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5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作者:陈安 编 页数:293 字数:300000
内容概要
陈安编著的《国际经济法学刊》我国改革开放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践,借鉴国外的先进立法经验和最新研究成果,深入研究和探讨国际经济关系各领域的重要法律问题,开展国内、国际学术交流,推动我国国际经济法教学与科研的发展,并为我国积极参与国际经济法律实践以及我国的涉外经济立法、决策和实务操作,提供法理依据或业务参考。
作者简介
郝平,1968年生,山西大同人,历史学博士。山西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副教授,山西高校青年学术带头人。主要从事近代中国社会史、灾荒史研究,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
书籍目录
国际贸易法
WTO争端解决机制上诉机构的发回重审权浅议
“软木案”的多维透视
矿物资源出口管制与稀土问题——以WTO原材料案为背景
中外行业协会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功能之比较
美国上游补贴规则视域中的利益传递——在法律规范与自由裁量之间
国际投资法
《中国投资保护协定范本》(草案)论稿(二)
论两岸投资保护协议的发展走向——以台湾相关实践动态为线索
国际税法
我国对外补贴与反补贴争端中税收优惠政策的法律问题探析——以美中涉税补贴争端为例
三角案情下雇主常设机构的确定——兼论三角案情下双边税收协定的选择适用
国际海事法
《鹿特丹规则》适用范围研究
国际环境法
跨界损害的责任形态辨析
国际法学术动态
关于设立“陈安国际法学讲座教授”项目的通告
人大复印资料转载厦门大学法学院国际法专业师生论文情况统计表李庆灵
附录
《国际经济法学刊》稿约
《国际经济法学刊》书写技术规范(暂行)
章节摘录
版权页: 插图: 二、WTO争端解决实践中“司法节制”的现状 在WTO争端解决机制处理的案件中,专家组行使司法节制权的案件并不少见。据统计,共有81个专家组报告(包括执行情况审查专家组报告)涉及司法节制权的行使。不过,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因此引起上诉机构无法作出决定的问题。这81个专家组报告中,有20个没有被提出上诉,有2个案件专家组报告在2011年7月公布,截至2011年底仍在上诉过程中。余下的59个报告中,上诉方在上诉中没有涉及司法节制问题的有23个报告,上诉机构肯定了专家组行使司法节制做法的有24个报告,2个报告的上诉机构虽然不同意专家组实行司法节制,但未产生上诉机构无法作出分析结论的问题,只有10个报告发生了前面提到的问题。 从上文我们可以看到,因专家组对某一问题没有作出决定或由于专家组对事实没有认定而导致上诉机构无法完成法律分析的案件并不是很多,WTO争端解决机制运行17年的时间里处理终结的161个案件形成了128个报告,其中只有9个报告涉及我们讨论的问题,仅占7%。此外,上诉机构认为自己无法得出法律结论的问题只是全部诉请中的一小部分,并不影响整个案件中被诉方的其他措施被认定违反了WTO相关条款的规定,而这些案件的胜诉方也没有就这些没有结论的问题再次提出新的申诉。可见,即使对申诉方的诉请没有全部作出结论,被诉方的被诉措施违反WTO协定相关条款的问题还是被上诉机构最终确认了,而且上诉机构报告也要求争端解决机构(DSB)通过决议,令被诉方使其措施符合WTO相关规定。也就是说,个别诉请没有最终结论,并没有影响整个问题的解决。因此,上诉机构没有发回重审权,并未影响整个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实际运行。 仔细分析整个WTO争端解决程序,我们可以发现,上诉机构的发回重审权只有在这样几种假设情况下才有实际意义。第一种情况是,专家组没有支持申诉方的部分诉请,而对其他诉请则实行了司法节制,也就是说在专家组阶段申诉方“败诉”;申诉方提出上诉,上诉机构对专家组有结论的问题予以支持,但对专家组实行司法节制的问题,因为缺乏专家组对这些问题的事实认定和(或)法律分析,无法完成对其分析和认定。第二种情况是,专家组支持申诉方的部分诉请,而对其他诉请则实行了司法节制;被申诉方提出上诉,上诉机构推翻了专家组的结论,但同样因为缺乏专家组对其他诉请的事实认定和/或法律分析,无法完成对其他问题的分析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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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法学刊(第19卷第1期)(2012)》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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