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8-12 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 作者:P.S.阿蒂亚 页数: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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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初民社会,各族群独处一隅,几与外界隔绝,孤立中遂滋生某种自信,或称诩“上帝选民”、“天之骄子”,或自谓“吾道独真”、“唯我德馨”。后偶与夕卜族接触,亦对“非我族类”,多投以白眼,甚至极尽嘲讽之能事,必欲歼灭而后快。各族群习俗、法律各异。史存多妻多夫之族,前者对“男人奢侈”之放纵,令后者匪夷所思,后者对“女人放荡”之纵容,使前者难以理解。同样,禁忌食人之族对“自餐骨肉”之风深恶痛绝,而奉守食人之俗者,对前者浪费“美味佳肴”之举却大惑不解。族群间乌眼鸡般互视野蛮,互斥异端,互为排斥,互相攻讦。史卷中人类血淋淋之格斗厮杀惨帚,实多出于文化封闭,心理排外。法,作为习俗结晶、文化符号之一种,其演进标志人类族群进化之轨迹:由隔离而接触,由孤立而群合,由独行而协作,由排斥而共存。然文化因族群而殊,习俗因族群而别,法律因族群而异。古希腊贝壳放逐与古罗马陪审制,中世纪神明裁判、共誓涤罪与近代罪刑法定、无罪推定,伊斯兰法一夫多妻制、三休制与天主教教会法一夫一妻制、禁止离婚制;印度寡妇殉葬与西方领主初夜权,英美对抗制与欧陆纠问制,中国古代德主刑辅与伊斯兰教政教合一,美国三权分立与英国议会主权……
内容概要
英国法律文化的风格和纠纷解决的方式具有高度实用主义的特色。与欧洲大陆的同行们相比,英国法官在裁判中更信任经验和先例,而非逻辑与原理。作者以“逻辑与经验、权利与救济、原理与先例、学术与实践”四对核心范畴为观察视角和论述理路,为我们呈现了实用主义传统的一个较为全面的法律影像。在此基础之上,阿蒂亚也将传统英国法的精神归结为:对实用主义的偏爱与坚守、对理论的反感与排斥。当然,对于英国法的实用主义精神传统,阿蒂亚在赞扬和褒奖之余,也进行了反思与重估。“实用主义传统的弱点”和“幕后的理论”两章便是作为学术法律人的阿蒂亚“反思与重估传统”的产物。 本书是一部“比较法理学”的杰作,视野开阔、论理充分、言之有物。适合对英国法、比较法、法理学和部门法哲学感兴趣的教师、研究人员和学生阅读。 作者阿蒂亚是牛津大学英国法教授,原书南Ham[yn信托基金赞助,StevensSons公司出版,后版权转让给Mr.Greener’sCompany(Thomson,Sweet&Maxwell)公司。中文版权为清华大学出版社享有。
作者简介
作者:(英国)P.S.阿蒂亚 译者:刘承韪 刘毅
书籍目录
“比较法学丛书”总序译者序言第一章 英国法中的实用主义与理论 一、逻辑与经验 二、权利与救济 三、先例与原理 四、实践与学术第二章 实用主义传统的力量 一、逻辑与经验 二、权利与救济 三、先例与原理 四、实践与学术第三章 实用主义传统的弱点 一、再论逻辑与经验 二、权利与救济 三、先例与原理 四、实践与学术第四章 幕后的理论 一、隐性理论 二、隐性理论的影响 三、隐性理论与司法功能 四、学术法律人的贡献索引
章节摘录
我在第一次讲座中说过,在以先例为核心的法律制度和以原理为至高无上准则的法律制度之间,不可能划出一条明确的分界线。人们通常会认为,先例创造了原理,或者说是促进了原理的发展。同时,我也觉得,我们会发现普通法系和大陆法系一些不同倾向,普通法更多地强调先例,而大陆法则更多地依赖于原理,尤其是范围更广、更为全面的原理。我想继续探讨本章的主题,我将从几个特殊的方面来展现一个事实:对先例的强调使得普通法具有真正的实用主义力量。首先,很明显的一点是,强调先例这一英国法的典型特征,要求把案件事实视为最重要的内容。一个案件是否与以前的先例“相关(inpoint)”,是否可以与以前的先例区分开来,都必须依赖于对事实的细查。因此,69基于这一原因(尽管还有其他原因),现代法非常强调个案中的事实。我将从事实发现过程(processoffact-finding)的内容开始讲起。必须记住,在过去的半个世纪中,英国民事诉讼程序的整体性质因为民事陪审团的消失而发生了重大变革。几乎所有的现代案件都由法官们单独审理,尽管法官们也当然得到了对抗制诉讼和辩护制度中出庭律师的帮助。我相信,一般来说(虽然有些限制),此种事实发现过程是现代英国法律制度所具有的力量之一。首先,诉讼中会大量探究民事纠纷中的诸多事实细节,而这些细节在以前是不为人知的。这便使得英国法在很多方面具有实践性的力量。事实上,英国法的事实发现过程是英国法的力量源泉,不仅在探求事实真相的过程中如此,在与该事实相关的法律规则的制定和法律裁判的实践中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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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法中的实用主义与理论》由清华大学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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