车保险市场与经营 2.1 汽车保险市场概述 2.1.1 汽车保险市场及其地位 2.1.2 保险市场机制 2.1.3 保险市场营销的模式 2.1.4 汽车保险市场的发展 2.2 保险公司的经营 2.2.1 保险公司的一般组织形式 2.2.2 保险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 2.2.3 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 2.3 保险中介 2.3.1 保险代理人 2.3.2 保险经纪人 2.3.3 保险公估人 2.4 汽车保险的监管 2.4.1 国家对保险业的监管 2.4.2 保险行业的自身监管 思考题 练习题第3章 汽车保险合同与原则 3.1 汽车保险合同 3.1.1 汽车保险合同的特征 3.1.2 汽车保险合同的形式 3.1.3 保险合同的订立与生效 3.1.4 汽车保险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3.1.5 汽车保险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3.1.6 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和争议处理 3.2 汽车保险的基本原则 3.2.1 保险利益原则 3.2.2 最大诚信原则 3.2.3 近因原则 3.2.4 损害补偿原则 3.2.5 代位原则 思考题 练习题第4章 汽车保险产品 4.1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4.1.1 交强险的发展历程 4.1.2 交强险简介 4.1.3 交强险与商业三者险的区别……第5章 汽车承保实务第6章 汽车保险理赔实务第7章 汽车保险事故的损失评估第8章 汽车保险欺诈与预防附录 中国人民财产股价有限公司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表(北京)参考文献
章节摘录
第1章 汽车保险概述 1.1 风险及其类型 保险界有一句至理名言:“无风险就无保险。”这表明:保险与风险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必然联系,而且风险的客观存在是保险经济得以产生、确立和发展的根据。因此,要清楚保险是什么,首先必须清楚风险是什么,什么样的风险可以向保险公司转嫁。 1.1.1 风险的含义 中国有一句俗话:“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这句话是人们对自己的命运、对自然规律的不可预见性的一种无可奈何的总结。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遇到一些难以预料的事故和自然灾害,小到失窃、车祸,大到地震、洪水。意外事故和自然灾害都具有不确定性,不幸事件一旦发生,就会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毁损的后果,我们把这种无法预知的可能损失,称之为风险。换言之,保险学中的风险是指未来损失的不确定性。 这一定义与我们日常生活中所说的风险的含义不同。我们常说做什么事情有风险,意思是“把握不大”、“成功的可能性小”。保险学中的风险有时也称危险,包含如下三层含义。 (1)风险是一种客观性存在的状态。 当我们说风险是一种状态时,就是指,无论人们是否意识到,风险都是客观存在的。例如,在有害物质或有害气体的环境中工作会损害人体健康,这一点不管人们对此是否了解,都不会改变这些物质和气体损害人体健康这个事实的存在。在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人们会面临各种各样的风险,而且都与人的利益相联系,人们不能任意改变或消灭它。旧的风险解除了,新的风险又会产生。可以说,风险与人们的工作、生活是密切相关的。 (2)风险是与损失相伴随的状态。 任何风险都与损失相联系,离开损失谈论风险毫无意义。例如,优美整治的环境,有助于人们的身心健康和工作学习效率的提高。显然,这与损失风马牛不相及,因此无风俭可言。只有与损失相关联,才可谓之“风险”。 (3)风险是指损失的发生具有不确定性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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