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2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作者:王立民 等主编 页数:290 字数:322000
书籍目录
专家论坛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三审合一”的实证分析——以浦东新区法院14年立体审判实践为视角
我国台湾地区知识产权司法体制改革实践与启示
虚构角色和真人形象商业化利用的调整模式——以质疑商品化权为视角
行业报告
浅析视频分享网站服务商的著作权纠纷与注意义务
软件最终用产侵权的若干司法问题研究
计算机行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状况与对策
域外法制
印度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框架及其评析
论美国植物专利的获得要件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WIP0体系与TRIPS体系的价值冲突与协调——以平衡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利益为视角
综合专题
论知识产权的立法本位
关于知识产权法律价值的再思考——以罗尔斯“正义论”为理论基础
专利侵权赔偿数额在我国审判实践中的确定
关于商标侵权案件中若干问题的思考
假冒伪劣农药犯罪侦查研究——从权利人维权打假的角度
论我国网络环境下版权默示许可制度的不足与完善——兼评美国Field v.Google案
稿约
章节摘录
版权页:现在我国部分省区的地方法院已开始探索建立运行“三审合一”的知识产权审判机制,而且这种地方先行的模式已经取得了最高人民法院的支持认可。最高人民法院2009年发布的《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在“改革和完善民事、行政审判制度”一节中特别提出:“建立健全符合知识产权案件特点的审判体制和工作机制,在直辖市和知识产权案件较多的大中城市,探索设置统一受理知识产权案件的综合审判庭”。依据以上的改革思路,最高法院还于2009年7月1日对以专利复审机关、商标评审机关为被告的知识产权授权确权行政诉讼案件的管辖权进行了调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专利、商标等授权确权类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审理分工的规定》中要求统一由知识产权审判庭审理四种授权确权类知识产权行政案件的类型,即专利、商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和植物新品种案件。其中涉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和植物新品种的授权确权案件在性质上与专利商标授权确权案件基本相同。根据有关法律关于案件管辖的规定,根据被告所在地的不同,北京市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作为此类案件的一审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为此类案件的二审法院。该规定出台后,终结了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行政庭与知识产权庭共同审理专利商标授权确权案件的历史。(二)集中管辖知识产权上诉案件在知识产权民事、行政上诉案件的管辖问题上,很多国家和地区出现了一种集中管辖的趋势。美国在1982年建立了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它具有专利侵权、无效案件的专属管辖权,在美国的任何地区产生的这类案件,其二审只能上诉到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日本知识产权高等法院于2004年成立,专属管辖不服特许厅的行政诉讼案件,以及有关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半导体集成电路以及计算机程序案件的上诉案件。我国台湾地区“智慧财产法院”集中管辖的趋向更加明显,对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三种案件的上诉审都有权进行管辖。我国目前知识产权上诉审是由省一级的高级法院或是由地市级的中级法院负责,由于负责处理知识产权上诉审的法院数量众多,难免会出现审理标准不一、相类似的案件不同处理结果的状况,这会对法律秩序的安定性造成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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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研究(第8卷)》是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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