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8-5 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 作者:王卫国,戴志强,朱晓娟 主编 页数:241
内容概要
法律不是殿堂之上的象牙之塔,百姓生活中,小至行车走路,大至纠纷诉讼,面对纷繁复杂的法律问题,您的权益是什么?您的义务是什么?您将如何面对?生活与法丛书,撇开“为什么”注重“怎么办”,以直接、简单、明了、实用为编写宗旨,以生活中经常遇到的问题为关注热点,有极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本书共分为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反不正当竞争、与计算机有关的知识产权及诉讼程序六章,全面剖析了在保护知识产权过程中所遇到的方方面面的问题,协助您快速精通法律,高效自助维权。
书籍目录
第一章 著作权 一、作品 1.某出版社是否可以转载、摘编他人的论文作品? 2.韩某是否对广告类摄影作品享有著作权? 3.在公益广告中使用了我的摄影作品是否侵犯了我的著作权? 4.美籍华人的作品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吗? 5.陕北的民谣作为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应如何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6.民事审判过程中的法庭辩论词是否属于作品的保护范围? 7.我公司的电子产品说明书是否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8.在工作中突发产生的点子和想法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吗? 9.我可以独自行使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吗? 10.某电影制片厂根据同一历史题材创作的电影作品是否应受到著作权的保护? 11.我制作的动物泥塑是否属于美术作品? 12.淫秽小说是否也应受到著作权法保护? 13.我对自己设计的发型是否享有著作权? 14.我公司制作的市场调查表格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 15.根据记者招待会发布的新闻所作的时事评论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 16.我的设计图纸是否应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二、著作人身权和财产权 1.某出版社未按约定排列作者署名顺序是否构成对作者署名权的侵犯? 2.小说的作者死亡后无继承人,作品的署名权和修改权应由谁行使? 3.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是否还享有著作人身权? 4.没有参加创作的陈某能在我与他人的合作作品上署名吗? 5.我在翻译发表鲁迅先生的作品上署名是否构成侵权? 6.杂志社对我的作品进行实质性删改是否侵犯了我的修改权? 7.我给《雪山飞狐》写续集是否侵犯了金庸先生的著作权?, 8.我是否有权适当分得倪某使用合作作品所得的稿酬? 三、著作权的归属与行使 1.以自己名义发表他人未发表作品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 2.我为领导人撰写的演讲稿著作权归谁? 3.将我的书画卖予第三人是否意味着他已经取得了著作权? 4.受他人委托撰写回忆录的著作权应归谁享有? 5.匿名作品的著作权应该归谁所有? 6.某文化传播公司根据教科书内容编写教辅读物的著作权归谁所有?乏外商未经我同意将标志许可他人使用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 四、著作权的限制 1.商场、宾馆等经营场所播放背景音乐是否属于合理使用? 2.出版社将他人的作品编入出版教科书中是否应得到作者的许可? 3.电影制片厂在拍摄电影时对原剧本作适当的修改是否属于合理使用? 4.王某未经同意将我的作品翻译成藏语是否属于合理使用? 5.我是否有权将职务作品许可他人使用? 6.将艺术作品录像制成宣传广告的行为属于合理使用吗? 7.某电影学院将我的作品拍摄成电影并放映属于合理使用吗? 8.市旅游局将我的剪纸图案印在宣传册上是否属于合理使用的范围? 9.某杂志转载我已发表的时事性文章是否属于合理使用的范围? 10.李某将我陈列在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临摹后出售是否属于合理使用的范围? 11.美术出版社将我的作品编入教科书是否构成侵权? 12.某报纸转载我发表在网上的作品是否属于法定许可的范围? 五、邻接权 1.某工作室复制、发行我公司录音录像制品的行为构成侵权吗? 2.某公司擅自加印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 3.酒店请歌手翻唱我的歌曲构成侵权吗? 4.影视改编摄制权的受让方未经同意是否可以转让该权利? 5.某电视台擅自播放我的歌曲是否构成侵权? 6.电视台对其录制的文艺节目享有著作权吗? 六、著作权的保护 1.我在某法制周刊上发表的文章被他人剽窃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2.作者和出版者因图书出版产生著作权利瑕疵发生纠纷应如何处理? 3.某出版社擅自选编我父亲生前的作品是否构成侵权?……第二章 专利权第三章 商标权第四章 反不正当竞争 第五章 与计算机有关的知识产权第六章 诉讼程序 附录
章节摘录
第一章 著作权一、作品1.某出版社是否可以转载、摘编他人的论文作品?咨询热线内容我姓王,是某中学的英语教师。凭借多年的教学经验,我于2007年3月撰写了一篇关于改革英语教学方法的文章,并发表在某报的中学英语畅谈栏目中。某高校出版社编辑看后,认为我的文章对高校英语的教学方法和改革有很好的启迪作用,所以就将其摘编在他们的校刊周报上,并注明了文章的出处。之后,该出版社打电话通知并希望能将稿酬寄给我。我这才得知自己的文章被人摘编了,这令我非常气愤,我认为该出版社未经我同意擅自刊登我文章的行为不仅仅是对我的不尊重,更是侵犯了我的著作权。所以,我拒绝领取稿酬,并想通过法律手段,为自己讨一个说法。但是,该高校出版社却说,我在某报发表文章时,并没有注明“不得转载”等字样,因此其行为并不构成侵权。请问:某出版社是否可以转载、摘编他人的作品?如果我向法院诉请出版社给予我侵犯著作权的损害赔偿,法院会支持吗?律师专线解答王老师,我们十分理解您此时此刻的心情,但不得不遗憾地告诉您,某出版社可以转载、摘编他人公开发表的作品,法院不会支持您的诉讼请求。我国《著作权法》第32条第2款规定:“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由此可知,报社、期刊杂志社等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可以转载、摘编他人公开发表的作品。这里所说的条件应包括以下两个方面:(1)作品在刊登后,著作权人没有声明不得转载。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30条规定:“著作权人依照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声明不得转载、摘编其作品的,应当在报纸、期刊刊登该作品时附带声明。”依此规定,判断某高校出版社是否侵犯了您的著作权,主要是看您刊登在某报的中学英语畅谈栏目中的作品,是否附带标明了如“未经本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等字样。既然当时没有此类声明,出版社完全可以转摘您的文章,不能因此认定出版社的行为构成侵权。
编辑推荐
《知识产权保护自助手册》由清华大学出版社出版。
图书封面
评论、评分、阅读与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