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9-4 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 作者:黄海东 编 页数:340
前言
国际贸易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得到了飞速的发展,随着我国外贸经营权由行政审批改为登记制,越来越多的企业参与到国际商务的竞争中。为了进一步适应国际经济贸易发展的新形势,国际贸易从业人员必须掌握国际贸易实务中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同时熟知有关国际贸易法律和国际惯例,只有这样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为了给初学国际贸易的人员提供一个学习指南,我们编写了这本教材。本教材总结了以往同类教材的经验,突出内容的实用性,比如价格的换算、国际贸易单证的制作、传递与审核等操作性内容;注重介绍国际最新修订的国际贸易法律和惯例的规定,如《UCP600》,以及我国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结合我国当前国际贸易的新发展和进出口业务的实际,增加了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电子商务和电子合同、出口结汇方式、出口收汇核销和出口退税等内容;精心设计了复习思考题和典型案例,以帮助学生更好地掌握国际贸易实务的基本知识点,增强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本书由黄海东任主编,并负责全书的修改和定稿工作。参加本书编写工作的有:石宏峰、张绍黎、宋扬、刘恒、丁婷婷、于世佳、李云凌。感谢他们对本教材编写工作的大力支持,谨此一并致谢。在编写过程中,编者参考了有关的国内外文献资料,在此,向这些参考文献的作者表示诚挚的谢意。
内容概要
国际贸易实务是专门研究国际商品交换具体过程的学科,它涉及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国际贸易法律与惯例、国际金融、国际运输与保险等学科的基本原理与基本知识的运用,是一门具有涉外活动特点的、实践性较强的综合性应用学科。 国际贸易实务重点研究国际贸易实务中的基本理论、基本业务程序、基本操作技能,以及与这些业务程序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国际惯例。根据该课程的内容和特点,本书分为十二章,第一至八章介绍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交易条件的概念、规定方法、法律规定、国际惯例规定及注意事项;第九章阐述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立的相关知识、法律规定和注意事项;第十章介绍进出口合同的履行程序及其所涉及的法律规定;第十一至十二章阐述国际贸易的方式以及现代电子商务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本书适合作为国际贸易、国际物流、电子商务等专业本科学生的教材,也可作为企业进行国际贸易培训的参考书。
书籍目录
第一章 合同的当事人与标的 第一节 合同的当事人 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当事人的含义 二、规定合同当事人条款的意义 三、合同当事人条款的主要内容 四、订立合同当事人条款应该注意的问题 第二节 商品的品名 一、商品品名的含义 二、约定商品品名的意义 三、合同中的品名条款 四、订立品名条款需要注意的问题 第三节 商品的品质 一、商品品质的含义 二、约定商品品质条款的意义 三、品质的表示方法 四、合同中的品质条款 五、规定品质条款应注意的问题 第四节 商品的数量 一、约定商品数量的意义 二、计量单位 三、计算重量的方法 四、合同中的数量条款 五、订立合同数量条款应该注意的问题 第五节 商品的包装 一、约定商品包装的意义 二、商品包装的种类 三、商品包装的标志 四、中性包装和定牌加工 五、买卖合同中的包装条款 六、规定合同中的包装条款应注意的问题 复习思考题 典型案例 第二章 国际贸易术语 第一节 国际贸易术语的含义与作用 一、国际贸易术语的含义 二、国际贸易术语的作用 第二节 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 一、《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二、《华沙—牛津规则》 三、《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正本》 第三节 《通则》中的E组贸易术语 一、EXW术语的含义 二、EXW术语买卖双方的主要义务 三、使用EXW术语应注意的问题 第四节 《通则》中的F组贸易术语 一、FCA术语 二、FAS术语 三、FOB术语 第五节 《通则》中的C组贸易术语 一、CFR术语 二、CIF术语 三、CPT术语 四、CIP术语 第六节 《通则》中的D组贸易术语 一、DAF术语 二、DES术语 三、DEQ术语 四、DDU术语 五、DDP术语 第七节 贸易术语的选用 一、FOB、CFR、CIF与FCA、CPT、CIP的比较 二、选用贸易术语应注意的问题 复习思考题 典型案例 第三章 进出口商品的价格 第一节 进出口商品作价原则及影响因素 一、进出口商品作价原则 二、进出口商品作价影响因素 ……第四章 国际货物运输 第五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第六章 国际货款的收付 第七章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 第八章 国际贸易争议的预防与处理 第九章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磋商与订立 第十章 进出口合同的履行 第十一章 国际贸易方式 第十二章 电子商务与国际贸易 附录A 海运提单样本 附录B 保险单样本 附录C 预约保险合同样本 附录D 销售确认书 附录E 销售合同、信用证及议付单据
章节摘录
第一章 合同的当事人与标的 合同的当事人和标的是合同的主要条款之一。合同当事人是指以自己的名义订立与履行合同并享有一定的权利与承担约定义务的人。合同规定当事人条款是说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明确合同主体资格的最基本的条款。而合同标的是当事人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也是其在履行义务时应尽最大努力所追求实现的一项利益目标。国际货物买卖的标的条款是合同成立的重要条件,缺少标的的合同就失去了权利和义务的载体。合同标的有具体的品名、品质、数量和包装,因此,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应该明确订立成交商品的品名、品质、数量与包装条款,以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 第一节 合同的当事人 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当事人的含义 合同当事人是指以自己的名义订立与履行合同并享有一定的权利与承担约定义务的人。合同当事人条款是说明合同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明确合同主体资格的一项不可缺少的最基本条款。 自然人的姓名指经过户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正式用名,一般为其身份证上的用名。自然人的住所是指自然人长期生活和活动的主要处所。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是指经登记主管机关登记的名称,如果是公司,则必须以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为准。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住所是指它们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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