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8-1 出版社:清华大学 作者:殷啸虎 页数:227
内容概要
本书是按照成人高等教育的要求编写的。应当说,近年来宪法学教材的编写无论是在体例还是内容方面,都有了突破性的发展,对于宪法学的教学与研究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是,成人高等教育与研究生教育以及全日制本科教育还是有着明显的区别的。因此,本书的编写目的,是围绕成人高等教育的特点,尽可能系统、全面地介绍宪法学的基本理论知识。主要围绕两条线索展开: 一是在阐述宪法学的基本理论知识以及相关问题时,紧紧围绕我国现行宪法的主要内容。使读者通过学习,能够了解我国宪法的基本制度和基本内容,并且通过对现行宪法的相关内容的学习,更好地把握宪法学的相关基本理论知识。 二是在阐述宪法学的基本理论知识以及相关问题时,紧紧围绕我国司法考试大纲的相关内容。不可否认,司法考试在目前已经成为法学教育的一项重要评价指标,成人高等法学教育尤其如此。因此,将对宪法学尤其是我国现行宪法理论和制度的相关内容的阐述与司法考试结合起来,可以说是本书的一个主要特点。本书不仅在内容上基本涵盖了司法考试大纲宪法学部分的全部内容,而且在阐述上注意结合司法考试的特点,尽可能做到深入浅出、突出重点。此外,在每章之后还设置了相关的配套测试题,其中有些就是历次司法考试的真题,供读者学习时参考。 当然,我们的编写目的能否实现,读者是最好的评判者。但无论如何,我们希望读者通过本书的学习,能够较好地了解宪法学基本知识,把握我国现行宪法的基本制度和主要内容,并对参加司法考试有所帮助。 全书共分十章。第一章为“宪法的基本理论”,分别介绍宪法的概念,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的作用,宪法的渊源与结构,宪法规范与宪法关系,宪法的制定、修改与解释,宪法意识,宪法与宪政等问题。通过本章的学习,可以对宪法学的相关基本理论有一个基本的了解,把握宪法学的学科的精髓。第二章为“宪法的历史发展”,主要介绍宪法的产生、发展过程,以及我国现行宪法的发展历程,特别是现行宪法的四次修改的过程与内容。第三章为“国家性质”,主要介绍了国家性质的基本概念,我国的国家性质,以及我国的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三个文明建设的相关内容。第四章为“国家形式”,主要包括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以及国家象征等内容。第五章为“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主要介绍了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的基本理论,我国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以及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的特点等内容。第六章为“中央国家机关”,主要介绍了国家机构的一般理论以及我国中央国家机关的组成、职责等内容。第七章为“地方国家机关”,主要介绍我国地方国家机关的组成和职责,以及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第八章为“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主要介绍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性质、职责及相互关系等内容。第九章为“选举制度与政党制度”,主要介绍了选举制度与政党制度的一般理论,我国的选举制度与政党制度的主要内容等。第十章为“宪法的实施与保障”,主要介绍了宪法实施与保障的基本理论和制度,以及我国的宪法监督制度等内容。
作者简介
殷啸虎,男,生于l959年,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图书馆馆长、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研究中心主任、法学情报信息中心主任、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组组长。兼任中国宪法学研究会理事、上海市宪法学研究会副总干事、上海市信访学会常务理事、上海市政治学会理事、上海市法
书籍目录
第一章 宪法的基本理论 第一节 宪法的概念 第二节 宪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节 宪法的作用 第四节 宪法的渊源与结构 第五节 宪法规范与宪法关系 第六节 宪法的制定、修改与解释 第七节 宪法意识 第八节 宪法与宪政 配套测试第二章 宪法的历史发展 第一节 宪法的出现和发展 第二节 20世纪上半叶的中国宪法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配套测试第三章 国家性质 第一节 国家性质概述 第二节 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 第三节 社会主义文明建设 配套测试第四章 国家形式 第一节 政权组织形式 第二节 国家结构形式 第三节 国家象征 配套测试第五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第一节 公民的基本权利概述 第二节 我国公民基本权利的内容 第三节 公民义务与公民的基本义务 第四节 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主要特点 配套测试第六章 中央国家机关 第一节 国家机构概述 第二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第四节 国务院 第五节 中央军事委员会 配套测试第七章 地方国家机关 第一节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节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第三节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第四节 特别行政区的国家机关 第五节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配套测试第八章 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 第一节 人民法院 第二节 人民检察院 第三节 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的关系 配套测试第九章 选举制度与政党制度 第一节 选举制度 第二节 政党制度 配套测试第十章 宪法的实施与保障 第一节 宪法实施 第二节 宪法监督 第三节 我国的宪法监督制度 配套测试参考答案参考文献后记
章节摘录
第一章 宪法的基本理论三、宪法的特征(二)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近代宪法是民主政治的产物。民主政治建立的首要前提,是承认公民在法律上的充分权利与自由;但这种权利和自由的实现,是建立在排除政府权力的非法干预的基础上的;而排除政府权力的非法干预最好的办法,就是把政府权力的行使限制、规范在法定的范围以内。这个法定的范围,就是由宪法来划定的。因此,宪法的基本目的,就是通过对政府权力的规范与限制,来保障公民这种法律上的权利与自由。这也是制定宪法的基本政治目的。就宪法内在原理而言,保障公民在法律上的权利和自由是宪法的核心价值;就宪法外在作用而言,宪法的基本功能就是保障公民在法律上的权利与自由。民主和人权是宪法最基本的价值取向。资产阶级在反对封建制度的斗争中,就是把宪法作为权利保障书来看待的。从世界上最早实行宪政的国家——英国来看,作为不成文宪法重要组成部分的几个宪法性文件,如《人身保护法》、《权利法案》,乃至更早的《大宪章》,都是以对权利的保护为主要内容的。法国第一部宪法即1791年宪法也是以《人权宣言》作为序言,确认并保障公民权利。并公开宣称:凡权利无保障和分权未确立的社会就没有宪法。当今世界各国的宪法不仅都把人权保障作为主要内容,而且绝大多数国家的宪法都专章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自然也不例外。世界宪政史上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即1918年的苏俄宪法,也将《被剥削劳动人民权利宣言》列为第一篇。列宁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明确指出:“什么是宪法?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①保障公民权利与自由,也是我国现行宪法的一个显著特征。第一,《宪法》第二章对公民的基本权利专章做了明确的规定;第二,这些规定体现了公民在国家中的地位,为公民与国家之间和公民相互之间的关系确立了准则;第三,宪法作为根本法,其中关于公民权利的规定,成为普通法律的立法依据。而普通法律的制定,又是保障公民宪法权利的必要条件。公民的权利一旦遭到侵犯,他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寻求保护。此外,社会经济的发展,公民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以及正确的权利观的树立,都对公民宪法权利的实现与保障产生了重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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